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加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刍议加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阅读
**乡参加“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题协商会发言材料—**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位于**县城西南部,距县城42公里,距昆明80公里,国土面积156平方公里,是典型的河谷槽区,境内最高海拔2940米,最低海拔1890米,年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雨量1086毫米。全乡辖9个村委会,94个村民小组,104个自然村
,农户5428户,总人口21911人,其中:少数民族合计9287人,占总人口的42.3%,**乡境内有丰富的褐煤、硅藻土和磷矿三大资源,自县委政府把**列为全县三个工业园区建设以来,三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取得进展。随着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土地征用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逐年凸现,由于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增多。**煤业公司自1998年至今已征地四期共3882亩,主要涉及普鲁、富鲁两个村委会,其他6个煤矿租用农民土地开矿近1000亩,合计4800余亩,现在全部失去土地的农户154户717人,人均0.3亩以下的317户1477人。如果3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实施还需征用土地2783亩,除现在正在实施搬迁的大岭岗村外,还需搬迁代理堡箐45户224人,如以后褐煤气化工程实施,将涉及搬迁7个自然村962户3887人。到那时,保守估计**乡的征地将近10000亩,涉及6个村委会13个自然村2500余户6500余人。
一、失地农民生活现状
1、补偿费用分配方式单一目前群众普遍要求补偿费用采用一次性到位的方式,实行“分钱到户”,对其他分配方式,农民心存疑虑,拒绝接受,土地换社保的形式阻力较大。一次性补偿到位的方式,虽然在短期内能为失地农民带来一定的生活保障,但从实际状况看,由于部分群众对补偿费用的使用不够科学合理,因而极易造成部分人“一次性拿钱,一辈子没饭吃”的现象产生,几年之后,必将成为新的社会负担。
2、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一是失去了最稳定、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土地征用前,农民种田虽然收益不是很好,但是这部分收入稳定,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后,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那些以种养业为主、年龄偏大、又没有经商的经验和技能的农民,影响最大,成为失地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二是再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早已找到工作,而那些素质低及老弱病残的劳动力就业难度大。土地征用前他们难以找到工作,失地后亦然。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补偿,但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创业能力,也只有坐吃山空。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生活存在后顾之忧市场经济条件下失地农民从农耕向
二、三产业转移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再就业,但又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待遇,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群体”。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旦失地,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生存的基本保障,尤其是那些素质偏低,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人再就业更是希望渺茫,对今后的生活普遍感到忧心忡忡。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的办法和措施针对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的问题,建议采用以下办法解决:
1、根据昆明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农联[2007]10号文件《关于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认定标准的意见》精神,由县乡有关部门调查审核认定后,将失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配套资金,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关注弱势群体,抓紧建立保障机制,共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农民为国家经济建设出让土地,失去了他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类似于城市的下岗职工,同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将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作为推进富民强乡的一个重要措施,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
3、严格要求矿区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土地征用工作,确保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搞好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使用综合效益。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保护农民利益,首先就是要加强土地征用工作的管理,从源头抓起,严格把好征地关。要注意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搞好土地的综合规划,合理利用土地,防止和克服经济发展中的盲目而上的征用土地和重复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贯彻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做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供地,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的项目不供地,突破省政府最低价的不供地,确需征地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农民土地的现象。同时,要大力提倡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限度 12全文查看地保护、利用现有土地,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留有足够的后续资源。二是加强征地管理,健全完善征地安置机制。一方面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征地政策和征地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落实公平原则,尽早统一相关政策,统一征地标准,对于市政、非市政项目用地补偿的不统
一、重点与非重点项目用地补偿的不统一,要尽早并轨,不能再延用多个标准。确保失地农
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稳定供给。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分类征占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征占主体和农民的利益,使农民真正受益。三是在土地清理工作中,严格区分非法与合法的界限。要全面执行国家政策,最大限度地让利给失地农民,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约束公共权力,确保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保障。**乡工业用地较多,原来多数是村级办矿用集体的土地,采用租用的方式,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31号令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工业用地,已呈请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力量对我乡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清查。
4、适当增加**龙华公司在煤业公司的股份份额,每年用乡的分红款补助失地农民的生活。
5、由**煤业公司按每年实际产煤量每吨煤提取2元的费用,作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统管、专款专用。
6、做好矿区搬迁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企业出资,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各方面的工作,通过努力,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目标。
7、一如既往地对乡、村给予支持,特别是征地涉及的村组,逐步解决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等生产生活问题。
8、对采煤引起的地质灾害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原定的**煤业开发公司每年供应普鲁、富鲁农民人均1吨生活用煤增加为2吨,人口按原定的不变。
10、由**公司和龙华公司共同承担为普鲁、富鲁各建一个停车场。
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1、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失地农民保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主要制定失地农民保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通过协商,按3:1:1原则,即:提取煤业公司3%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县级1%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和乡级1%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筹资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3、建立健全土地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长期受益。为避免有限的补偿金短期内被“吃光分光”,我们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坚持按国家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整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金发放的同时,一是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到位。为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按照一定要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定要注意节约土地“三个一定要的”原则,严格土地征用,并且始终坚持“凡征必补、补必到位”,对土地补偿的标准、补偿款的发放、兑付时限都做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凡是对农民土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拨到农民手中。
4、建立健全就业扶持机制,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富余农民的最佳途径就是减少农民,尤其是加快失地农民的转移步伐,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农民多数生活比较闭塞,与外界接触的信息渠道有限,可能就会失去许多外出务工的机会。为此,我们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一方面,做好内部消化,也就是尽可能在征地企业中直接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另一方面,民政、国土、就业等部门积极为失地农民寻找就业岗位,鼓励失地农民通过其它形式增加收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随着工业园区的建设、资源开发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只有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起“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扶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才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全文查看**乡参加“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题协商会发言材料—**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位于**县城西南部,距县城42公里,距昆明80公里,国土面积156平方公里,是典型的河谷槽区,境内最高海拔2940米,最低海拔1890米,年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雨量1086毫米。全乡辖9个村委会,94个村民小组,104个自然村
,农户5428户,总人口21911人,其中:少数民族合计9287人,占总人口的42.3%,**乡境内有丰富的褐煤、硅藻土和磷矿三大资源,自县委政府把**列为全县三个工业园区建设以来,三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取得进展。随着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土地征用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逐年凸现,由于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增多。**煤业公司自1998年至今已征地四期共3882亩,主要涉及普鲁、富鲁两个村委会,其他6个煤矿租用农民土地开矿近1000亩,合计4800余亩,现在全部失去土地的农户154户717人,人均0.3亩以下的317户1477人。如果3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实施还需征用土地2783亩,除现在正在实施搬迁的大岭岗村外,还需搬迁代理堡箐45户224人,如以后褐煤气化工程实施,将涉及搬迁7个自然村962户3887人。到那时,保守估计**乡的征地将近10000亩,涉及6个村委会13个自然村2500余户6500余人。
一、失地农民生活现状
1、补偿费用分配方式单一目前群众普遍要求补偿费用采用一次性到位的方式,实行“分钱到户”,对其他分配方式,农民心存疑虑,拒绝接受,土地换社保的形式阻力较大。一次性补偿到位的方式,虽然在短期内能为失地农民带来一定的生活保障,但从实际状况看,由于部分群众对补偿费用的使用不够科学合理,因而极易造成部分人“一次性拿钱,一辈子没饭吃”的现象产生,几年之后,必将成为新的社会负担。
2、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一是失去了最稳定、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土地征用前,农民种田虽然收益不是很好,但是这部分收入稳定,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后,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那些以种养业为主、年龄偏大、又没有经商的经验和技能的农民,影响最大,成为失地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二是再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早已找到工作,而那些素质低及老弱病残的劳动力就业难度大。土地征用前他们难以找到工作,失地后亦然。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补偿,但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创业能力,也只有坐吃山空。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生活存在后顾之忧市场经济条件下失地农民从农耕向
二、三产业转移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再就业,但又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待遇,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群体”。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旦失地,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生存的基本保障,尤其是那些素质偏低,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人再就业更是希望渺茫,对今后的生活普遍感到忧心忡忡。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的办法和措施针对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的问题,建议采用以下办法解决:
1、根据昆明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农联[2007]10号文件《关于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认定标准的意见》精神,由县乡有关部门调查审核认定后,将失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配套资金,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关注弱势群体,抓紧建立保障机制,共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农民为国家经济建设出让土地,失去了他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类似于城市的下岗职工,同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将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作为推进富民强乡的一个重要措施,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
3、严格要求矿区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土地征用工作,确保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搞好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使用综合效益。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保护农民利益,首先就是要加强土地征用工作的管理,从源头抓起,严格把好征地关。要注意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搞好土地的综合规划,合理利用土地,防止和克服经济发展中的盲目而上的征用土地和重复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贯彻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做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供地,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的项目不供地,突破省政府最低价的不供地,确需征地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农民土地的现象。同时,要大力提倡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利用现有土地,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留有足够的后续资源。二是加强征地管理,健全完善征地安置机制。一方面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征地政策和征地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落实公平原则,尽早统一相关政策,统一征地标准,对于市政、非市政项目用地补偿的不统
一、重点与非重点项目用地补偿的不统一,要尽早并轨,不能再延用多个标准。确保失地农
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稳定供给。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分类征占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征占主体和农民的利益,使农民真正受益。三是在土地清理工作中,严格区分非法与合法的界限。要全面执行国家政策,最大限度地让利给失地农民,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约束公共权力,确保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保障。**乡工业用地较多,原来多数是村级办矿用集体的土地,采用租用的方式,一直未办理用地手续,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31号令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工业用地,已呈请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力量对我乡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清查。
4、适当增加**龙华公司在煤业公司的股份份额,每年用乡的分红款补助失地农民的生活。
5、由**煤业公司按每年实际产煤量每吨煤提取2元的费用,作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统管、专款专用。
6、做好矿区搬迁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企业出资,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各方面的工作,通过努力,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目标。
7、一如既往地对乡、村给予支持,特别是征地涉及的村组,逐步解决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等生产生活问题。
8、对采煤引起的地质灾害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原定的**煤业开发公司每年供应普鲁、富鲁农民人均1吨生活用煤增加为2吨,人口按原定的不变。
10、由**公司和龙华公司共同承担为普鲁、富鲁各建一个停车场。
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1、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失地农民保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主要制定失地农民保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通过协商,按3:1:1原则,即:提取煤业公司3%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县级1%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和乡级1%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筹资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3、建立健全土地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长期受益。为避免有限的补偿金短期内被“吃光分光”,我们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坚持按国家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整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金发放的同时,一是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到位。为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按照一定要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定要注意节约土地“三个一定要的”原则,严格土地征用,并且始终坚持“凡征必补、补必到位”,对土地补偿的标准、补偿款的发放、兑付时限都做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凡是对农民土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拨到农民手中。
4、建立健全就业扶持机制,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富余农民的最佳途径就是减少农民,尤其是加快失地农民的转移步伐,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农民多数生活比较闭塞,与外界接触的信息渠道有限,可能就会失去许多外出务工的机会。为此,我们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一方面,做好内部消化,也就是尽可能在征地企业中直接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另一方面,民政、国土、就业等部门积极为失地农民寻找就业岗位,鼓励失地农民通过其它形式增加收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随着工业园区的建设、资源开发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只有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起“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扶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才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乡参加“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题协商会发言材料—**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位于**县城西南部,距县城42公里,距昆明80公里,国土面积156平方公里,是典型的河谷槽区,境内最高海拔2940米,最低海拔1890米,年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雨量1086毫米。全乡辖9个村委会,94个村民小组,104个自然村
,农户5428户,总人口21911人,其中:少数民族合计9287人,占总人口的42.3%,**乡境内有丰富的褐煤、硅藻土和磷矿三大资源,自县委政府把**列为全县三个工业园区建设以来,三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取得进展。随着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土地征用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逐年凸现,由于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增多。**煤业公司自1998年至今已征地四期共3882亩,主要涉及普鲁、富鲁两个村委会,其他6个煤矿租用农民土地开矿近1000亩,合计4800余亩,现在全部失去土地的农户154户717人,人均0.3亩以下的317户1477人。如果3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实施还需征用土地2783亩,除现在正在实施搬迁的大岭岗村外,还需搬迁代理堡箐45户224人,如以后褐煤气化工程实施,将涉及搬迁7个自然村962户3887人。到那时,保守估计**乡的征地将近10000亩,涉及6个村委会13个自然村2500余户6500余人。
一、失地农民生活现状
1、补偿费用分配方式单一目前群众普遍要求补偿费用采用一次性到位的方式,实行“分钱到户”,对其他分配方式,农民心存疑虑,拒绝接受,土地换社保的形式阻力较大。一次性补偿到位的方式,虽然在短期内能为失地农民带来一定的生活保障,但从实际状况看,由于部分群众对补偿费用的使用不够科学合理,因而极易造成部分人“一次性拿钱,一辈子没饭吃”的现象产生,几年之后,必将成为新的社会负担。
2、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一是失去了最稳定、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土地征用前,农民种田虽然收益不是很好,但是这部分收入稳定,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后,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那些以种养业为主、年龄偏大、又没有经商的经验和技能的农民,影响最大,成为失地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二是再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早已找到工作,而那些素质低及老弱病残的劳动力就业难度大。土地征用前他们难以找到工作,失地后亦然。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补偿,但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创业能力,也只有坐吃山空。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生活存在后顾之忧市场经济条件下失地农民从农耕向
二、三产业转移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再就业,但又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待遇,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群体”。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旦失地,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生存的基本保障,尤其是那些素质偏低,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人再就业更是希望渺茫,对今后的生活普遍感到忧心忡忡。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的办法和措施针对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的问题,建议采用以下办法解决:
1、根据昆明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农联[2007]10号文件《关于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认定标准的意见》精神,由县乡有关部门调查审核认定后,将失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配套资金,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关注弱势群体,抓紧建立保障机制,共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农民为国家经济建设出让土地,失去了他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类似于城市的下岗职工,同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将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作为推进富民强乡的一个重要措施,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
3、严格要求矿区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土地征用工作,确保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搞好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使用综合效益。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保护农民利益,首先就是要加强土地征用工作的管理,从源头抓起,严格把好征地关。要注意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搞好土地的综合规划,合理利用土地,防止和克服经济发展中的盲目而上的征用土地和重复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贯彻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做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供地,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的项目不供地,突破省政府最低价的不供地,确需征地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农民土地的现象。同时,要大力提倡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限度 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