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自主创业证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的申领者首先要写一份申请书,再附上毕业证、身份证及各自的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一寸照片两张、户口本)然后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市人事局办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有的地方可能在劳动局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可申请办理《自主创业证》?)(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落户本地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吗?)
●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自主创业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管;各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在为毕业生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
●发放权限 :《自主创业证》实行属地化发放,《自主创业证》核发权属于县以上(含县,下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经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的《自主创业证》一律无效。 各市所辖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证》。
●毕业期不超过两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无业情况下,打算自主创业均可以申请办理。该证有效期三年,但每个申办人只能办理一次。同时,在大学生自主创业期间,还拥有重新选择就业的权利。
注:
①本地生源毕业生未报到,未签过单位的携带报到证;
②本地生源毕业生未报到,已签过单位的携带报到证及原单位出具的退函;
③本地生源毕业生已报到,做直接人事代理的,携带人事代理手册;
④本地生源毕业生已报到,签过单位的携带原单位出具的退函;
⑤外地生源毕业生符合“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在报到落户后携带人事代理手册;
⑥外地生源毕业生签过单位的,携带原单位出具的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