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法律制度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02月23日 编辑 fanwen51.com

[四川省成雅高速沿线地区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调查分析]摘要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协调和解决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社会和个人权益冲突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征地补偿问题上,农民的行为逻辑和政府的目标价值往往存在着某种明显的...+阅读

第一条 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居住信息涉及的地名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

第三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

全省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的日常维护由省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并根据部门职能共享相关信息。

第四条 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

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

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

第十四条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单位、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

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

第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试论流动人口犯罪的几点思考一年一度毕业季,几分伤感积分离愁。伤感之余是否还在为毕业论文发愁?好了,话不多说,小编直接为大家送上法律论文一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交通设施...

试析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研究每一个大学生都要经历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毕业论文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毕业生们能否顺利毕业,所以还是要认真对待的。下面FANWEN51提供法律毕业论文一篇,欢迎大家阅读思考!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流动人口进行查处。 第九条 公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职责: (一)为育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时,应当核查当事人现居住地乡(...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提高建筑队伍整体素质,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

四川省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四川省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

四川省建筑业劳动合同书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

四川省路政管理规定四川省路政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路产保护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适应...

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云南省居住证》有效期有望取消) 13日,《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

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社会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