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有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2、《出生医学记录》原件
3、准生证原件
4、其他亲属代为办理,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5、办证工作人员需要申请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