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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电力线路检修方面的管理制度

01月02日 编辑 fanwen51.com

输配电线路检修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配电线路检修技术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供电公司所有电力线路检修技术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架空送电线路专业生产管理制度 架空线路运行规程 xx省输电线路技术管理制度 xx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 3 管理职能 3.1 线路检修技术管理工作在生产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的指导下有生产技术部负责具体工作,在生产技术部设线路检修专责工程师,负责全公司线路检修技术管理工作。

3.2 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3.2.1 加强线路专业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学习,贯彻部颁规程,制度,技术文件和省集团公司的有关指示和文件,及时听取专业人员的工作汇报,指导总结经验,组织参加线路生产,基建技术培训,事故调查分析,科技计算等专业活动,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3.2.2 在春检、秋检工作前召开检修计划平衡会。 3.2.3 在春检、秋检工作前3-5天召开全公司检修动员会。

3.2.4 听取检修单位汇报检修项目,对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3.3 检修总工程师职责 3.3.1 加强对线路专业工作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学习,贯彻部颁标准规程,技术文件和省集团公司、XX供电公司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及时听取专业人员的汇报,指导总结经验,组织参加线路生产、基建技术培训,事故调查分析,科技计算各项专业活动,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3.3.2 在春检、秋检工作前召开检修计划平衡会。 3.3.3 检修前进行检修计划和检修措施检查。 3.3.4 组织按备品备件、材料计划检查。 3.3.5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检修汇报会。 3.3.6 对35kV及以上线路大修、更改工程进行整体验收。 3.3.7 审查和批准需要变更的检修项目。 3.3.8 听取检修单位汇报检修项目,试验项目,不符合项处理,检修现场达到要求,现场验收认可,签字。

3.3.9 批准检修设备恢复送电调试方案。 3.3.10 设备按恢复送电方案组织进行调试确认无问题向调度报竣工。 3.4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3.4.1 加强对线路专业工作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学习,贯彻部颁标准规程,技术文件和省集团公司、东营区供电公司的有关文件和指示。 3.4.2 及时听取专业人员的汇报,指导总结经验,组织参加线路生产、基建技术培训、事故调查分析、科技等各项专业活动,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3.5 线路检修专工职责 3.5.1 在主任的领导下完成线路检修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3.5.2 参加编制及修订线路现场检修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并认真贯彻执行。 3.5.3 深入检修现场,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监督检修质量。 3.5.4 负责大修更改工程的施工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 3.5.5 春、秋检和设备大修开工前20天编制质量标准。

3.5.6 负责编制年、月度大修计划,春秋检、清扫计划,并监督执行。 3.5.7 大修、春、秋检开工前20天编制安全、技术、组织三大措施计划。 3.5.8 大修资料整理存档,报生产技术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输电线路检修,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4.1.1 线路检修项目,应根据设备状况,巡视检查结果决定,其标准项目及周期见本公司输配电线路《现场检修标准》。

4.1.2 线路大修项目一般包括:更换铁塔;更换横担、吊杆、叉梁;杆塔加高;更换导地线;批量更换挂线金具;大量更换接地装置;铁件焊口全线除锈刷漆;更换绝缘子;基础加固;在线路走向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或减少杆塔 4.1.3 线路小修项目包括:按输配电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根据季节性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确定进行的工作。

4.1.4 各单位(供电所)应于每年10月下旬提出年度线路大修项目,概算、以及必要的图纸和材料清单,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汇总后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编入年度大修计划。 4.1.5 每年1月中旬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6 大修工程竣工后,20天内施工单位编制竣工报告和决算、竣工图,一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 4.1.7 对在检查中消除的缺陷,检修人员应认真填写,由检修班班长签字报主管单位审核无误转运行专责人登记注销缺陷。

4.1.8 配电变压器、柱上油开关的大修可根据运行情况及预试结果来决定大修。 4.2 停电检修管理 4.2.1 月度停电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提前提出停电检修计划,经公司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 停电检修,应有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并详细记录在停送电联系记录簿内。 4.3 设备验收 4.3.1 线路大修及改进工程,必须按公司规定进行验收,有关人员应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4.3.2 大修项目验收,10KV线路大修由生产技术部线路专责人组织验收。35kV及以上线路大修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生产技术部主任参加,验收前,施工单位或主管单位应做好各项准备,验收后,验收人员应做出评价并鉴定。 4.3.3 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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