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这两个总目标间具有深刻内在联系。 建设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政府依法行政,而且需要社会治理法治化。
妇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广泛的社会属性,应当在社会治理创新进程中化组织优势为治理优势。 挑战来自于如何回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中,妇联具有与国际社会语境下NGO组织不同的本质特征,有政治、社会双重属性,以及由此相伴的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
过去60多年里,妇联倚重于政治属性和行政资源,形成了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党政资源的输送渠道、服务妇女的工作载体和社会认同的信任优势。 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和妇女需求爆发式增长,传统优势面临着严峻挑战。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妇联而言,就是更多地转向社会属性和整合社会资源。我们自觉地承担起培育、凝聚和引领女性社会组织的职责(女性社会组织指妇联培育的、以女性为领头人的社会组织和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社会组织),深入思考在政府与社会、市场与社会、女性社会组织与社会、妇女群众与社会的四对关系中妇联成为主体性力量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发挥,找准新优势。
担当政府与社会的纽带。在政府涉及民生的职能和资源向社会转移的过程中,妇联具有提供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建议、编制和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接政府实事项目等优势,并且具备了组织架构、运作经验和社会信任,理应成为政府转移职能接得住、接得好的重要力量。 担当市场与社会的纽带。激发市场主体——企业的更大活力,不仅有利于妇联在市场上找到更多的资源,做大做实困难妇女妇科重症救助、爱心助学等项目,而且有利于妇联为女性领衔的小微企业创造合作机会,推进农村女性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居民点的蔬菜直供、一米阳台种植等市场效应与社会效应高度融合的项目。
担当女性社会组织与社会的纽带。妇联作为“人民团体”与一般的女性社会组织既是平等合作伙伴,也负有引领、凝聚、服务责任。目前,市级女性社会组织有25家,区县妇联培育的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有486家,基层社区以女性为主的文体团队1。2万余支。市妇联于2010年建立了“上海市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年检督查、人才培训、价值引领、资源输送等支持。
担当妇女群众与社会的纽带。妇女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一支活跃的力量,妇联长期在社区深耕,联系着大量的妇女骨干、妇女代表,推出了一系列吸引妇女表达利益诉求、投身公益服务、弘扬精神文明的活动和项目,有责任进一步动员、组织、引导妇女增强法治意识,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彰显“半边天”的更大作用。 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中,妇联理应更好地立足社会属性,通过思想观念、组织形态、工作机制、运作方式等一系列自我变革,使各级妇联更加理解社会化精髓、更能适应社会化要求,善于运用社会化方式达成妇联的政治使命,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充分发挥妇联的作用,在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