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将2010年元旦(假期已结束)、春节(假期已结束)、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三、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四、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五、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