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团结什么是合作]知道团结合作就是在大家合干一件事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帮助。 2.懂得在做很多事情时都需要团结合作,尤其是现代社会更需要团结合作的精神。...+阅读
什么是李查蒂案和福尔果案
1861年法国的李查蒂案。在该案中,李查蒂,一名22岁的墨西哥青年,在巴黎签发了一张8万法郎的期票,向一巴黎商人购买珠宝,其后被诉请付款时,竟以他依其属人法(墨西哥法)为未成年而无行为能力(墨西哥法规定25岁为成年)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称:“法国人并无知悉所有国家之不同法律以及其有关未成年与成年规定之必要”,“只要法国人无轻率或不谨慎,且以善意与之交易者,其所缔结之契约,应属有效。”在这一案件中,属人法原则受到了限制,而采用了行为地法原则。 影响:在“李查蒂案” (Lizardi Case)中确立了当事人的缔约能力适用行为地法规则。 福尔果遗产继承案(1878年) 案情说明: 福尔果是1801年出生于巴伐利亚的非婚生子,5岁时随母亲去了法国,并一直在法国生活,在法国有事实上的住所。
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的规定,外国人在法国取得住所必须办理“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而福尔果在法国从未取得这种“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 1869年,福尔果在法国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其母亲、妻子也先于他死亡,他没有子女,现在法国留有一笔动产遗产。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得知后,认为他们根据巴伐利亚的法律享有继承权。而如依当时法国法律的规定,则非婚生子女的亲属是没有继承权的。故他们向法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巴伐利亚的法律取得福尔果的这笔遗产。 法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根据法国冲突法,动产继承应当适用被继承人的原始住所地法,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巴伐利亚法。根据巴伐利亚法,非婚生子的旁系亲属就可以继承福尔果留在法国的遗产。
但是,巴伐利亚冲突法则规定,无遗嘱的动产继承应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而且巴伐利亚法承认事实住所的法律效力。据此,福尔果的事实住所在法国,因而应反致适用法国法。法国最高法院接受了这种反致,依法国法的规定,认定福尔果作为非婚生子,其旁系亲属对其遗产没有继承权,本案遗产为无人继承的财产,最后判决收归法国国库所有。 影响:这是一个有关反致的著名案例,国际私法界的学者普遍认为,从福尔果案开始,反致制度才真正引起各国的关注,并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中得到采用。...
国际私法是否需要反致制度
在国际私法关于外国法的适用与排除中,反致是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制度,但是多少年来,对于这个制度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也一直没有得到答案。反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反致包括狭义的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和外国法院地说四种。狭义的反致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转致是指甲国(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将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指向乙国,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向了丙国,最后适用丙国法律审理案件。间接反致是指甲国(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将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指向乙国,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向了丙国,最后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向甲国,最后仍用甲国法来审理案件。
外国法院地说我认为不应该纳入反致制度之中,因为在我看来,这种学说相当幼稚,并且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所以在此不做解释。转致、间接反致和外国法院地说等都是和狭义的反致一样,通过不同的冲突规范指引,最后适用了别国或者本国法。但是在大多数的国际私法案例中,最终都是适用了外国的法律。历来争论的焦点就是反致制度是否需要,对此,已经有很多学者提出了支持和反对的意见,今天,我也谈谈我对此制度的看法。我认为,反致制度是不必要的。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理由。第一,从国家主权的角度而言,各国冲突规范是本国立法者行使立法权的体现,同时也是一国主权的最直接体现,如果适用反致制度,等于立法者自己主动否定所立之法,是对立法的一种否定,是对国家主权的一种践踏,因此是极不应该的。
第二,从人民的角度而言,一个当事人不管是外国还是本国人,都是出于对一国法律的信任才选择在当地打法院起诉的,在起诉时,他们坚信法律将会保护他们的权益。但是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这个国家的法院却决定要适用外国法来审理此案件,在他们看来,这无疑与“出卖”大同小异。这样必将导致当事人对本国法律的不信任,并由此扩展到别的法律,使国家的法律被人民怀疑。人民从此不敢再相信法律可以保护自己,因为自己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国家竟然不能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他们必将陷入失望之中,由于这种失望,他们也将不再信任政府,不再信任国家,这样的国家试问还能久存吗??第三,从一国国情的角度而言,每个国家的立法者都是根据本国实际立法的,而这些法律也是最适合处理本国事务的,反致却将本该适用的法律指向他国,由别国的法律来判定发生在本国的案件的是非曲直,这样必将导致现实国情与外国法律之间的巨大鸿沟,如果非要用这样的方法来处理案件,就难以保证结果的公正,因为法院适用的是与本国国情相差甚远的别国的法律。
第四,从法官的角度而言,如果适用反致制度,就会平白无故增加法官的压力。因为法官除了要对本国的法律熟悉之外,由于反致制度的介入,他有必要对浩如烟海的所有别国法律加以学习,这是法官的义务,法官作为法律帝国的执行者,必须保证案件结果的公平与公正,而只有法官对别国法律有相当了解的前提下,他才有可能在适用反致的时候不至于判断错误。但是问题也正是出于此处,试问,有哪一位法官能渊博到熟知各外国法的地步啊?这样给法官加了这么重而且不必要的义务是否符合常理呢?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无疑了。第五,从诉讼成本的角度而言,由于反致的需要,法官将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学习和研究外国法律,以保证结果的公正。这也必将导致诉讼时间的延长,并且即使这样,也未必能保证最后判决的准确无误,因为法官凭据的并不是自己所熟知的本国法。
这样就必然导致诉讼成本的无限制和不确定的增加,这对于一个普通的涉外民事案件是不必要的。
延伸阅读:
少先队员入队誓词少先队队员入队前教育要做到什么什么什么什么队前教育是少先队组织对队龄前儿童进行的“准备参加少先队”的教育。少先队组织要帮助儿童初步了解少先队的知识,明确入队的意义,提高他们争取入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以入队...
什么是委托合同?有什么特征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 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 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委托合同有如...
什么是仲裁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Arbitration)是由买卖双方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自愿把双方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凡采用仲裁方式处理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必须订...
商务礼仪主要包括什么?对此你们有什么认识?特别要注意什么呢相信没有人愿意因为自己在社交场合上因为失礼而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因此给人们留下不良的印象。由此可见掌握礼仪在商业交往中就显得非常必要了。让我们一起学习职场中的大小...
什么什么之什么什么成语一年之计在于春、花甲之年、总角之交、他山之石、难言之隐、一世之雄、浩然之气、无稽之谈、众矢之的、芝兰之室、七步之才、嗟来之食、不惑之年、权宜之计、弄瓦之喜、城下...
什么是合同变更?什么是合同变更变更应遵循什么原则合同变更是指依法对原来合同进行的修改和补充。合同变更4经成立, 原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就应解除。合同变更是在条件改变时,对双方利益和义 务的调整。合同变更的原则有: (1) 合同变...
福尔摩斯行的是什么礼仪仪态礼仪 在英国,人们在演说或别的场合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手心向外,构成V形手势,表示胜利;在英国,如有人打喷嚏,旁人就会说上旁保佑你,以示吉祥。 相见礼仪 在英国,当婴儿出生时,父...
什么是社保?社保有什么特点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
什么是协议?什么是合同?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法律范畴】 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 “合同”和“协议”的概念区别: 合同和协议在实践中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