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制度]为了更进一步完善我校对教职工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的敬业精神,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阅读
文章标题:论现行职称制度
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只有法律被充分尊重并严格执行、法律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行为准则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才能进入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法治的根本目
标
和谐是法律的目标。法通过调整不同个体、群体、地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相对和谐的人际、群际、地区关系,形成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这一重要论述中可以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即“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一条主线,“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手段,“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和效益的完美结合,其基本的标志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律的轨道;法律建立在尊重民主、人权、理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准则,法律成为社会权威,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受到普遍的尊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自由、利益与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夺。
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基本一致。法治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治的推动与保障,依赖于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调整,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法治。法治化程度高,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才能有效的促使社会成员诚实守信,和谐相处。
二、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行为,而最有效的政府行为是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拥有着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双重职能,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对法治国家的建立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成功与否。
1、依法行政是构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的行政权是公民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手段,行政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种阶层和各种社会关系利益的调整。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既存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也存在着相互对立冲突的情况。行政机关在调整二者利益时,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为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提供更快捷、方便、有效的最好的服务,诚信对待每一位相对人,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最终一致,才能在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良好关系。
2、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建设要求政府科学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管理手段,履行自身职能,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地实现公共管理目标。而政府要履行自身职能,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必须借助法律手段来完成。法治作为社会机关的调整器,以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目标,通过法律的具体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依法行政体现了社会正义这种价值追求目标,维护政府行使权力的社会秩序,保证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平衡。
三、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对依法行政产生深远影响。
1、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文精神为理念,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文明社会。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对行政机关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2、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目标,必然要服务于多元和差异的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也必然要服务于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保证其在法律法规框12全文查看架内行使行政权力。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听证、信访、新闻媒体等沟通机制,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使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获得公众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相互统一,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职责的监督力度,减少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依法行政提供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保障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和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环境。
《论现行职称制度》12全文查看文章标题:论现行职称制度
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只有法律被充分尊重并严格执行、法律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行为准则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才能进入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法治的根本目
标
和谐是法律的目标。法通过调整不同个体、群体、地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相对和谐的人际、群际、地区关系,形成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这一重要论述中可以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即“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一条主线,“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手段,“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和效益的完美结合,其基本的标志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律的轨道;法律建立在尊重民主、人权、理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准则,法律成为社会权威,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受到普遍的尊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自由、利益与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夺。
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基本一致。法治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治的推动与保障,依赖于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调整,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法治。法治化程度高,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才能有效的促使社会成员诚实守信,和谐相处。
二、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行为,而最有效的政府行为是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拥有着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双重职能,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对法治国家的建立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成功与否。
1、依法行政是构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的行政权是公民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手段,行政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种阶层和各种社会关系利益的调整。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既存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也存在着相互对立冲突的情况。行政机关在调整二者利益时,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为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提供更快捷、方便、有效的最好的服务,诚信对待每一位相对人,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最终一致,才能在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良好关系。
2、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建设要求政府科学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管理手段,履行自身职能,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地实现公共管理目标。而政府要履行自身职能,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必须借助法律手段来完成。法治作为社会机关的调整器,以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目标,通过法律的具体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依法行政体现了社会正义这种价值追求目标,维护政府行使权力的社会秩序,保证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平衡。
三、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对依法行政产生深远影响。
1、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文精神为理念,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文明社会。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对行政机关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2、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目标,必然要服务于多元和差异的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也必然要服务于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保证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力。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听证、信访、新闻媒体等沟通机制,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使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获得公众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相互统一,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职责的监督力度,减少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依法行政提供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保障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和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环境。
《论现行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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