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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荆轲刺秦王第三人称写篇作文

03月01日 编辑 fanwen51.com

[荆轲刺秦王,成功了]荆轲拿着樊於期的人头和装着燕国战略图的盒子来到了秦王的大殿,他的助手秦舞阳非常慌乱,荆轲笑着对秦王说:此人是一个目光短浅的人,从未见过天子,所以请大王原谅!秦王让荆轲把樊於...+阅读

用荆轲刺秦王第三人称写篇作文

论荆轲刺秦王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

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

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第三人称口吻作文

记叙文第二第三人称写作特点分析

即用第二人称代词“你”或“你们”,以“你或你们如何如何”的口吻进行叙述描写。这个“你”或“你们”也有不同的指代性。多数情况是指代文章或作品中所表现的主要人物或其他对象,如朱自清的《给亡妇》。还有的是指代读者,如魏巍《谁是最可爱的人》中的相关的文字。

用第二人称叙述,表现出一种作者直接同文章、作品中人物或读者谈话,面对面谈心、呼告、倾诉的意味,能更充华分地表达出一种诚挚、恳切、深厚、亲切的情味和强烈的感情倾向,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因而下般在感情较强烈的情况下使用。其局限也在不易于更充分地表现所写对象的心理和充分拓展文章的表现领域。

第三人称即用第三人称代词“他”,以“他如何如何”的口吻进行叙述描写。

运用这一人称进行叙述描写,作者以事件局外人或事件不牵涉到自己的说故事人的身份出现。对于人物、事件、景物、事物,以一种客观的姿态加以描述,所写事件是“他”或“他们”的亲身经历或耳闻目睹,“我”作为叙述人隐藏于幕后。作者个人的态度和感情只能从叙述语调中间接流露。

运用第三人称,笔触可以不受作者或叙述人视野和活动范围的限制,能无限地扩大文章反映生活的时空领域;较其他人称,能更直接、全面、灵活地反映生活,展现丰富广阔的生活画面和充分、自由地表现人物心理;被称为全知全能观点。但使用不当,可能削弱文章的亲切感和真实感。

大致上说,一般记叙文,若写自己亲历或目睹以及有自己介入的表现内容,宜用第一人称;听来的故事则当用第三人称,而第二人称则除非对于表现对象要倾吐极强烈的感情,一般宜慎用。

人称在文章中可以转换,或为弥补某种人称表情达意上的不足之处,或为强化某种表情达意的效果。前者如第一、三两种人称的转换,后者如第一或第三人称向第二人称的转换。转换处要有提示或标志,除用第二人称作为导入手段的开头外,文章首尾人称应一致,以保持文章的整体感。

作文那一刻第三人称

借鉴一下作文一:那一刻在生活中,有许多时刻深深的印在你的脑海里,他们又让你感到激动的,使你感动或惹你伤心。在我的脑海里,那一刻让我十分感动,因为那一个小孩的举动打动了我。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冻好的海鲜拿点给爷爷。爷爷家离我们家有一站,为了节省时间,我打算坐公共汽车去。于是,我带着海鲜向车站出发。 到了车站,我站在候车亭里等车,车站边陆陆续续挤满了人,有上班的白领,有游玩的少年,有回家的老人,还有一个带着小弟弟的青年人。我想:这么多人,待会的车可不好坐。果然,到了车上,座位都满了,只能站。过了一会儿,到站了,我下了车,看见一个清洁阿姨在那扫地,那个青年在我前面,他吐了一口痰在地上,我不禁为他那厚颜无耻感到“佩服”。

我赶忙向前走。刚走几步,后面就传来一阵争吵声,我走去看。原来,刚才青年下车时,向地上吐了一口痰,被清洁阿姨看到了。 “孩子,把你的痰擦干净。”说完,阿姨还递出一张洁白的面巾纸。 那青年还不领情,不礼貌地说:“喂,你怎麽知道是我吐的!” “我刚才看见的,本想让你擦干净算了,得了,罚钱。”阿姨很生气地训了青年一顿,很多人围了过来,青年脸红了。谁知,一个娇小的声音传来了。 “阿姨,你不要罚哥哥的钱了,我已经擦干净了。”那青年急忙牵着小孩的手匆匆的走了。人散了,我走在路上,想着刚才小孩出来帮他哥哥说话那一刻,一哥差不多五岁的小孩竟然比一个比他大、见识比他广的青年懂事,我深深的被小孩感动了。 那一刻,将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作文二:那一刻在人的一生中,有很多个让人无法忘记的那一刻;是它们编织出了我们美好的人生。 而至今为止,令我无法忘记,时刻浮现在眼前的就是5.12大地震时的场景。 当我们还沉浸在朗朗的读书声时,当我们还在感慨有美满的家庭、友好的朋友时,老天似乎和我们开了一个玩笑,霎时间,天摇地坠,我们远在千里之外的同胞们正在接受着老天爷这个残酷的玩笑。 但是,他们却勇敢的面对了。 那一刻,当8岁的林浩用他幼小的手臂抬出同学,给同学以生的希望时全国上下为之动容。 那一刻,当“可乐男孩”被抬出来,而和解放军叔叔要可乐时,他给沉浸在悲痛之中的国人们带来了一丝欢乐,像是用他的微笑和幽默告诉我们,中国人不可能被这一点挫折打倒、中国人一定会再站起来的。

那一刻,当人民警察蒋晓娟顾不得自己家中等着喂奶的孩子,而给在这次灾难中与父母失去联系的孩子喂奶时,她让我们感受到了母性的光辉。 当观看英雄少年的颁奖典礼,看着那一个个孩子和他们感人的事迹,那一刻我们知道了,我们祖国的未来是美好的。他们让大人不再把我们当成小孩子,也不再有人说我们是养尊处优的小皇帝、小公主,是他们让大人们看到了我们的变化,知道了我们是有责任、有理想的新一代。 而在地震后,发生的那一刻太多太多了。我们无法细细的说明、一一的列举,我们只能在这里向感动过我们的人致敬,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是他们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学会了承担责任,是他们让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作文三:那一刻是风把那枯萎的树叶吹落了吗?望着窗外那一片片发黄的叶子带着那死气沉沉的表情,随着风慢慢地飘落在地上。

那一刻,它发黄了,枯萎了。在它死亡之后,它飘落了人间,在还没来得及享受人间美好点滴时。 这片叶子,只能在树上掉下地面的瞬间,伸呼一口气,那叶子,连死亡的躯体都未及在这土地上感受一下。就下起了雨,那雨把路拌的很泥泞。那叶子,处于了绝境。但它没有选择以泪洗脸。它没有一点可以诉说自己的时间,它啊!深深的埋在人们都不晓得的泥土之中。 即使,它是那么得不心甘情愿,但是它却不能像大喇叭一样。把自己的声音扩大,把自己的委屈大声说出来,就连自己安慰自己那蚂蚁小的声音也不能脱口而出。 那一刻,又有谁懂。 那一刻,又可以得到谁的同情。 那一刻,又有哪个好心人,经过这泥泞的路而轻声叹息。 那一刻,又有谁在乎。 但是,那一刻,我却读懂了那片叶子的故事。

它以前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绿,现在它老了,老的很丑陋。陷入泥土中,它成为了肥料,它的一生啊,为人服务。可是最终,它化作了乌有。 就在那一刻,我,读懂了落叶。坚强,勇敢,不流泪。 虽然失败了,但是在那一刻,也许我揭晓了,人生的路是命运安排的,但情绪是自己控制的,有情绪就有变化,有变化就有就有改变,有改变就要有行动。有行动往往比没行动的成功率要高。 行动吧,即使你是一片叶子,也要有自信啊! 不要再飘于空中,始于人类的族下了!

用第三人称写一篇关于孝的作文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失去了孝,就好比人失去了灵魂,只留下了一副躯壳。孝,是一种对父母的尊重,一种回报父母的方式。

我曾经听到过一个芦衣顺母的故事:周朝有个人叫闵损,是个孝子。母亲早逝,父亲怜他衣食难周,便再娶后母照料闵损。闵损对待后母如同亲母一样。几年后,后母生了两个儿子,对待闵损越来越冷淡。有一年,冬天快到了,父亲未归,后母做棉衣偏心,给亲生儿子用厚厚的棉絮,而给闵损用芦花絮。一天,父亲回来后,叫闵损帮车拉车外出。外面寒风凛冽,闵损衣单体寒,但他默默忍受,什么也不对父亲说。后来,缰绳把闵损肩头的棉步磨破了。父亲看到棉布里的芦花,知道儿子受后母虐待,回家后便要休妻。闵损看到后母和两个弟弟抱头痛哭,难分难舍便跪求父亲说:“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闵损的孝心感动了后母,使其痛改前非。”

是啊,孝是没有血缘的,古今中外,有多少有关孝的故事啊!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如果我们连孝敬父母都做不到的话,不就是连动物都不如了吗?

让我们行动起来,让这份孝继续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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