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业信用理由是当前我国建筑领域中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承包商的失信行为引发了合同履约不良、工程质量低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作为建筑行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电网基建领域也面对着承包商信用缺失的现象,本文对电网基建承包商的信用缺失现象进行了总结,对其理由进行了分析。针对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缺失的目前状况,提出了建立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评价体系的意见和倡议,以推动电力建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评价;可持续发展
引言: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简称《纲要》)已经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纲要》,未来个人将拥有唯一信用代码,相当于个人的另一张“身份证”,并伴随终身。
当前我国失信理由较为严重,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另据有关研究机构数据,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远高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0.25%至0.5%的水平;我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履约率仅50%。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信用体系建设刻不容缓。作为电网基建领域的建设主体——基建承包商亟需建立承包商信用体系。
1、电网基建信用缺失现象
电网基建项目建设由政府、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参建方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电网基建市场的信用体系。参建各方间的相互作用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效果,甚至导致恶性循环。
1.1政府的失信行为
政府部门对工业园区缺乏系统规划,地区用电负荷预计不足,导致电网建设速度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负荷要求,为及时满足负荷要求,电网企业“抢建”变电站,导致建设难度加大。
某些官员为了追求“政绩”,不顾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大量兴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片面强调“用电负荷增长需求”,造成电网基建项目投资浪费,政府失信行为损坏政府形象。
1.2业主的失信行为
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个项目往往会吸引很多投标者,导致很多企业为了获得项目而愿意接受业主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当今建筑水平不断提高,业主单位为片面追求工程质量,又再次对工程提出更高要求,承包商为满足业主要求,增大投资,造成了承包商资金支付困难的风险,从总承包商、分包商,再到项目经理、包工头最后到工人,层层拖欠工程款,业主的失信行为造成了工程建设领域庞大的债务链的形成。而承包商因为缺乏工程款而偷工减料、缩短工期、克扣工人工资,从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形成建筑市场的“蝴蝶效应”。此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未尽到应有的协调等义务也给承包商带来了很大的履约风险。
1.3承包商的失信行为
设计承包商在设计过程中不能保证设计质量,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设计方案,加大建设投资,同时造成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加,影响施工进度;监理承包商与设计、施工承包商进行合谋,为了获得某些利益而出具某些虚假报告以及做假帐、出假证明等行为,不能对工程安全、质量、造价等严格监控,导致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标准,甚至出现安全隐患;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科、以次充好,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承包商的失信行为引发了工程质量低下,安全事故频发等现象,已经成为影响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理由。
2、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缺失理由
电网基建项目参建各方的信用缺失都会影响工程质量,但作为电网建设的主要参与对象——承包商的信用缺失影响力是最大的,承包商信用缺失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2.1信用意识不强
由于电力建筑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具备电力建设资质(尤其是具有高电压等级的资质)的承包商较普通建筑类承包商数量很少。由于历史理由,目前许多的电力建设承包商大多原为电网企业的关联企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普遍表现出信用观念较为淡薄,不讲信用企业照样可以存活发展的观念也时有存在,使得很多企业贪图眼前的既得利益而忽略信用的重要性。
2.2奖惩机制不健全
为治理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建设部积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却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局面,理由就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过轻且一些惩罚还不能落实到位,降低了失信企业的违约成本。对于一般违约行为,目前多采用曝光的惩罚方式,部分地区也开始将信用与企业资质、招投标权限、借贷业务等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的因素挂钩。但这些处罚多局限于有限的地区,未能给予失信企业要害性的打击,尚未形成机制作为日常监督管理进行,让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3、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评价的必要性
3.1提高企业竞争力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也有利于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伴随着电力建设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和程度的不断加深,现代作用上的电力企业竞争已经不再是有形资产、技术熟练程度、企业规模等这些外在物质形态的竞争,竞争在更大作用上表现为声誉、品牌、信用等无形资产的竞争,这些都是内化在企业内部的、代表一个企业核心生命力的元素,而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为,就必须要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因此,运用成熟的信用评价系统对本企业做一次信用评价,可找出本企业的不足,分析企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及可以改善的方面,指导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找出理由,有针对性地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3.2规范电网基建市场
推行工程信用评价,促使有实力、信誉好的承包商企业容易获得工程项目,而部分资金薄弱、经营管理能力不强或诚信记录有瑕疵的企业则不容易获得或不能获得中标机会,继而承接不到工程项目,被清除出建筑市场,特别是一些无资质等级,无资金来源的企业,因不能获得较好的评价分数,中标几率小或无法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而大型建筑企业在中标后,面对承包商履约评价的制约以及自身信用受损的风险,也会抑制将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的行为,这就有效遏制了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现象,从而利于扭转基建市场供需失衡、恶性竞争的局面。
4、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
4.1建立全过程动态评价体系
项目的生命周期是描述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所经历的各个阶段,最一般的划分是将项目分为“识别需求、提出解决方案、执行项目、结束项目”四个阶段。目前,大多数对承包商的评价均是事后开展,这种评价并没有考虑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在项目开始前一直到结束的任何时问都会由于承包商的信用理由而导致工程质量理由的出现或者合同执行有偏差。因此,我们应当针对项目的生命周期建立全过程的动态信用评价体系。及时了解承包商的动态信用情况一方面能够督促承包商重合同、守信用,另一方面也为承包商提供了全面动态的评价信息。
4.2建立信用信息公告平台
信息共享程度越高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就越大,信息的价值就越高,我们的工作力度、效果以及职能也就会相应地得到提高,共享一个标准的基本信息,比自己仿造一个基本信息要准确、经济得多,同时共享也可为其他部门信息化建设节约大量资金。我们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数据共享,在公开企业信息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将企业的公开信用信息与企业的商业秘密和隐私相区别。我们所公开的信息应该是对增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有很大好处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要保证披露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5、结论
本文在分析电网基建工程的参与各方在实施过程中的信用缺失现象,找出信用缺失理由,提出了对承包商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针对当前电力建设市场信用缺失现象严重,承包商信用体系建设不齐备的现象,提出完善承包商信用评价体系,以期对提高电力建设市场的信用水平。
总之,承包商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是推行市场化改革、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市场竞争、节约投资、减少腐bai等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管控思路和措施的不断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承包商管理水平的良性机制将形成并逐步发挥作用,也必将为基建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创先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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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基建承包商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