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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汇报材料

03月24日 编辑 fanwen5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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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

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服务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做好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职责。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前,特别要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全面、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在民生方面的法律需求,推动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获得法律帮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考虑公民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服务市场价格、法律援助资源状况等因素,适度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按照权利保护优先顺序和需求迫切程度,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推动政府建立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这是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特定困难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效果。

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对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至关重要。要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办案质量。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在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引导公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 12全文查看一步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督促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指导律师协会积极协助法律援助的实施。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服

务收费,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七、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法律援助经费要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继续推动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贫困地区经费支持力度,提高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拓宽社会捐资渠道,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地方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并严肃查处挤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八、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保证。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头脑。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业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教育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业纪律,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关心、爱护法律援助人员,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调动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12全文查看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

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服务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做好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职责。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前,特别要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全面、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在民生方面的法律需求,推动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获得法律帮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考虑公民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服务市场价格、法律援助资源状况等因素,适度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按照权利保护优先顺序和需求迫切程度,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推动政府建立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这是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特定困难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效果。

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对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至关重要。要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办案质量。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在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引导公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督促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指导律师协会积极协助法律援助的实施。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服

务收费,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七、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法律援助经费要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继续推动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贫困地区经费支持力度,提高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拓宽社会捐资渠道,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地方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并严肃查处挤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八、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保证。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头脑。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业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教育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业纪律,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关心、爱护法律援助人员,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调动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

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服务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做好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职责。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前,特别要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批法律援助申请,及时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全面、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在民生方面的法律需求,推动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获得法律帮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考虑公民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服务市场价格、法律援助资源状况等因素,适度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适应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按照权利保护优先顺序和需求迫切程度,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推动政府建立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这是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特定困难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效果。

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对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至关重要。要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办案质量。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利用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在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引导公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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