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销售的住房合法无异议。
因产权争议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退款退息,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偿。
二、保证提供齐全有效的产权登记资料。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所需资料,致使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房款的干分之一赔偿。
三、保证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使用。
因开发商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超过合同期15天的,退款退息或按日支付房款的干分之一赔偿。
四、保证住房工程质量合格。
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等原因,导致住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自购房者提出退房30天内,退款并按已付房价款的5%赔偿。
五、保证住房不渗不漏。
保修期内因开发商原因,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出现渗漏的,接通知5天内及时修复。因故未及时修复的,按已付房款的干分之一赔偿。
六、保证住房面积符合国家规范,不“缺斤少两”,缺一赔二。
七、保证广告宣传与实际内容一致。
经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认定属虚假广告,恶意欺诈购房者的,退款还息或按已付房款的干分之一赔偿。
八、保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兑现有关承诺。
九、我们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详细体现上述条款内容,并严格执行。
我们将遵循诚信原则,严格遵守宣言承诺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各类媒体,随时将承诺实施情况向全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