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随笔 800字]感谢苦难 秋天的果实感谢风吹雨打,才有了成熟的筋骨;感谢光照日晒,才有了成熟的俊秀。是的,没有风雨光热,它不可以走向丰硕走向成熟。 风吹雨打是痛苦的,人们都尽可能逃避它。平坎...+阅读
800字的随笔
感受秋天这几天,天气明显转凉了,空气也变得干燥起来。太阳的心情也不错,每天都按时上班、下班。 天,好像把它那蔚蓝的衣衫彻彻底底地清洗了一遍,那么明亮、可爱;云,好像把它那纯洁的脸蛋涂上了粉底,那么洁白无瑕。 我走在凉风习习的街道上,觉得格外轻松。你看,路旁大树上的“秋精灵”正拍打着翅膀,缓缓地落到了地上。抬头一望浅蓝色的天幕衬着半黄半绿的大树,分外美丽。天空中时而飞过一支小巧玲珑的喜鹊或麻雀,它们欢快地叫着,它们在为秋姑娘那漂亮的脸庞而赞叹。 夜晚,只听得见蟋蟀、蝈蝈之类的小虫的鸣叫声。微风一吹,还可以听见树叶在“沙沙”地为蟋蟀、蝈蝈伴奏呢! 如果你运气好,就可以看到银色的皓月挂在黛色的长布上。忽然,一朵泛着深紫色的轻纱似的薄云慢悠悠地向月亮飘了过来。
云遮住了“大银盘”,可是它的光仍从云的边框里射了出来,给云朵镶上一条银白色的“丝带”。 秋天渐渐离我们远去,即将迎来的是寒冷的冬天。窗外清脆的雨声忽地使我有一种“情欲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的欲望,所以便提起笔记录一下现在的心情。 雨是从傍晚开始下起来的,那时我还在公车上拖着疲倦的身躯努力坚持着……缺氧的大脑使我根本记不起是什么时候有雨落下的,只是一瞬间我发现,窗外的世界变模糊了。我甚至没有任何反映,慢慢地调整眼睛的焦距,把目光集中在玻璃窗外散落的水滴上……静静的欣赏。晶莹剔透大概就是最准确的形容了,它们一个个小的可爱……渐渐地大些了,又大些了……直到猛然间滑落下去,不见了。我也突然回过神来,外面下雨了,而我没带伞。
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我一直认为我的心理活动异常的平静,很多时候我都能感觉到自己阴沉得可怕。 或许我在最开始还是微笑了一下的,曾经的我会为了享受这上天赐予的甘露而专门去淋雨,那时的我会笑得很开心,大概雨滴从天空降落下来到达地面的一瞬也是这样的心情吧。我挺喜欢下雨的,即使通常天空的颜色会很消沉。也或许我不是单纯的喜欢“雨”,而是在下雨的时候总能让我忆起一个让我在雨天感受到快乐的人。那都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当那个人开始忙于自己的事情,我们不再有时间在一起的时候,这一段记忆也就缓缓沉到我的心湖之底了。我现在也有了在意的人,也就算是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吧。其实我倒是认为现在正在发生的故事与“太阳”的关联更多……但是这也是我疑惑的其中一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总是能无时无刻的让我惦记着那个我在意的人。
或许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过渡的吧,车到站了。看着身旁的人各自准备好的雨具,我不禁感叹现在的人们真的有很强的竞争能力,因为由此我得出了一条结论:想得周到是一种优势。 我喜爱看电视剧,也时常把自己安排成某一个角色去幻想某个理想的情境。所以我憧憬着可以在雨中哭泣,很痛快地那种。在一个青山环抱,只有我一个人的地方,跟天一起流下泪水,把心中的不快一并放声出来……就在我体力即将不支要倒下时能够有那一个我在意的人出现,就那么轻扶我入他的怀抱中,任我流淌的眼泪随雨水汇成的小溪一同奔下山去——我就在他的胸口抽泣……当然最后一定是天空放晴,我靠在他的肩头看彩虹,脸上洋溢幸福笑容的戏码。因为我就是偏爱美满的结局,连自己写的小说最后也一律是“大团圆”。
有一次就专门为了写得圆满而把一篇“现实”中题材的故事硬是写成了“神仙眷侣”的典范……后来再翻开看的时候总有一种“很无语”的感觉。 想象的事情通常都难以被实现,所以我就那么面无表情的下了车,像往常一样漫步,在另一个车站前驻足,观察着我周围的人群。 雨下了一阵就停了,但是当我察觉背包,衣服全都在浸湿状态后,我还是感到了一丝凉意——秋天就这样来了。 …… 恩,车终于来了,我该走了。 是啊,该想想我该做的事情吧!记忆总是会被遗忘,但是遗忘的也总有一天会被记起,然后再被忘记掉……但愿我可以保留着我在意的故事,在春夏秋冬……人生若只如初见 邂逅是一种眼缘,邂逅一个人,若眼波流转,微笑蔓延,怦然心动.邂逅一首好词,如同在春之暮野,蓦然见绿意郁郁葱葱.邂逅一本书亦然,在浩浩书城中,于上上下下的书架里,层层叠叠的书本中蓦然相遇,那是一种怎样的怦然心动啊!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就这样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你.他仍然是她的旷世名主,她依然是他的绝代佳人.就这样,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多好!在一片悠远的口哨声杂着不紧不慢的马蹄声,纳兰容若就这样骑着一匹白马,像来自天外的另一个世界走进了我的视线.一个至情至性的千古伤心人,以忠诚和善良之心对待所爱,恐怕在这世界上也只有他一人而已.记得上大学时就喜欢读纳兰性德的词,感觉他那高贵清洁的诗魂.”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曾知”,只是当初年少不识愁滋味,不解其满怀的愁绪.当历经世事沧桑,才真正懂得”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感慨.纳兰的词浅浅淡淡,却将情写到了极致,最是那沁园春里的”记绣榻闲时,并吹风雨,雕阑曲处,同倚斜阳”,对前妻卢氏雨蝉的怀念表现的是淋漓致尽.只可叹那吹花嚼蕊弄冰弦,赌书消...
谁给我一篇随笔
自己写的,只有校内上才有,网上收不到。 乌镇的回忆 偶然地找到了一张乌镇的照片。照片的底色是黄色,看上去,乌镇仿佛沐浴在黄昏时的光辉里,安详、幽静、美丽。 第一次知道乌镇,是看过黄磊拍的电视剧《似水年华》。雨中的巷道,迎风招展的蓝色布匹,层层叠放的壶壶白酒,古朴的石板桥,屋顶密密的黑色瓦片……,一切仿佛勾起了我心中久已深藏的某种情愫。默默地,在心中的一个角落,想往着这个地方。 去乌镇的时候,是孑身一人。那时是盛夏。在乌镇,看到的不仅是江南的风景,还有浓郁的民情。沿着巷道,步入一间间屋舍,顿感清冷、惬意;看到的是古时的衣饰、家具、假山,古色古香,回味悠长。屋舍是沿着小河两岸分布的,河上是船,屋舍里的居民,每日开窗,河便浮现于眼际,仿佛嵌在窗上的一幅风景画。
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梦里醒来,船夫摇橹的声音兴许也悠悠地传来……连接起两岸住家的是一座座石板桥,每一座石板桥都有着一个好听的名字,很多里面带有一个“安”字,或“寿”字,或“福”字,大概是想取一个吉祥吧。但也有一座桥是木制的,桥的中间有栏板隔开,因此取名“逢源双桥”。过这个桥可还有一个规定呢,那就是男性必须从左边走,女性则需从右边走,这样,无论你从哪边走,在桥上,都可以看到异性迎面走来,这里的“逢源”呀,原来有谐音的“逢缘”的意思。一个好听的名字,就让一座桥多了一份想象,平添了几分诗意。 夜深的时候,我独自走在乌镇的巷道上。路上已没有几个行人了。偶尔,可以看到前方有一片枯黄微弱的光,光是从手工作坊里发出的,穿过开着的窗户,照到路面上。
就不自禁地走了过去。灯下多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手工艺人在静静地做着什么,窗前摆着一件件小东西,有玉器,也有木器,做工很是精细。白天的时候,还有画水墨画的,画的是江南水乡的风景,画在精致的扇子上,就美的无以复加了,只是价钱也不少,没舍得买,留下了一个遗憾。等走到了桥上停下来,看着夜色中的小河,河两岸的房屋,一切都静静的。水中的月光有些冷冷的。 有时,自己浮躁的心静下来,总是会想起乌镇。想着那里的深深的巷子,灰色的瓦片,沿河而筑的房子;想着那里的水,那里的桥,那里的人,还有那里的浓郁风情。直到自己已然仿佛置身其中。也许,那样的一天,我依然还会孑身一人而去的,去看那里的“晴耕雨读”,那里的“美人靠”,那里的逢源双桥……
以读书为话题写一篇随笔至少800字
一 人之喜读,动机各异: “拿来主义”,汲取可“食”之物以衍生和发展。 精神情操之洗礼。 采摘他人培育的花朵,编织成美丽的花冠戴在自己和爱人的头上。 寻找崇拜的偶像以寄托精神。 掬以当醇,沉醉以消愁。 消闲。 等等。 读书犹如抽取人生时光五彩线团中的丝丝缕缕,去编织精美的彩绸,在缤纷的折光里呈现出色彩斑斓的人生追。 读书是往返于天堂、地狱和人间的精神之旅,你驻足的场所决定于你怀着什么样的情感读什么样的书。——英国哲学家罗素的那种追知识的单纯而强烈的感情会“引领”我们“到天堂的境界”。 二 思索的外表是一种禅定。 常常是面对清寒的四壁禅坐,一个人,被昏暗的烛光定格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凝视如心跳的烛焰,聆听如烛焰的心跳,构造心与光依存的契机。
这是被铠甲层层包裹了的渺小存在,灵魂却游离了肉体闪逝在整个宇宙了。 一几一案一青灯,一书一卷一情浓。这里宜读,更宜思。 “学而不思则罔”,一个人读书成癖并非是好事,就像那个活到79,读“破万卷书”却毫无建树的爱尔兰人亚克顿一样,整日浸泡在书堆里充当“蛀书学者”,他的脑子实际上是“专供别人跑马的”。十八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早就说过:“读书不过是自己思考的代用物而已。我们只可以把书本当做‘引绳’,阅读时依赖他人把自己的思想导向某方面。” 因此,正确的读书应是使思索连续的行为和过程。通过读书,使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更加执著坚定,使生命的思索实现理性的超越,使灰色的记忆不再延续。 三 有读必有思,有思必有得,方不枉读一回。
至下笔千言,字如珠玑时,才可谓以善读始、以善著终了。 若是作英国诗人波普所说的那种人,“只是想做个读者,不想当作者”,则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四 其实,人生本身就是一部奇特的书。日子的风雨写满生命的行程,人生之旅一页页装订了岁月,生活的苦辣酸甜、喜怒哀乐则决定了人生之书的厚重。 写好自己人生之书的前奏曲却是读好书。因为人生的神秘通道实在太多,我们太需要书这把钥匙为我们开启奥秘之门,它能引导我们步出误区,少走弯路;它能引导我们跨出险区,步入辉煌! 五 读书当先择书。 当代人解放了思想,读书的“胃口”随之放开,古今中外的几本名著是远不能满足需要了,自然要博览群书。于是形形色色的书籍应运而生,一些平平庸庸甚至趣味低下的劣品也试图占据书市一角。
若是良莠不分,误读了它们,“失去了读好书的时间和机会”不说,还“可能会把你戕害”! 因此,读书人是应该具备识别良莠的能力的。 昨日读《林清玄文集》,其中有篇文章《五艳六色的老鼠》,看后完令我很是牵挂,牵挂什么呢?说出来怪好笑的,牵挂文中的那只五艳六色小老鼠。 ??林先生在文章中说,他们家闹鼠患“夜里时常在天花板上奔跑,弄出声音;食物水果也常常被咬破一个大洞或不翼而飞;最令人疼心的是,有时会咬坏橱柜,咬断电线,防不胜防,甚至担心哪天它会咬破瓦斯管线。” ??鼠害如此猖獗,林先生却束手无策。于是他想到了两位古人的话;一是苏东坡说的:“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另一位是弘一大师说的:“如果把养猫的食物拿来喂鼠,老鼠吃饱了就不会破坏东西了,则鼠患可绝。
” ??常言道:不听古人言吃亏在眼前。林先生逐每日饭后必留些食物给那些鼠辈们享用。可“今鼠非已古鼠”“世风日下,鼠心不古”他们根本就不领林先生的情,留下的食物它们不吃,偏东就吃口,西咬一下,甚是恼人的很。 ??文章看到此处时我就想:干脆下点老鼠药或老鼠夹子什么的,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可林先生偏又是心肠极善之人,说老鼠药过于残忍,违背慈悲之心的原则,而老鼠夹子又违背杀生的原则。哎,家里都被老鼠闹成这个样子了,这林先生还这么“心慈手软”,真是迂腐的过分。 ??林先生有回和朋友一起聊天的时候说起家里闹鼠灾的事,一朋友出了一招,说:“你抓到一只老鼠后,在老鼠身上涂以鲜艳的色彩,例如脸是大红色,身上是绿色、黄色、蓝色,尾巴涂成白色,然后把老鼠放走,老鼠就会灭迹了。
” ??给老鼠涂上五艳六色就能让老鼠灭绝吗?林先生不解我也不解。那朋友说了:“这是老鼠心理学,那只五艳六色的老鼠逃回洞后,它的亲戚朋友会大为恐怖,就会四散奔逃;那只无彩的老鼠则会大为愧疚,也会逃走,这样,不只是一只老鼠,整窝老鼠都会灭迹了。”林先生听了果真如法炮制,照办了,家里的老鼠也如那位朋友说的那样渐渐灭迹了。 ??老鼠没了,林先生却留下一个疑惑,疑惑那只小老鼠是否真的会愧疚?是否真的因为愧疚而离开?可我看完后倒不是疑惑而是担心和牵挂那只被涂了五艳六色的小老鼠的命运。因为它的”出格”因为它的"另类"而被同伴排斥或抛弃,担心它将如何面对冷酷的鼠光,牵挂它如何在鼠的世界里生存下去?可怜的小老鼠,可能连它自己都没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已经众叛亲离了!想想也还真的是怪可怜的! ??据说有人类的地方必定有老鼠,这样的生活方式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不是真的我无法考证,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确是真的。话又说...
读书随笔怎么写800字
上海本站书店出来一套“世界名人书话系列”丛书,除了本次要说明的《毛姆读书随笔》,还有托尔斯泰,劳伦斯和罗曼•罗兰的读书随笔集。书中的32篇随笔,主要选自毛姆的3部散文著作。文章内容都围绕着阅读展开,包括毛姆对阅读的看法,对于哲学问题的思考和认识,以及最后关于文学作品和作家的漫谈,都是基于毛姆广泛的阅读量而写成的。
关于阅读,毛姆认为这是一件快乐而且值得享受的事情。他从随笔的第一篇,直到最后一篇,都不断地强调自己的阅读价值观。此外,毛姆还谈及了他对于小说写作的一些看法,什么才是理想的阅读方式。
在此,我非常乐意和诸位学友一同分享一段毛姆的阅读习惯:“早晨开始工作前,我总是读一会儿科学或者哲学方面的著作,因为读这类书需要头脑清醒、思想集中,这有助于我一天的工作。等工作做完后,我觉得很轻松,就不想再进行紧张的脑力活动了,这时我便读历史、散文、评论或者传记;晚上,我看小说。此外,我手边总有一本诗集,兴之所至就读上一段,而在我床头,则放着一本既可以随便从哪里开始读、又可以随便读到哪里都能放得下的书。”
谈到小说的优劣时,毛姆列举了几个著名的作家和他们的小说。从一个小说家的角度去分析小说和写作笔法,虽然不能称之为理论,但是却颇有几分道理和值得学习的东西。
毛姆的阅读涉猎之广,我们难以想象。他几乎通读了所有西方哲学著作,在随笔集中,他对于斯宾诺莎、洛克、布拉德莱、康德,以及各类哲学观点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一个小说家,对于哲学能够有此番不同于他人的广阔见地,实在令人心生敬意。
我以为,此书最值得一读的非第三部分“作家与作品”莫属了。这一部分,包括了对于作家和作品的评价和英法美文学的漫谈。英法美文学漫谈主要是以向读者推荐值得一读的书为主,兼及对于书的简要说明。而每一篇关于作家和作品的文章,则先以叙述作家的生平为主,再说明他(她)的小说。笔者对于巴尔扎克和他的小说,是了解比较多的。所以在阅读《巴尔扎克和》的时候,真可谓是一次特别愉快的阅读体验。在阅读的过程一边发现,一边收获:原来每一个作家都有如此多的奇闻逸事,毛姆将他的所知娓娓道来。每一个作家的性情脾性,都在毛姆笔下显得生动而真切。他有意识地去叙述每个人的生平故事,是为了更准确地拿捏他们的作品。因而出自毛姆笔下的评述,是如此的恰到好处且见地深刻。
毛姆是一个作家,可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治学的严谨扎实:“关于托尔斯泰,我原先想劝你读他的《安娜•卡列尼娜》而不是《战争与和平》,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前者好像比后者更好一点;但是,为慎重起见,我又把这两本书都重读了一遍,现在我可以毫无疑问地对你说,还是《战争与和平》更为出色。”类似的表述,在文中不止一处,着实展现了一位大师的行文与阅读姿态。
比起我在这里不断地摘选和赘述,我想更好的选择是请诸位自行品鉴一番。大师的风采,渗透在一字一句之中。恕我不能一一展示于文中。愿你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够体会毛姆所强调的阅读快乐。毛姆在《英国文学漫谈补遗》一文中引用约翰逊博士的话作为结束,在此与各位共勉,一并结束我们本篇导读吧——“不读书的人不经常思考,所以也不经常有话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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