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阅读
你们知道职工考勤的管理条例吗,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职工考勤管理条例,希望对大家有用。1 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职工的基本职责2.1 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2.2 工作时间2.2.1 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
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2.2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2.3 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2.4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2.5 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
3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3.1 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3.2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3.3 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
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3.4 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3.5 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4 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4.1 事假4.1.1 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 病假4.2.1 具体规定4.2.1.1 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4.2.1.2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4.2.1.3 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
4.2.1.4 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
4.2.1.5 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4.2.1.6 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4.2.2 病假的工资待遇4.2.2.1 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 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4.2.2.2 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 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4.2.2.3 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 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 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4.3 婚、丧假4.3.1 具体规定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4.3.1.1 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4.3.1.3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4.3.2 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职工考勤管理条例
延伸阅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烟草管理条例烟草销售和进出口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这是烟草管理条例,还不了解相关烟草管理知识的朋友们可以认真阅读这篇:烟草管理条例! 烟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
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
烟草广告管理条例烟草广告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息名称:幼儿园管理条例 信息索引:360A02-03-1989-0003-1生成日期:1989-09-11发文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信息类别:部门规章 内容概述:为了加强幼儿园...
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云南省居住证》有效期有望取消) 13日,《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
博物馆管理条例博物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9号 《博物馆条例》已经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5年2月9日 博物...
期货交易员管理条例期货交易员管理条例,下面我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2月7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