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正方答辩的论据:
1、“假账真做”是指有时数据采集不及时或不准确,这些不是会计人员的责任,但需要会计处理。如,采购一批材料,发票未到,根据入库单会计进行了暂估入账,期末也要根据暂估价结转成本,这时就有可能发生假账真做的情况。你能说不符合会计制度和法律吗?
2、“真账假做”是指有些是真实情况,虽不符合会计制度,但也必须进行会计处理。如,某销售员为了送货耽误了吃饭,在外面买了两个包子充饥,但没有发票,老板为了鼓励销售人员,让他找其他发票来报销。这能说是真账吗?不能;但能说没有发票就一定不给报销或补助吗?也不能。怎么办?只能把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灵活处理。这样做也不违背会计的大原则——白条入账。
总之,会计人员执行法律和会计制度,不但需要原则,也需要智慧。
嗨!倒霉的问题遇到了倒霉的人,只能帮你想这些啦。其实这个问题很有现实意义。我就遇到过系类问题。办公室主任拿来的明细消费,1瓶汽车车窗清洗液开了50多元的单价,我问他:一般清洗剂只有10元一瓶,你的怎么这么贵?他只好实话实说,原来老板有些财务支出不好走账,只能用能走账的票多报销,否则老板要陪死了。我就让他单价不要做手脚,但数量上可以多写点。
一个好会计不是只知道卡别人,关键要帮助疏通。原则和灵活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