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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爷那个活着的观后感

06月09日 编辑 fanwen51.com

[《看见》读后感之那个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看了接近两个月,终于把《看见》看完了。感触颇深。其实感受最深的是文章所采用的细节,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从细节方面着手写的,觉得更有画面感,更感动。 现在读完这本书后总是想...+阅读

葛大爷那个活着的观后感

从小说《活着》中的由第三人称来讲述福贵的人生故事,到电影《活着》中由第一人称自己演绎故事,是本剧电影剧本的一项重大的改变。要实现这种人称的转变,可行的方式也许有许多种。张艺谋和他的剧组,选择了增加“皮影戏”,这条极有意思的情节线,来成就这个转变。我试从一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皮影戏”这条情节线的设置,在影片《活着》中的作用 首先,“皮影戏”是福贵命运的象征和隐喻。 在皮影戏中,皮影人物被幕后的手操纵,控制,任由皮影戏艺人的双手摆布。这些扁平的,纸状的皮影人物,被配以臆想的唱词,被赋予这样或那样的褒贬含义,被定论为好人与恶人,甚至被无端地崇拜、喜爱,嘲笑或是谩骂。任由历史和人们评说,没有争辩的可能。 其次,“皮影戏”是福贵这个人物多舛命运的见证,是这段历史的见证,是一位默默无语的讲述者。

青年福贵,在赌场里醉生梦死的丑恶年代,皮影戏是那赌场里的“靡靡之音”,福贵会欣赏,会唱,是时尚和身份的象征。落魄后的福贵,在家珍回家后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去龙二家借钱谋生计,“救急不救穷”,龙二借给福贵一套皮影戏,福贵——这个昔日纨绔公子哥的命运,自此就与皮影戏紧紧相连。 再有,“皮影戏”是全片故事的线索,穿针引线般将福贵的片断的人生故事串连起来,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最后,“皮影戏”较之原著中的“农耕”,更加的电影化,更便于创作人员用丰富的电影视听语言来表达和诠释原著的精髓和精神要诣,也给了电影创作人员更大地二度创作地空间。而从受众的角度看,观众也是这一改变的受益者。这样的改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忠于原著的。

活着的读后感?500字左右的还有活着的中心思想?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

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

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

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中心思想: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一篇800多字余华写的活着读后感

一、“活着”的深意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女的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犹记得两年前看《活着》时的感受——心痛。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为了救县长的女人,有庆可以说是被害死了。看到这里我流泪了,尽管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却始终感到沉重。因为当时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庆送掉了年轻的生命。我一直无法释怀,眼前总是浮现出一个瘦小的男孩举着鞋,朝我跑来.他分明是笑着,我却看到了他眼底的悲哀。

二、简单的幸福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我总是因为无法得到上天的特别眷顾而抱怨命运的不公。

从儿时眼馋玩伴手中的洋娃娃,到现在羡慕女友的美丽出众,我一直扮演那个自卑的角色。母亲说我总是把目光停留在未知的远方,而忽略了身边唾手可得的小幸福。我不信,我不正是因为找不到所谓的幸福,才那么努力地追吗?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 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活着第一集读后感300字

看完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能做成大事的人,都必然有着鲜明的性格。和很多伟大的人物一样,乔布斯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和普通人相比,乔布斯的性格非常复杂立体,充满了各种难以评价的侧面。正如书中所说,“史蒂夫有着商人对待自己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激情,有着狂热分子为实现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史蒂夫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 尽管复杂矛盾,我们无法否认的是这种性格的巨大魅力。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得他与平庸之辈有了本质不同。 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是无法模仿的。然而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

首先,他有着对电子行业的单纯的热情。这使得所有工作都变成渴望。 去阿塔里公司应聘的经历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乔布斯去了公司,说自己不会走,除非公司雇用他。那个时候人事主管甚至想要不要叫警察,可是当该公司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和乔布斯交流过之后,他便同意了让乔布斯留下工作。对此,奥尔康说:“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且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份工作做好。而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知道,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能力,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向往,为乔布斯赢得了第一次机会。

其次,他是一个实干家。对于自己有着热情愿意为之奋斗的目标,他总是立刻开始着手执行,而不是仅仅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之中。 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 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乔布斯和他的创业伙伴沃兹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正是这种探索的勇气和激情,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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