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主任会议委托财经工委组成调研组,于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期间召开了区府办、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食药监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部分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质监分局的工作汇报,实地走访了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市下喷雾器有限公司等有关生产企业,了解企业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的情况及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施该法律的意见、建议,重点调研质监系统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提升产品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监管部门根据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动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
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政策支持等多项措施,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1、重视舆论宣传。区政府及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载体,以及举办法制培训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今年8月份,质监等5个部门发出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9月19日,质监分局在北门广场举办了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提高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为主题的大型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
2、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19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建立了质量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区质监分局在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建立了三级质量监督网络,协助区质监分局开展工作,全面掌握全区质量总体情况。今年,区政府还在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黄岩分院的基础上组建黄岩区食品和农产品检测中心。
3、纳入考核体系。市对区考核中,把企业上市和品牌战略、十小行业整治纳入考核工作。区对乡镇(街道)考核中,把质量品牌工作、商标、名牌工作纳入考核工作,区质监分局还制定了《黄岩区2009年质量品牌工作考核细则》,通过工作考核推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强化基础工作,引导企业重视产品质量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区政府及质监、工商部门通过严格市场准入、推动标准工作、重视品牌建设,引导企业重视产品质量。
1、严格市场准入。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通过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多种方式,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区质监分局等部门主要是通过加强指导联系沟通,帮助企业做好许可证和认证的基础性工作。
2、推动标准工作。区政府把质量兴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推动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承担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等工作。二是推动企业申报企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标准备案,作为企业组织生产、销售和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及签订贸易合同的技术依据。
3、重视品牌建设。区政府及工商、质监等部门重视品牌的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推动生产企业重视品牌建设,提高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一是制定黄岩区十一五著名商标发展规划,建立著名商标培育库。二是制定黄岩区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黄岩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名牌建设工作机制。目前,我区共有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13件,省著名商标20件、市著名商标24件;中国名牌4个,浙江名牌22个,台州名牌46个,黄岩名牌52个。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区政府及质监、工商等部门不断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抽查监测、重视计量检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加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
1、加强抽查监测。产品质量监督实际就是产品的标准化监督,一是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二是工商部门的产品质量监测,对企业生产产品和在市场流通产品的内在质量、外观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经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进行检查。今年上半年,工商部门共检测14070批次,其中不合格329批次,数量1078.5公斤,合格率97.6%。
2、重视计量工作。根据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进行管理,及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按照检定周期,实行强制检定。近些年来,区质监分局相继开展了道路执法用测速仪、重点能耗企业计量器具、加油机、宾馆酒店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等方面的强制检定,还开展了以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眼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等四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生计量惠百姓行动。这些活动有效地推动了计量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
3、开展专项整治。近几年,我区还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活动。
(四)生产者重视产品质量工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根据调研中掌握的情况,我区一些企业将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做好产品标识标注,重视品牌建设、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重技术投入、新产品研发,建立完善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检测、管理等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产品质量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单位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发放、计量检定等方面的工作反映比较大,有些是职能部门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取得企业的理解,有些是职能部门及检测机构收费不透明造成的。产品质量法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法律有关规定没有落到实处。产品质量法规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作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作为中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不依附于行政机关的权力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活动。调研中发现,这一法条规定远未落实,譬如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浙江审核中心作为认证机构是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及其黄岩分院作为检测机构是隶属于同级质监机构的事业单位。
(二)行政许可上存在不规范现象。调研中了解到,在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许可中,我区生产企业对质监部门在行政许可过程的一些做法颇有怨言。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收费不透明、价位比较高,有关工作人员行为还超越工作人员守则要求,企业难以接受。其实质是审查机构或检验机构等中介机构受政府职能部门指定,代表行政部门进行创收。
(三)器具检定中的收费问题。调研中据有关单位反映,计量器具检定时,有时收费超出器具本身的价值,如标准钢卷尺(准确度等级(5m+5L),测量范围小于5米)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为每支200元。根据规定,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无论合格与否,被检定单位均应缴纳检定费。还要负担检定人员的差旅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支出的有关费用。虽然这些收费有物价部门的批文,合法也合理,但有关单位反映有些检测项目的收费超出了承受能力。
另外,我区一些小作坊、小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还存在死角和漏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有待进一步提升,质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实施产品质量法的建议
产品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产品质量法的正确实施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意识。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律法规,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产品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重视协调配合,提升质量监管合力。针对质量分段监管的现状,区政府要协调好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厘清权力边界,建立和健全质量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形成质量监管合力。要加强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测和执法的装备水平,为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保障,对各部门分段监管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结果要实现共享。区政府要尽快建设食品和农产品检测中心并投入使用。
(三)重视信息公开,提升质量工作透明度。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工作,内容多、范围广、责任大,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对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等方面的要求,要主动、及时告知辖区内的相关单位。针对特定行业涉及到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推行行政告知制度,告知其经营注意事项,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减少经济违法行为。
(四)加强质量监管,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收费之间的关系,充分履行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抓监管稽查,重视对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抓标准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要抓品牌建设,提高我区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要抓队伍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管理,属于政府行为的执法监督、抽查检测等专项活动的经费,应由政府拨款,减轻企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