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营销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与甲方共同开拓、营建、发市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价格管理原则。 2乙方应服从甲方为协调全国市场而做出的经营方向调整。
3、乙方应将客户资料(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及市场销售情况等资料完整的保存并定期传送至甲方,从而有利于甲方对市场进行分析,更好地掌握市场动态。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技术、商业秘密,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擅自向非合同方进行泄漏或转让。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不得有抵毁产品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三、结算方式及运输费用: 甲方实行现款结算、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一次一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退货与换货:
1、非甲方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
2、乙方调换产品以当年度(起始日为乙方付款日期)为限,跨年度甲方不予调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由于主观及客观因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或清算,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北京市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最终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及制度,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