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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5000字的名著读后感

04月13日 编辑 fanwen51.com

[5000字的名著读书心得]名著《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5000字的名著...+阅读

求5000字的名著读后感

感悟平凡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

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

“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名著读后感

名人专读后感 灵魂的照耀 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但是他至少还能保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己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 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保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小王子》读后感 圣·埃克苏佩里在这部童话小说里,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宇宙的经历,表达了对人类“童年”消逝的无限感叹。小王子在旅途中到过六个星球,碰到过一个目空一切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消磨光阴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和一个学究式的地理学家,最后才到达地球,在浩瀚的撒哈拉大沙漠上遇到了“我”。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用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小王子是个孩子。这个孩子特别有天份,他凭直觉行事,感觉灵敏,他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发现其实质。

他能看到飞行员给他画的装在木箱里的绵羊和被蟒蛇吞到肚子里的大象。与小王子的巧遇,使“我”发现,他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孩子气,他已经多么严重地被大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他已经不能像小王子那样透过木箱看见里面的绵羊了。因此,他叹息说: “我可能有点象那些大人了,想必我是老了。” 小王子离开他的小行星,访问了那些只住着一个居民的星球之后,发现那些大人都极端孤独地生活在凄凉的寂寞中。那么,这些以为他们的小天地就是全部宇宙的大人们究竟缺少什么呢?他们缺少可以使他们互相结合起来的东西,缺少爱、缺少狐狸用“驯服我吧”所表达的思想。(只有点路灯的人是个例外,他对于哪怕是荒唐的职责也尽心尽力。若不是他的天地那么狭小,他本来可能成为小王子的朋友。

)小王子也得学习那个“驯服我吧”。而向他讲授的正是狐狸。狐狸说,一个生物,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生物,如果它驯服了你,或曰“你被他驯服了”,它在你的眼里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小王子全部生活的中心是他的那枝花儿,他以一种狂热的赞美心情注视着她的开放。当他第一次看见她露面的时候,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可是不久,他对这个如此讨人爱的小东西就看透了。她有缺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说谎。由于对花儿完全失望,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这里,富于想象的艺术家用简单而又强烈的手法,向我们揭示的正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尖锐矛盾、美好的思想与这种思想在不完善的物质世界中努力体现之间的尖锐矛盾。

小王子承认了他的错误,但是太晚了。一天他对他的朋友掏真心地说: “我本来不该听她的,永远不该听那些花儿的话。只应该闻闻她们、观赏她们。”当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现五千株与他的花儿一模——样的玫瑰时,他感到十分失望。但是,他的狐狸朋友安慰他说,不管怎么说他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驯服过她。狐狸还向他泄露了它的秘密,这秘密如同一切伟大思想一样,是通俗的:“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而他正是靠心灵才发现了以沙漠中的水井为象征的生命之泉的。流浪中,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失着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在人们的心里。我们向欲望屈服对物质顶礼;因为堕落而痛苦,因为痛苦而愈发的堕落;背负着知识的重担而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再别康桥5000字读后感

5000字太多了,这么多篇你自己结合一下凑一下字数就够了。《再别康桥》读后感1500字老一辈的文学家中,早逝的徐志摩尤其受青年朋友的喜爱。特别是他的著名诗作《再别康桥》,使得他简直就是浪漫的化身。但在我看来,《再别康桥》除了“那美丽动听的音节和诗人飘逸,洒脱的翩翩风度”之外,一个“再”字或许更能让我们有所了解。在《再别康桥》之前,徐志摩曾写过多篇关于康桥的诗作及散文。在1922年,他第一次离开康桥时曾写下了长诗《康桥再会吧》,后又曾写过《康桥西野暮色》,《康桥晚照即景》等诗,及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康桥给志摩的印象及影响都是很深刻的。他是要从罗素才到英国的,用他的话讲是“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

”他的“书”没念成,因为罗素叫康桥给除名了,但他却留在了伦敦,后又到了康桥。徐志摩在康桥最初的日子应该说是有些寂寞的,同居几间小屋的张幼仪业已成为他的前妻,而且他“他在康桥还只是个陌生人,谁都不认识。”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徐志摩曾这样写到“单独是一个耐寻味的现象,我有时想它是任何发现的第一条件。”他发现了什么?他发现了康桥。他又曾这样表述“说实话,我连我的本乡都没有什么了解,康桥,我要算是相当有交情的。”康桥对徐的印象如此之深,更何况又是一位在“单独”时一起相处的朋友。这便难怪他不止一次的写到康桥,再一点,康桥对于他人生的成长的帮助也是巨大的。他一再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得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便是他前几次写康桥的感情由来:对康桥的留恋,对往昔的怀念是主要的感情。然而,《再别康桥》却不是完全相同的背景或单纯的感情。《再别康桥》是徐在1925年故地重游的归国途中,于11月6日在轮船上写成的,在徐志摩的书信卷上看到致陆小曼的信(1928年10月4日在船上写)曾提到过要去印度的“为还几年来的一个心愿,在老头升天之前再见他(指泰戈尔)一次”,然后回沪。如若当时徐真的先去了印度,后回的国,则《再别康桥》应该是在从印度回上海的途中在轮船上所作。在这封信中,徐还曾写到“乘眉,我想你极了,一离马赛,就觉得归心似箭,恨不能一脚就往回赶。”由于思念,他是非常想念陆,并急切地想回国的,那么他又怎么会写出《再别康桥》这样深情难抑,洒脱而又缠绵的佳作呢?其实也不是难以理解的,正是对康桥留恋,怀念和对眉的思念这些矛盾的心里,使得徐对康桥的“告别”深情又不至缠绵,留恋又不失洒脱。

像是一滴若即若离琼浆,想告别却粘着你的心。于是,才会有“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他的这一次重游不似往昔那般地沉醉,留连,于是便有几分轻松与洒脱。可是,毕竟如前面所讲,康桥给徐的记忆是最深刻的。于是想要告别,往事就会如陈酒香气回肠,激荡心扉。徐便是如此,往日康桥的一幕幕情景再现眼前:金柳,青荇,潭水,三个意象表现了作者对康桥的眷恋。对这份眷恋的加重升华,应该说是从第五节“寻梦——”开始,而正是那潭水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勾起了他对当年的旧梦,那些缠绵的“宿愿”和“理想”的记忆。景色依旧,人事全非,诗人想再寻旧欢,注定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不能放歌”“只好沉默”。此时此刻“沉默”的不是“今晚的康桥”,是作者自己。

诗人已完全陷入对往昔生活的甜蜜回忆之中。当作者醒来,再次明白他是在告别,使得诗的结尾便带上几分苦涩,怅惘和难言的情怀。于是,这最后的“挥袖”便带了几分无奈进去,诗人不愿带走一片云彩,那云彩想来便是那些梦,诗人可能只是想把它永远地珍藏在心中(也许包括那些和泰戈尔一起的日子)。这首诗的美,当然不只在诗人那份细腻的感情上,在艺术形式上,音乐的美和建筑的美皆融其中,这大约是好多人喜欢的原因吧。《再别康桥》读后感1500字徐志摩先生(1896-1931),浙江海宁人。1920年曾留学英国。1923年加入新月社,成为新月社诗派的代表诗人。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资产阶级绅士诗人,徐志摩先生可以说是新诗的诗魂,人称诗哲、诗圣并不过分。

老一辈的文学家中,早逝的徐志摩尤其受青年朋友的喜爱。特别是他的著名诗作《再别康桥》,使得他简直就是浪漫的化身。但在我看来,《再别康桥》除了“那美丽动听的音节和诗人飘逸,洒脱的翩翩风度”之外,一个“再”字或许更能让我们有所了解。在《再别康桥》之前,徐志摩曾写过多篇关于康桥的诗作及散文。在1922年,他第一次离开康桥时曾写下了长诗《康桥再会吧》,后又曾写过《康桥西野暮色》,《康桥晚照即景》等诗,及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康桥给志摩的印象及影响都是很深刻的。他是要从罗素才到英国的,用他的话讲是“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他的“书”没念成,因为罗素叫康桥给除名了,但他却留在了伦敦,后又到了康桥。

徐志摩在康桥最初的日子应该说是有些寂寞的,同居几间小屋的张幼仪业已成为他的前妻,而且他“他在康桥还只是个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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