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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有权监督水渠工程吗

10月09日 编辑 fanwen51.com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主任: 主要负责: 1、本村监督委员会的全盘工作 2、参与本村财务会签 3、负责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委 员: 主要负责: 1、本村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2、群众来访...+阅读

村民有权监督水渠工程吗

村民对村级财务事务、重大决议、民主决策等具有监督权。

具体行使方式见以下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

第四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召开发布会、公布到户等多种形式,将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有条件的村、组应实行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运用电脑触摸屏进行公开。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布栏(墙)旁边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对财务帐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由10人以上(含10人)的村、组成员联名向村、组社区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或镇经管部门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

(二)有权要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

(三)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权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弄虚作假等行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第十三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或社员议事会议。凡属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或社员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社会福利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财务管理办法依照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第二章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第四条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单位财务机构对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财务要认真落实会计岗位不相容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检查等)。

第六条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手人、证明人、批准手续要齐全。第七条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通过银行收支款项,不得坐支现金。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第八条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全程参与和监管。第九条财务股统一扎口管理本单位票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保证票据和款项的日清日结。第十条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日常财务支出事项: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

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物品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领导审批。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集体研究后,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再报领导审批。第十一条重要财务支出决策事项的具体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固定资产:需经集体研究,政府中心工作:需经集体研究。印刷、宣传、维修、电脑耗材等日常财务收支:2000元以上的,需经集体研究。第三章财务公开制度第十二条推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三条财务公开的内容: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情况,一次性发生的大额财务支出事项,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事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招待费、招商经费、交通费等重要支出情况,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情况,与其他单位发生的借贷往来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财务公开的形式,包括通过单位职工会议通报、书面公示等,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公开。对财务公开的资料实行整理归档备查。第四章重点支出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招待费用的管理。明确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应事先征得领导的同意。来客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并及时结算,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第十六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第十七条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

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核准制度,单位职工因私用车经批准需承担相关费用。第十八条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人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账。第五章账户管理制度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第六章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条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

第二十一条资产的调拨、转让、报费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租资产要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或竞争性谈判,并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按规定上缴固定资产占用费。第二十二条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第二十三条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严格控制库存现金数额,不得“白条抵库”。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如有冲突条款,一律按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何加强社区民主管理

一、完善机制体制,发挥城市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终端”,是传递党政关爱的桥梁。各社区要切实履职尽责,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要加强社区居委会体系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引导社区多元建设主体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要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明确软、硬件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增加投入,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多渠道落实资金,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要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探索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整合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力量协调处理群众利益问题,加强社区舆情掌控,强力推进网络问政,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在城市社区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重大舆情报告、疏导与防控机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要着力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社区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制度和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等,着力形成自律与他律、要与制度相衔接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社会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保障社会底线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是时代赋予的最紧迫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务。

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从改善民生入手,切实构筑底线公平。要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调查、认定、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要制订社区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小分队,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切实增强社区灾害应急处置及防灾减灾能力。要加强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和生活救助,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助,同时加强辖区内精神病人基本情况调查,逐一建卡立档,强化监管,确保管控万无一失。

要大力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攀穷亲”、“结穷对”、“帮穷户”,对社区困难群众进行帮扶。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搭建社区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强社区扶贫济困作用。要重视福利彩票销售,积极配合开展福彩销售进社区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传,树立“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福彩公益形象。

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和工作评价体系,推行“乡、村两级联查联审制”、“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制”、“票决制”、监督员制度和资金发放打卡直发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社会救助的申请、调查、审批、公示等程序,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阳光操作、对象准确、管理规范、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深化服务内涵,发挥公共服务的利民惠民作用为民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本质。

各社区务必把为民、利民、舒民、安民、娱民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努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确保居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搭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为推进社区服务奠定基础。

要健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网络,落实促进就业服务政策,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对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基本技能培训服务,积极开展创造“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促进和吸纳下岗职工在社区就业。要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警察和居民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安置帮教、守楼护院等活动,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平安社区。

要着力打造宜居社区,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业主管理和物业服务“三驾齐驱”的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格局,完善社区环保听证制度和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制度,探索建立社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为居民提供卫生环保、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维修和绿化维护...

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部署,我社区社务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革体制制度,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为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要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将责任制延伸到社区,在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抓好以建立健全惩治和对社区工作者进行民政政策、法律知识、党纪条规、基层组织工作规则等方面的培训。及时分析把握各种社会倾向和思潮带来的影响,编写剖析材料、组织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利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在社区扎实开展专题活动,强化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三是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等活动,在社区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氛围,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薪酬制度。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保险制度化。主要是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使其集中精力抓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各项任务。针对以前在奖金、补贴发放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在明确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成果、综合目标考核、奖发放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对他们的各项规章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二是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在管理体制上,结合贯彻落实中省县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实行社区财务由乡镇统一管理,实行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每季度将各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于“城市社区政务公开栏”,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在管理制度上,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财务开支审批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民政惠民资金使用报告制等制度;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对社区民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促进社区民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扎实抓好社区的村民、居民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一是要探索民主管理新机制。结合社区实际,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完善于社区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法,对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组织领导、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实行社区政务公开事务听证制度,促进社区事务管理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和群众参与的全程化。二是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以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关文件、条规和财会知识、审计知识等内容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断加深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加强民主管理,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切实抓好社区工作者在廉政建设工作上的能力。同时加大对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治”意识,确保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依靠居民代表、理财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社区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政策和程序,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或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社区工作者,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构建社区信访举报运行机制,及时掌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社务及低保问题;通过处理一般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对社区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办。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失职渎职的案件。三是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研究解决机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着力转化办案成果,深化源头治理,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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