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状的定义和作用
刑事申诉状是申诉人因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请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的一项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其目的在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申诉不是必经的诉讼程序,必须按审判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刑事申诉状的结构
1.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刑事申诉状”。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服刑,还应写明判刑情况和现在何处服刑。如果申诉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
如果委托律师代理申诉,还应在次行写明律师姓名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案由和请求事项
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再根据具体案情写明请求事项。如果申诉人是被害人或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则可请求人民法院加重被申诉人的刑罚,或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申诉人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如果申诉人是被告人,则可请求人民法院减轻申诉人的刑罚,或请求人民法院免除申诉人的刑罚,或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申诉人无罪,或请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等。
2.正文
刑事申诉状的正文,即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以从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情节有无出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定性是否准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申诉人主张的从轻或从重,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条件是否被遗漏,量刑是否错误等方面提出意见,阐述生效判决或裁定应予变更或撤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所提出的事实和法律的根据必须有理有据。
3.尾部
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致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名称。
申诉人签名。如果委托律师为申诉人代书申诉状,可在申诉状的最后写上代书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时间。
4.附项
在提交刑事申诉状的同时,应提交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一份。如有别的书证、物证,也应一并提交。
(三)刑事申诉状范式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 号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现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判决(或裁定)书复印件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