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群众要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必然要走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兴林致富之路,治穷之本在治山,治山之本在兴林,兴林之路在产业。因此,山区林业发展目标不能只停留在“绿起来”和森林生态效益好,更重要的目标是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优质高效林业,加速林业产业发展,使山区经济“活起来”、山区群众“富起来”。依据《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我省《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六大工程,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展八大产业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决定,根据县林业局制定的2006—2010年五年规划目标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规划①竹产业开发项目:综合开发竹产业4万亩。主要布局于:永不落、窝龙、龙坎、英候、班母、他郎、里拉、力所、永广、岳宋等10个行政区域内,充分利用荒山荒地,道路、箐沟两旁,相对集中连片地种植竹子。主要竹种为:刺竹、甜笋竹、巨龙竹等。②林产业开发项目:计划发展原料林5万亩,退耕还林3万亩,防护林3万亩,林药(石斛、土沉香等)0.44万亩,低产林改造2.5万亩,薪炭林1万亩,珍贵速生用材林0.4万亩。主要布局于:马散、永广、歹格拉、窝羊、嘎、永不落、力所、南亢、图地、班弄、班岳、龙坎、英候等16个行政村区域内,结合退耕还林工作,主要种植西南桦、旱冬瓜、思茅松等。海拔1300—1800m,采取集中、分散和零星营造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布局,尽量与原有资源相连片、成片。③水干果基地:计划发展0.5万亩。主要布局于:全县36个村公所,充分利用立体气候,实行多品种,小规模和庭院种植,发展热带、亚热带、温带水果,利用资源优势调节市场供应,不形成大的争地矛盾;干果(核桃,板栗)布局主要在:窝羊、岳宋、莫窝、班哲、永业、几所、班岳、班母等地,高海拔种植核桃,中海拔种植板栗。④茶叶:计划发展2.5万亩。主要布局于马散、南亢、力所、王牙、**镇、岳宋、班帅、英腊、龙坎、班弄、里拉、班母、秧落等地。这一区域,茶叶种植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充分利用厂房和加工设施,扩大茶园来进行扩大再生产。规模:总5万亩,其中:老茶园改造1.2万亩,2004年已种植0.6万亩,2005年计划种植0.7万亩,新植2.5万亩。⑤农村能源建设:计划发展沼气池5000口,节能灶2500口;每年实施沼气池1000口,节能灶500口。在全县36个行政村,社会基础、经济状况、文化基础较好的村社实施。⑥边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标准指挥中心建设;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100.5公里;边境防火公路建设80公里;森林防火运兵车8辆;防火指挥所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扑火队伍技能培训。⑦林业技术推广:弘扬科学精神,提高我县广大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运用林业先进适用技术,增强讲科学、学科学和用科学的科技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一门以上林业适用技术,为早日实现“七有”目标,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打基础,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现农村致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木材生产2万m3/年,林业产值达7200万元,增长2800万元;十一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62%。
(二)2009年林业项目申报储备情况。
1、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续建边境生物隔离带13公里,新建边境森林防火通道15公里;
2、特色经济林建设:核桃种植项目1万亩;
3、竹子种植项目2万亩;
4、林药建设:土沉香人工种植项目0.1万亩;
5、“两荒”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
6、农村能源建设:新建沼气池1000口。以上林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上报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申请立项。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经济林产权改革情况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全县的林业用地面积130.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4.13%;非林业用地面积72.8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5.87%。按两类林划分,生态公益林52.03万亩,商品林面积78.13万亩,其它0.03万亩。按事权划分,国有林面积24.59万亩,集体林面积95.15万亩(其中集体商品林60.81万亩),其它10.4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64.9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7.93%,林木绿化率58.7%。
我县自2006年4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完成了5乡2镇36个村民委员会362个村民小组2个居民委员会18978户72547人,666519.7亩集体林地确权勘查工作,确权勘查率达100%,其中:自留山48796.8亩,责任山103707.8亩,内部农户其它承包林地47996.5亩,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山林111035.2亩,集体对外发包的商品山林1879.7亩,合作经营的商品山林2054亩,其它类型的商品山林150515亩;集体公益山林200535亩。登记集体林地21110宗,面积666519.7亩,实际明晰产权到户面积564549亩,明晰产权到户率达84.7%;签订完成了承包合同和管护合同;对排查出县内的74起林权纠纷(涉及面积27488亩),已全部成功调处,调处率达100%;发放林权证11952本,发证率达100%。
(二)经济林产
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通过全县林改办主任会议研究,我县经济林产权改革工作分为两步走:一是对私营企业及个人部份,其合同协议规范、完善的,没有纠纷争议的经济林进行确权,核发林权证书;二是对云胶**分公司和云胶孟连分公司**作业区种植的橡胶林地,我们先对其林地权属关系进行详细调查,摸清构成情况,完成外业勘查工作,勾绘四至界线,填写相关表格,核发林权证。县林改办将加大对企业的协调沟通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合同协议,借鉴相邻县(区)的成功经验,待时机成熟,《**县集体经济林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再核发林权证。截止2008年5月30日,共完成经济林的外业确权19.26万亩。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情况
(一)林业服务中心建设。县级林业服务中心已建成,电子显示屏已安装调试完成;县级林业服务中心机构和人员方案已审批,人员编制8人;中心下设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木材及林产品检验检疫中心、森林资产抵押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和林业科技与法律服务中心五个窗口,为向林农、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林业咨询、办证和林权交易等优质、高效服务。
(二)两个市场建设。为从根本上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交易行为,使木材交易流通行为更加合法、有序,进一步完善交易市场的管理机制和服务功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试行)》。在**县勐卡镇建成了一个占地20亩的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目前已有3家企业入住。另一个市场计划在勐梭镇建设,目前正在规划筹建中。
(三)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我县制定了《**县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进一步强化已建立的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和乡(镇)林业科技推广站职能的同时,每个行政村设1名林业科技推广员,共36名,已通过考核,已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待批复后,再聘用。
(四)成立林业产业协会分会。我县通过了《普洱市林产业协会**县分会章程》,并报普洱市林产业协会批复,成立了普洱市林产业协会**县分会。
(五)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及森林保险业务。根据《省联社、省林业厅关于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共同研究制定了切合我县实际的《**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至今有40户农户,向县信用联社贷款109万元。联系保险部门,印制了森林、林木保险条款(林木火灾保险条款解释及费率规章(条款已经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备案)、茶树保险试行条款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日)、橡胶树保险试行条款
(一九八四年六月)),逐步开展森林保险业务。
(六)认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我县按照生态效益优先、因地制宜和先行试点的原则,将中课乡列为试点乡,聘请省林业规划院昆明分院编制完成了《**佤族自治县中课乡森林经营方案》,将指导我县中课乡科学经营森林资源。
(七)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实施意见》、《**县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县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和《**县商品材采伐管理和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林产权改革存在纠纷隐患。在我县经济林权制度改革中,通过技术人员的摸底调查、确权踏界、查阅资料等工作,发现合同不完善、不规范,国有林地、土地与企业、集体、个人权属不清;企业、集体、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关系和利益分配不够完善等问题,隐患较大。
(二)林木、林地流转不规范。通过对全县林木、林地流转情况的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未按合法手续,非法流转林地、林木的现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的通知》,在林改期间流转的集体林地、林木一律不予认可。对国有商品林,希望向上级反映,符合流转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进行流转。
五、促进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森林资源培育,进一步夯实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森林资源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后续资源的培育,大力推进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丰产竹林建设。
1、鼓励企业办基地。通过竹木加工龙头企业、大集团,与林农在依法自愿、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基础上,采取租赁、合作、联办等形式与林农合作建基地,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这样,既可以帮助林农解决缺乏造林资金和无法集约经营的问题,又可以解决企业无地造林、缺乏原料的问题,实现互利双赢。
2、拓宽造林渠道。一是鼓励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造林。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不仅具有专业知识,掌握林业发展信息,还熟知林业政策。干部职工营造的林分不仅长势良好,而且对个私造林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因此,建议实行鼓励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造林这个好政策。二是鼓励个体、联合体造林。制定相关鼓励个体、联合体造林营林的优惠政策,加强个体、联合体实施工程化造林的引导,努力开创社会化造林的新局面。三是鼓励开展非规划林地造林。我们要加大非规划林地造林的宣传引导工作,鼓励群众开展非规划林地造林。
3、促进规模经营。积极鼓励以资金、技术、亲情、友情为纽带,组建各类合作林场,并加强指导,帮助他们不断完善相关规章、章程,改进内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联营的路子。
4、实行林木采伐造林保证金制度,确保采伐迹地能得到及时更新。规定上一年度10月至本年度9月份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业主,必须于次年的4月份前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并达到省造林技术标准要求。采伐业主在办理采伐手续前,必须与林业部门签订迹地更新造林保证协议书,由林业部门按一定的标准收取迹地更新造林保证金,并根据业主履行协议情形逐步返还保证金。业主未实施迹地更新造林的,由林业部门代植,如果业主不愿意由林业部门代植的,林业部门可将保证金作为处罚金存入育林基金专户。此外,实行迹地更新造林与采伐指标挂钩的办法,督促林地所有者及时完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
(二)创新森林经营管理体制与严打相结合,标本兼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已明晰的商品林得到业主的有效保护,不法分子把目标转向生态公益林和国有林。因此,必须创新生态公益林和国有林的经营管理体制,同时根据林区治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专项斗争,才能标本兼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创新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实行生态公益林分区分类管理。我县现有生态公益林中,大部份集体公益林已得到村民和有关单位的有效保护,必须进一步巩固保护成果。尚未划分到户的生态公益林,可实行责任与权利结合的,推广在林改中采取商品林承包与生态林管护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办法,解决生态公益林保护问题;积极探索承包管护模式,通过科学制定管护效果确定承包管护报酬的办法,使得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达到或超过已明晰的商品林的管护力度。
2、创新国有林经营管理体制。坚持“不求所有、只求所在、更求发展”、“盘活存量、引进增量、扩大总量”、“创新体制、转换机制、促进发展”的方针,将部分国有商品林转让给大集团公司,一方面可使部分国有林变现,缓解我县林业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可促进解决国有林被盗伐的问题。
3、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摸底排查,认真分析当前我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的特点,明确打击的重点部位、重点案件和重点对象,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落实“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侦结时限”的四定措施进行专案攻坚,着力侦破一批重大案件,严厉打击涉林犯罪团伙,确保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三)全面推进林改配套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完善林业服务体系。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逐步将“官办”的行业协会转变为“民办”的协会,并引导民间组建新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保护;在进一步完善县林业服务中心、森林资产评估中心、木竹检验中心的基础上,在乡(镇)建立服务协会,在村一级建立服务分会,形成县、乡、村一体化、互动互联、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同时,加快林业由管理职能为主向服务职能为主的转变,切实为林业生产、林权流转提供全方位便捷式服务。
2、强化林业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林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自我管理和自律意识;积极探索成立自主自愿的护林防火防病虫害组织,逐步形成生态公益林以政府为主、商品林以业主为主的森林“三防”长效机制。
3、构筑林业发展支撑体系。资金方面,加强与金融、保险机构的沟通协调,认真解决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和森林保险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之真正成为有力促进林业发展、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和普遍惠及林农的好事、实事。政策方面,建立规范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机制。抓住编制新一轮森林经营方案的契机,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确定采伐年龄和采伐量的机制;结合林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有权制定林业法律法规的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建议,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林改要求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科技方面,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农相结合;立足我县竹木产业发展的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大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林业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速生丰产用材林培育等技术的推广力度,引导林农自觉掌握和应用林业实用技术,不断提高林农生产的科技水平;建立各类丰产林示范基地,积极开展乡土树种、速生树种筛选工作,为大规模群众性、社会性造林提供种苗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