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协议的概念是什么]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的规定,托收协议是指银行和社保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所谓托收是指托收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阅读
监制是什么概念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产品 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 规定。 本规定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药品、压力容器等产品质量以及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按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苏州市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技术监督局)是本市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市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各 区负责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 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商检、卫生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 举报,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认真处理。 【章名】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 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技术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无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第六条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管理质量认证(包括产品认证和质量 体系认征)工作,对质量认证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工作质量及公正性 等实施监督,对取得质量认证的企业实行登记备案。
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除接受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 。 获得市级以上名优称号的产品,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检查外,经市技术 监督局公告,可在两年内免除质量检查。 第七条 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对产品质量达到 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苏 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对产品质量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定期检查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年度计 划,报省技术监督局批准后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安排计划外的定 期检查。 对季节性产品或者经国家、省、市确定的特殊检查项目,以及用户和 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安排抽查。
定期检查和抽查所需检验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产品质量 违法行为的,可以要被检查者提供有关的资料,可以进入有关现场查看 ,被检查者不得拒绝。 技术监督部门对可能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可以进行登记保存,并在 七天内作出处理。被检查者不得擅自处理、隐匿、转移、毁灭被登记保存 的受检产品。 第十条 对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不合格产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该类产品经改进后再次投放市场销 售时,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实行售前检验。售前检验的产品目录由市技术监 督局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一条 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对履行公务而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应当负保密责任。
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时,应当严格按照实际需要和规定的程序、数量向 受检者抽取样品,出具抽样单。检查工作完结或者留样期满后,除正常的 损耗外,样品应当退还受检者,因失误损坏样品的,或者无故不能退还样 品的,应当按原价赔偿。 【章名】 第三章 质量责任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 的产品。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 达不到有关标准规定等级、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人身、财 产安全,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降价销售;出售时 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的显著位置上标明“处理品”字样,并附有明示产 品质量缺陷的说明。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律、法规要的产品 ,必须及时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以“处理品”流入市场。
第十四条 销售的进口产品,应当附有商检检验证书,并用中文标明 产品名称、产地、进口商或者总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关系人体健康和人 身、财产安全或者对使用、维护有特殊要的产品,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有中文注明的失效日期;组装或者分装的产品, 应当在产品或者包装上用中文注明组装或者分装厂的厂名、厂址。不符合 上述规定的产品,不得销售。 第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不得要印刷单位印制或者提供虚假的产 品标识。印制者在承印、制作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时,必须查验委托 人的有关证明,不得印制虚假的标识,不得向非委托人提供标识。 第十六条 产品监制者应当与生产者签订监制生产合同,明确双方产 品质量责任,保证被监制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健全内部的质量监 督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满足产品质量检验要。 生产企业对...
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其间并有不少趣闻。 公元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当时执掌政权的统治者摩里斯(Maurs)为了解决财政上的需要,拟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支出的困难,但又怕人民反对,便要政府的大臣们出谋献策。众大臣议来议去,就是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妙法来。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新税设计方案,谋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可见,印花税的产生较之其他税种,更具有传奇色彩。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具有“听最少鹅叫”的税种。 从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兰出现印花税后,由于印花税“取微用宏”,简便易行,欧美各国竟相效法。丹麦在1660年、法国在1665年、美国在1671年、奥地利在1686年、英国在1694年先后开征了印花税。它在不长的时间内,就成为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盛行。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印花税的特点:
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2、征收范围广泛,
3、税收负担比较轻,
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
4、领受人。
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税率: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比例税率有五档,即千分之
1、千分之
4、万分之
5、万分之3和万分之0.5。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伍元。具体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六、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七、印花税的缴纳方法: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八、印花税票: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种。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九、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十、印花税的违章处理: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
房地产开发商是什么工作
应该说房地产开发商本身是有很多种类的,做项目的,炒项目的,炒土地的,做中后期的,做前期的,各类工作都可以成为经营之道。
投资商应该是只管投资,而销售商则只管房屋的销售,其实还有物业公司等。
目前,房地产项目自始至终的运做过程大概分以下几步。
项目第一步:拿地
拿地方式在市场规则上是有招标、拍卖和转让三个方式的,现在转让基本被禁止,但也有不那么严格的地区还在做。无论哪种形式,都有自己运做的模式和空间。可以说,拿地是项目成功的第一个关键要素,什么样的价格拿什么位置,什么规模,什么条件的土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日后项目的成败。
项目第二步:定位
开发商拿地的同时就对土地以后的发展方向有了初步的定位,在拿地之后,要对土地的具体规划方向进行细致的定位。在这里有个条件,就是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该指标规定了土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主要配套标准等详细指标,同时给出了市政条件。拿到这个指标后,开发商要根据指标限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项目的定位方向。有的土地是没有该指标的,或者开发商觉得原有指标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需要重新申报指标。这里有很多和政府运做的工作,目的就是得到一个满意的控规指标。
项目第三步:规划设计
得到控规指标后,按照项目的定位,交给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和产品设计。这个阶段是项目的第二个重要阶段,日后销售的好坏,规划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有特色有很大的影响。
项目第三步:报批、招标、营销
在规划设计完成后,开发商同时开展的工作是规划的审批、工程招标和项目的营销预热,这里面工作很多很琐碎。
项目第四步:建设、营销
完成第三步后,项目开始建设,同时营销工作就要展开了。
项目第五步:工程结尾及入住
项目第六步:结案
以上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主要经历,房地产企业的运转和经营是配合项目开发进行的,无论是人力资源调配、物质资源准备以及资金调动和平衡,都是围绕不同的项目阶段展开的,,希望我的答复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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