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无忧网公文文书协议合同

对于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理解

06月12日 编辑 fanwen51.com

[怎样理解合同法总则中的第四十五条]您好,例如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当满足何种条件的时候,合同生效,比如:其中一方支付对价,到达出卖方银行账户时,合同生效。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约定,买卖合同自订立时成立且当...+阅读

对于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理解

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

时间。

本条规定则涉及到了拟制交付的另一种形式,可以称为简易交付。它指的就是买卖合同订立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的情况下,合同一生效就视为标的物已交付。例如,甲出租给乙一部照相机,乙使用过程中产生了买下照相机的念头,经与甲协商,甲同意出卖。尽管甲把照相机交给乙的行为是在买卖合同订立以前做出的,但那与买卖合同无关。因此,该行为也就不能作为买卖合同中交付的行为。但又不应要乙先将照相机先返还给甲,甲再依照买卖合同把它交付给乙。实际生活中人们也不会这样去做,法律当然也不会作出有悖常理的规定。从有利于节省交易费用,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出发,规定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的规定是适宜的。由于本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因此,对于本条所规定的情形,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

请高人简单说明合同法的法规

合同法考点提示 〈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佃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要特别注意。 律师资格考试中合同部分的内容占相当的比重,在1999年和2000年的考试中各占60分多。其题型有选择、文书制作、案例分析等可大可小,非常灵活。

一、合同法总则部分 1合同法的适用。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为合同的主体扩大,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为合同的种类增加。另外,要特别注意合同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溯及既往”地适用。 2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关于超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内容。要注意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3)合同的形式。要注意合同法不强调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4)要约、承诺。要约和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过去三部分合同法对要约、承诺都没有规定,这次合同法以要约、承诺作了具体规定,要重点掌握。主要有要约和承诺的要件、撤回、撤销、生效和失效。

(5)缔约过失。缔约过失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负的责任,参见〈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 3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经批准、登记时生效。 附生效条件或附始限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生效。

(2)无效合同。要熟练掌握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况。 注意合同无效的第一种情况:以欺诈、胁近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这里以损害国家利益为无效的要件,如不损害国家利益则为可撤销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掌握五种可撤销的情况,尤其要注意后三种情况,合同法只赋予受害方撤销权。

(4)合同效力待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主体有问题(第47条);二是代理、代表方面的问题(第48——第50条);三是有权利瑕疵(第51条)。 4合同的履行。

(1)履行的几个原则。

(2)履行的规则。国家定价发生变化时的履行规则、质量、期限、地点、方式、价款或酬金规定不明时和履行费用负担不明时的规则。

(3)抗辩权。要掌握三个履行抗辩权(第66、67、68条)。

(4)代位权(第73条)和撤销权(第74条)。要重点理解、掌握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5)合同的担保。要重点掌握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5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要重点掌握合同的转让。 6合同的终止。

(1)终止的几种情形。

(2)合同的解除。掌握法定解除的几个条件(第94条)。

(3)合同解除的程序。

(4)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为合同有效,原因条件为违约事实客观存在,不以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 。

(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赔偿损失、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3)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

(4)违约责任免除。不可抗力、负责条款、法定的经过失免责。 8合同纠纷解决。 注意我国为“或审或裁”制和“一裁终局”的仲裁原则。 9时效问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和仲裁时效为4年。 二合同法分则部分 共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最重要的是买卖合同,其次要重点掌握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和新规定的几种合同类型如行纪、委托、融资租赁和居间合同。对于具体的合同,一要掌握基本规定;二要掌握法律的特别适用;三是掌握新的规则(如不动产留置权)。 三新〈合同法〉与〈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民法通则〉的不同 1在违约责任上的不同; 2在合同主体的不同; 3在解除条件、程序上的不同; 4在转让规则上的不同; 5在合同形式上的要不同; 6在无效合同后果处理上的不同; 7除斥期间起算时间不同,等等。

延伸阅读: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

合同法第126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怎么理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合同。...

对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适用问题1、单位一般都会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

12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叶赫那拉解答; 一、《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

关于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五条的理解即:债权人(A)向法院起诉债务人(B)的同时,又认为债务人(B)没有积极地向次债务人(C)要求履行其债权,使得债务人(B)本身没有资金偿还债权人(A)的,债权人(A)可以向同一法院起诉次债权人(C),直接向次债...

急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5条的理解。谢谢啊我回答下你的问题! 法律规定一般力求圆满,逻辑严谨! 之所以规定成“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完全是考虑到社会中的现实问...

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和适用应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和适用应注意哪些问题,律师说法: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您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补偿年限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补偿年限,有关合同法的几个小问题:《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规定,补偿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因此,补偿年限封顶是12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

推荐阅读
图文推荐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