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规定第一条 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上级的指示、总经理办公室决议及总经理决定的贯彻执行。第二条 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公司有关生产、行政等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第三条 根据总经理指示,负责组织总经理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
第四条 负责起草总经理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第五条 组织起草总经理办公室文件(负责审核各职能部门以总经理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组织并做好公司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第六条 组织做好总经理办公室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并及时编写公司的大事记。
第七条 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主管参加的各种会议。第八条 组织并做好来客接待和公车的管理工作。第九条 指导并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第十条 根据总经理提出的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的方针目标,并组织贯彻落实。第十一条 负责公司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部门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第十二条 负责完成总经理临时交给的各项任务。职权规定第一条 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第二条 有权检查督促对总经理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三条 有权催促各部门按要求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第四条 有权催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与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第五条 有权按总经理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六条 有权安排、调度公车的使用。第七条 对各部门以总经理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第八条 对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第九条 对要求各部门主管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第十条 有权根据总经理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职责规定第一条 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后未及时向总经理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第二条 对总经理办公室行文的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而造成的严重的后果负责。第三条 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丢失、损坏负责。第四条 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第五条 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第六条 对下属工作质量差造成的不良影响负责。第七条 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的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第八条 对未及时根据公司方针目标的有关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或未及时检查和落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