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2017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各村委会,场镇各单位,乡属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全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阅读
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依法 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基本生存、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 通知》精神,民政部、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做好家 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意见》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的家庭暴力受害人 全部纳入庇护救助范围,明确了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依法庇护、专业化帮扶、社会共同参与等原则,确定了及 时受理求助、按需提供转介服务、加强受害人人身安全保 护、强化未成年受害人救助保护等主要环节和工作内容, 并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动员社会参与、强化 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意见》明晰了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受害 人庇护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强调了遭受家 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措施,细化了动员引导社 会力量参与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的具体内容和支持措 施,将为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提供有力 的政策依据和明确的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