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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花爆竹产业有关情况汇报

12月02日 编辑 fanwen51.com

[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以深化“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重点,深化整治,突出抓好分类指导、分...+阅读

一、基本情况 到2012年3月16日止,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3家(其中爆竹生产企业36家,烟花生产企业6家,引火线生产企业1家),批发销售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243家。2012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7家,其中1月12日到期的有5家,4月12日到期的1家,11月28日到期的1家,转行养鸡的1家,其它不能生产的1家。到3月16日止,申请复产验收的34家,经复产验收合格同意生产的32家,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换证不允许生产的5家,企业未申请复产的4家。

在允许生产的企业中,90﹪生产量仅达设计生产能力的65﹪.我县烟花爆竹企业主要生产中低档烟花、中档爆竹产品和爆竹生产用引火线。“富利华红炮”获湖南省著名商标。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年产值1.2亿元,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10000多人,可为当地村民带来工资收入6000多万元。2008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纳税20多万元,2009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纳税300多万元,2010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纳税600多万元,2011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纳税400多万元。

烟花爆竹产业已成为高亭、油市、洋塘等乡镇及周边乡镇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与此同时,烟花爆竹产业的发展,也带动了造纸、卷筒、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农民带来可观的收入。

二、主要问题

(一)机械化程度不高,产业规模不大。目前全县已投入生产的烟花爆竹企业虽然大部分企业插引和结鞭工序都引进了部分烟花爆竹生产机械,但是因为生产习惯、操作技术等因素影响,大部分生产机械未能正常使用。

机械化装药工艺还没有一家企业引进。生产效率低下,产量产值低,因此企业生产规模也跟不上,全县除万祥、烜峰两家产量稍高一点外,其他企业年产值都在500万元以下,甚至少数企业年产值不到200万元。我县烟花爆竹厂至今都是微型企业,80﹪连微型企业都算不上,只能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或者说是手工作坊。

(二)企业周转资金短缺,不能正常生产。烟花爆竹生产季节性强,特别是自清明节到中秋节近半年时间,属烟花爆竹消费淡季,烟花爆竹销售也进入淡季,产品基本是库存积压,生产资金难以周转。

又因烟花爆竹企业主大多是农民起家,大部分企业主是过去的家庭作坊业主。绝大部分是迫于政府“打非”压力,联合大小不等的股东(小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合股建立的小厂。厂子建成后,生产运转基本靠借贷维继。尤其国土和房产手续等办理难度非常大,进入淡季后,产品库存积压量更大,生产周转资金严重短缺。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不具备资产抵押条件,贷款门槛高,贷款难,相当部分企业不得不停止生产,等到进入销售旺季后再组织生产。

同时,该产业是高危产业,因确保安全等原因,烟花爆竹企业在高温季节、雷雨、冰冻天气、春节前后、国家重要活动都不能生产,全年正常生产时间不足200天左右。去年有9家企业因各种原因生产时间不到100天,5家企业一天都没有生产。

(三)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我县烟花爆竹企业绝大部分都是由原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户或家庭作坊业主投资兴建的,企业员工大多为40岁以上的农村妇女,从企业业主、管理员到从业员工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安全生产知识溃乏,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不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

因此,各企业管理也参差不齐,“三违”现象普遍存在,也给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带来更大的压力。

(四)烟花爆竹销售隐患大。目前,我县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依然严重,少数经营户非法从事批发业务,私设仓库,一部分网点经营者安全意识差。

(五)企业利润不高,负担重。据调查,依目前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程度、资金状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毛利润在10-12%左右,除去企业一些正常产生的费用和必须购买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外,利润在6-8%左右。

一个年产值500万元左右的企业利润在40万元左右。低于300万元的企业都要亏本。据调查,去年全县有80﹪的厂家亏损。去年全县征收烟花爆竹税收400多万元,而且各部门收费、摊派还不在内。税费加各种收费摊派,总数要超过700万元。企业负担较重。

(六)税收征收方式值得商榷。一是以企业为单位定税企业反映比较大。企业规模有大有小,生产能力有大有小,产量有多有少。

不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按笼统定税企业无法接受。二是收税的方式有待改正。目前,我县烟花爆竹企业缴税由乡镇代征,再由乡镇统一收缴后交税务部门开票,容易出现漏洞,乡镇也有意见。三是税收增幅过快。2007年之前政府基本未征收,2008年平均每个烟花爆竹企业的税收是2万元,2009年平均每个烟花爆竹企业的税收是10万元,2010年平均每个烟花爆竹企业的税收是16万元,2011年平均每个烟花爆竹企业的税收是12万元。

(七)行业特性注定烟花爆竹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差。烟花爆竹行业与其它行业不同。一是危险性比较大。烟花爆竹产生效果的主体核心就是烟火药,烟火药的最大特点和用途就是燃烧或爆炸。烟花爆竹从原材料到成品都是易燃易爆的物质,烟花爆竹从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的所有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甚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将承担巨大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

二是烟花爆竹产品的消费有典型的淡季旺季。春节、清明节、七月十五等是旺季,其它时候是淡季。烟花爆竹的销售不是交货后马上付款而是先送货然后付少部分款,其他的要等到清明后才能付清上年的货款,。这样生产企业往往货款回笼困难,甚至上当受骗。据不完善统计,我县每年有200万货款是永远收不回,打了水漂。三是近几年来,原材料和工人工资大幅上涨,而烟花爆竹市场却在大幅减小。

四是烟花爆竹厂需要大量土地,而我县主产区本身土地稀少,租地费用越来越高。

(八)管理体制不完善。一是县里没有烟花爆竹行业主管部门。县烟花爆竹产业办于2010年撤销。我县煤炭、金银冶炼行业都有行业主管部门。而我县烟花爆竹企业有40多家,从业人员上万人,税收几百万,却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现在安监局既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又要承担行业主管职责。

安监局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也仅仅4名工作人员。二是烟花爆竹产业是鸡肋。我县有300多年烟花爆竹生产传统,高峰时从业人员3万多人。是我县高亭等5个乡镇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家家户户做鞭炮,连年事故不断。据不完全统计,过去每年都有5-20人因做鞭炮而丢掉性命。但农民知道“宁愿炸死,不愿饿死”。因此,县里不得不把这个产业规范发展。规范发展有百害仅一利。一利即安排上万人就业,给无一技之长的农民一条出路。

有人曾建议退出这个产业,但是退出后这些传统产区的农村劳动力无法安排,财政也拿不出钱来补偿,势必又带来非法反弹,形成新的严重社会稳定与安全问题。三是没有成立真真意义上的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没有行业自律组织。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金融财政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县烟花爆竹企业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各大商业银行都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怕贷惧贷的思想。

目前邮政储蓄银行虽然能贷部分款,但是在贷款额度、担保方式、还款方式条件苛刻,同样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建议政府多与各大商业银行沟通,争取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财政部门可以安排微型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

(二)规范企业税费征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我县烟花爆竹企业正处于创业初期,新建烟花爆竹企业还没有什么效益,老企业在国家要求烟花爆竹企业整体提升的大政策下,很多企业这几年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厂房进行整改,现在还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企业改造升级。

政府应秉着“放水养鱼、休养生息、从长计议”的经济发展理念,按照经济发展规律适度调整企业税收。建议对每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每年10万作起征点。所有烟花爆竹企业按其产量由税务部门据实征收。税负由政府研究决定,逐年增加,所征部分以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进行部分返还。对乱收费、乱摊派等不良现象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安监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企业业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到外地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完善管理体制,服务烟花爆竹企业。县里可以单独成立烟花爆竹行业管理机构,也可以在县安监局增加行业管理职能,增加人员编制经费。总之,上万人之生计是最大的民生之一。

各级财政可以进行适当资金扶持,更可以税收减免。我局烟花爆竹线的同志几乎每天与烟花爆竹企业的从业人员打交道,他们有一句肺腑之言“这些人大可怜了”。我相信,真正深入仔细的到烟花爆竹企业去调查了解的人都会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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