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寿保险的年度均衡费率与当年的实际死亡率一致。 (*)年度费率=实际死亡率,期间费率均衡化以后,与期间死亡率一致,不等于当年。 2.终身寿险可视为定期至生命表上终极年龄的定期寿险和定期至生命表上终极年龄的两全保险。 (√) 3.年金保险就是养老年金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仅是年金保险的一种,比如年金保险还有教育年金保险等。
4.代位追偿原则适用于所有医疗保险合同。 (*)代位追偿原则适用于因第三者责任引致的医疗费用保险。 8.死差益是随着年数的增加而愈小,重满期时则为最少。 (√) 10.保险业务的利得或损失与保费计算基础和预定死亡率,预定费用率及预定利率有极密切的关系。 (√)死差、费差、利差,简称“三差”。 12.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使寿险合同无效。
(*)告知义务应与禁止反言结合探讨。在寿险合同中,违反告知义务在签订生效满二年的合同中受禁止反言限制,即认为保险公司默认投保人未告知事项,此时合同保持有效。 14.团体保险的投保人不能自由选择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 (*)当然可以自由选择。 15.在发生保险事件时,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可以重复投保或超额投保。
(√)人身无价,因其价值无法厘定,一般情况下不认为会存在重复投保或超额问题。 16.两全保险的保费中储蓄因素的多少是与保险期限长短有着密切联系,保险期限长,保险费中储蓄所占的比重相对要少于保险期限短的比重。 (*)反过来描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