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如地震、忽然病危等情况。危急情况一消失,口头遗嘱则失去了效力。自书遗嘱的效力很差,如果确实要选择这种方式立遗嘱,建议先在其他亲属或者相关单位留有自己的亲笔文件,以便后人对自书遗嘱的效力发生争议时予以佐证。录音遗嘱的效力最差,因为需要核实录音人的身份,立遗嘱时的相关情况,建议不要选择这种方式。不过,如果在录音的同时也能录像的话。这种方式就可以选择。效力最好的是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好,但费用也最高。还有一种是法律未直接规定的律师见证遗嘱。即通过律师见证的方式订立遗嘱。订立人是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遗嘱需要说明立遗嘱人的身份、财产分配和遗嘱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