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法律制度

国际学校管理办法

01月12日 编辑 fanwen51.com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公司公文管理办法,你知道这些办法吗,下面带来公司公文管理办法关文章,欢迎阅读。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1】 第1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公文管理,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使用文书,...+阅读

北京康福外国语学校国际部考试管理办法【1】

学校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调整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客观了解学生对课程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准确判断学生能力和思维发展水平,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效果,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办法。

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

(1)A-Level考试;AP考试

(2)北京市统一高中会考考试;

(3)学校入学考试、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毕业考试、替代会考;

(4)备课组单元测试、周考、适应性考试;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A-Level考试、AP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A-Level、AP考试中心具体负责按照A-Level、AP考试委员会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高中会考、替代会考、学校入学考试、月考、期中、期末考试及毕业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备课组单元测试、周考及适应性考试由备课组长安排并上报教务处后随堂进行。

(2)考场安排

凡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按规定排定考场;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场由教务处安排的考场负责人布置,考场负责人按本考场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考场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由备课组组织的单元测试一律在本教室内进行。

3、时间规定

(1)A-Level考试、AP考试按A-Level、AP考试委员会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中会考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在每年6月中旬举行;

(3)起始年级的入学考试在每学年开学前举行;

(4)学校实行月考,每月一次,期中考试安排在每学期的第二个月结束,期末考试在每学期结束。

(5)各备课组组织的单元测试、周考依据教学进度进行。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处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备课组单元测试、周考由备课组长负责引进试题或指定命题人,提倡备课组教师内轮流命题。

(3)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4)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

(5)引进试题给予命题教师命题费,具体数额由主管校长报校长确定;校内命题,每科记2课时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命题教师上交一份统一格式的文字稿和电子稿,由教务处负责试卷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处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其他科目90分钟。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北京康福外国语学校考场规则》(见附件1);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处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处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处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康福外国语学校监考监考教师守则》(见附件2)。

4、由教务处组织的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5、试卷管理

(1)凡教务处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处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处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备课组组织的考试由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处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处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处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处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备课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记入教师月度绩效考核。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设置A、B班的年级在每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结束之后,按照成绩进行升降班(级)

每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后依照总成绩或平均成绩排名,执行升降班级及留级、退学制度,A班学生连续两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与月考连续计算)班级排名最后3名学生进入B班;B班当次考试前2名学生可进入A班,但要尊重学生意愿,学生放弃升班资格的可以不升班。

连续两次成绩年级排名最后一名的学生,班主任要找该学生谈话,提出整改措施并告知家长,若整改无效而第三次年级排名仍为最后一名,对该学生给予留级或劝其退学处理。

对学习成绩虽然连续三次排在最后一名,但本人努力学习,德育量化平均总分在85以上的同学可以暂缓退学,经过三次暂缓退学而未见成效的同学,可与家长协商退学。

对学年末考试位于年级总人数倒数10%的学生,且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主科成绩中有三科及三科以上不及格者,班主任负责通知该学生家长,暂缓下学年缴费,待新学年开学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成绩合格后方可缴费入学。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补考。成绩未达优秀者,也可申请补考。

2、补考命题(也可以是原考题,但考试成绩按得分的85%记)、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处负责。

3、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处与学生及学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4、参加再补考的学生需缴补考费100元/科,由班主任收缴交教务处。

大连枫叶国际学校失物招领管理办法【2】

为加强学校拾遗物品的管理,方便师生在丢失物品后及时找回,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特制定失物招领管理办法。

一、由总领事处秘书负责遗失物品的收集、登记、公告、保管、认领等工作,总领事进行监督。请拾到遗失物品和领取遗失物品的师生到失物招领中心存放和领取。男校在李万庆楼111办公室设立失物招领处,并在111办公室门前展板上设置失物招领专栏;女校在教学楼319办公室设立失物招领处,并在236室门前展板上设置失物招领专栏。

二、凡拾获的遗失物品,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师生(包括保洁员工)在校园内拾获遗失物品,请尽快送至失物招领处,失物招领处老师要做好收集和公告;将拾金不昧的师生及时在公告栏上进行表彰,同时方便失主按照表彰信息查找失物。

2、失物招领处老师要在失物招领记录表上详细记录物品的名称、数量和特征,以及拾获的时间、地点等,由拾获人签名。

3、遗失物品分类保存和处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保存时间为3个月,逾期无人认领的,交由校方处理;衣物等一般物品保存时间为一学期,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校方统一处理;食物、饮品等失物招领期限为三天,逾期无人认领的,予以丢弃处理。

三、师生遗失财物后,可按下列程序到失物招领处查询、认领:

1、在校园遗失物品的,可到失物招领处查询;

2、失物须由本人认领,不得委托他人,认领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是学生证,经失物招领处老师核实后,在失物招领记录表上签名,并注明有效证件号、班级、联系电话和认领日期,失物招领处老师要认真核对认领人信息。

四、失物招领处要每月进行统计,对拾金不昧的师生进行全校表彰,同时领事老师要将学生的拾金不昧行为记入领事课,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一经查出,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失物招领中心将报告学校领导进行处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际学校管理办法

延伸阅读:

国家公文管理办法国家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

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对物业管理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大家了解过相关的法律条文吗?如果还不清楚的朋友欢迎阅读这篇: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

餐饮业财务管理办法餐饮业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信息名称: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信息索引:360A02-03-2011-0005-1生成日期:2011-11-28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1号信息类别:部门规...

办法与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与办法的区别【1】 实施细则,一般式针对某一部法律,对其中涉及到得具体的详细的问题,作出比较细致的规定,指导法律实施过程中,对某些事情、问题如何认定、结论及处理。...

餐饮业采购管理办法餐饮业采购管理办法 一、 现金采购 1.采购员应在采购前准备好足够的备用金,采购日记本、笔以及申购单等采购必备用品。 2.采购员进入市场后应该先对市场的整个行情做个了解,并...

护士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3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

交通部网约车管理办法网约车管理办法 网约车新政千呼万唤始出来。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最快将于5月初出台,最迟5月底出台。 业内人...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大家了解过品牌管理办法吗?这个一类规范性的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本【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化...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