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创造鹤山品质,创建幸福共享,建设岭南特色宜居城市”的主线,全面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贯穿于全年财政总体工作部署...+阅读
某区财政局2009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
2009年,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严格依法理财,稳步推进改革,努力增收节支,财政公共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更加透明和规范,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支持经济发展,建设可持续的财政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发展意识,加快财源建设,壮大地方财政。加强财政收入的征管,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水平,真正将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的增长上。
1、培植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调控、引导作用,大力培育财源,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从我区利益出发考虑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支持旅游、科技等对地方收入贡献大的产业、行业优先发展,为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奠定基础;继续贯彻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密切关注出口退税的规模和进度,及时分析研究其对地方预算的影响程度,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基金的减免和扶持政策,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保证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加大对街道的转移支付力度,配合市里积极探索建立对大鹏半岛生态保护地区的经济补偿机制,引导东部地区围绕现代服务业大项目的开发,发展了一批短平快的配套项目,使当地群众从生态保护中得到实惠。
2、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做大做好财政“蛋糕”。一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农村城市化过渡期的需要,在“事权不变、财权不变、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继续维持现行区街分税制税收总额分成财政体制,强化街道财政基本职能,把街道财政建设成为职能齐备的一级实体财政,有效地调动了街道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区街两级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长。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定期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税源的动态监控和分析,抓好房屋租赁税等现有税源的挖潜和零散税源的征收,实现了工商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规范税收征管工作,按照属地征税的原则,主动做好在我区生产经营、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企业的上门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招商项目的属地登记注册问题;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帮助税务部门改善征收条件,提高征管服务质量。三是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将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有效调动执收部门积极性,拓宽了财政收入的来源,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公共财政职能
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国家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1、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在保证政权运转的同时,继续加大投入,促进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1—11月安排公检法经费支出59,777万元,比上年增长21.62,提高了政法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龙岗”建设;投入28,870万元大力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了我区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安排教育支出44,690万元,推动了以基础教育为核心的各级各类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000万元,下达科技三项费用项目61个,主要用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促进了我区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投入8,500万元,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改善了我区环境状况;继续安排2,000万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防治禽流感及应对其他突发应急事件,提高了我区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安排专项资金550万元用于全区“清无”行动,我区市容环境进一步改观;积极稳妥地做好转地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及时筹措转地资金369,885万元拨付到各街道,并争取将转地工作经费及相关补偿费18.6亿元列入市转地融资统筹计划,确保了我区转地工作全面完成。
2、突出为民理财,加大扶贫奔康和扶助弱势群体投入。加大对偏远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安排扶贫奔康工程资金5,000万元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5,071万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增强了欠发达地区的“生血、造血”功能;积极引导群众用好转地资金,鼓励将转地资金优先用于缴纳社保费用,继续拨出专款7,200万元,用于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并对欠发达地区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部分原村民给予适当补助,解决了转地原村民的后顾之忧;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投入,1—11月份区本级累计拨付再就业专项资金1,226万元,重12全文查看点资助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农民转居民、零就业家庭;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出530万元用于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和实施社会救济,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大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流动人口中已婚的育龄妇女实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推动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及时安排专项资金890万
元,着力解决好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要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
3、推动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区重点项目建设投入。按照《龙岗区投融资体制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把好投融资项目的成本测算关,参与投融资体制项目的立项、招商、招标和谈判全过程的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转变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2009年财政投入6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13.8亿元,重点支持了横坪路、沙荷路、地铁三号线等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严格按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提取政府贷款,启动财政、计划、银行三家联动机制,对使用银行贷款开展的项目采取“即需即提用”的办法加强贷款管理,减少利息支出;完善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基本建设审批立项程序,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审核在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围绕重规范、重实效、重配套,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着力解决财政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1、认真做好市区、区街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为了确保下一轮区街财政体制改革尽量合理、科学,通过改革进一步调动区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使区街财力得到进一步壮大,我局在做好调研、摸清情况基础上,认真测算、初步拟定了下一轮区街财政体制改革的几个备选方案。同时,充分准备,积极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我区财政困难,加强与市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市区财政体制对我区能有合理的财力倾斜。经过三轮专题汇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政府已明确表态将加大对我区基础设施的投入,保证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充裕的财力。
2、推进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着力推进以部门预算、国库管理、政府采购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各项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区本级65个单位(含驻区单位)全部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部门预算基础数据库,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支出标准和费用定额,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完善了预算管理体系。
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继续推进工资统发工作,区属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公检法、人民团体等单位全部实行工资统发,实行工资统一发放的区级单位达到43家,人数增加到1652人。同时,对政府采购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如龙岗河、坪山河道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1—11月区本级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的资金26.4亿元。
三是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体制。继续完善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征管模式,将新成立或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文化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妇儿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取得的收费收入纳入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并重点加大公安、工商、法院、计生等执收执罚部门罚没收入的管理力度,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单位征收积极性,使全区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2009年1-11月,区本级单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有66个,收费项目168项,专项基金16项,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119,21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248万元(含医疗、教育收费),各专项资金基金收入67,631万元(不包括国土基金)。
四是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了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国库集中支付、专家库建设等政府采购基础工作;着力进行配套制度建设,大力推行网上政府采购,并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依法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认真做好投诉处理。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宽,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区本级集中采购目录达76项,截止2009年11月,政府采购累计金额为18,419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5.3%,节约资金2,394万元,节约率在11.5%左右。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的高度,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了财政的平稳、健康、有序运行。
1、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牢固树立“依法依纪理财、严格按预算花钱”的理念,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一是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性。对照龙岗区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配合区审计、监察部门,深入查找我区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问题的发生,确保预算执行和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
二是严格预算约束,从严控制支出追加。认真执行《预算法》,规范预算管理流程,预算批复后未经法定程序一律不作调整和追加;社会公共应急支出和政策性支出首先从单位经费中结余中列支,不足部分从财政预备费解决,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和减少单位虚报经费行为;对预算单位在预算支出执行中的经费追加申请,有保有压,分别轻重缓急,深入调研、周密审核。1—11月,共审核临时请款报告160多份,与去年相比减少40份,核减支出1.1亿多元。
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控制并压缩招待费、会议费,以及出国考察、庆典、办节、参观等费用,坚决杜绝损失浪费,努力节约财政支出,力求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和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上。2009年,项目支出经费比上年减少2,450万元,总体降幅达6。
四是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按照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供给经费,对超编人员一律不供给经费,切实建立和完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财政约束机制,减轻了财政负担。
五是加强财政财务监督。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重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了教育附加费、支农资金、地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结余资金的管理,拟定出台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结余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化转地补偿费支付与监督,出台《龙岗区城市化转地补偿费支付与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区属单位公务用车更新(报废)审批程序,规范操作、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跟踪检查,开展区政府投资项目清理工作,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监管,规范了项目和资金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部门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更趋合理,部门和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和节约财政资金的意识有了较大增强,行政成本上升过快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了进一步提高。
2、规范会计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区妇幼保健院、龙口水库、计生局等3家单位2009年的帐务及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大规模开展《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会计法律宣传和诚信教育;加强会计培训市场的管理,保证会计培训市场的公平竞争;壮大会计队伍,强化后续教育,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2009年,共组织辖区4529人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250人次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1900人次参加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合格率分别为79.
6、5
6、26,均高于历年水平,并在全市各区中名列前茅。
3、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继续扩大会计集中核算范围,将区本级109家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核算;规范会计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核标准,积极开展财务报表分析和报帐员业务培训工作,开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远程账务查询系统试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纠正及拒付开支1600多笔,金额达1,500多万元;加强对街道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快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全区10个街道(龙城街道不纳入考核范围)财务管理中心一次性全部通过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项目的审核验收,并达到优秀等级,我区基层财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4、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定规范内部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格规定银行帐户的开立、撤销审批程序,健全银行帐户设置(撤销)审批备案制度,结合财政内部帐户及资金余额定期检查,制定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所有资金划拨都按审批权限和拨款程序办理,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资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稽核相制约的监督机制,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1、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回头查”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财政系统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受到区行评团的肯定并获得“满意”结果;努力提高理财透明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向人大代表报告财政情况,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围绕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大信息宣传报送力度,编印了《2009-2009年龙岗区财政调研成果汇编》,在各级报刊上共发表信息宣传稿件64篇(条),并被省财政厅、区委(府)办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形成了注重信息调研的工作风气,提高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按照“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的要求,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制,努力构建权责清晰、赏罚分明的责任制度框架,实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条无缝化、责任追究规范化,增强了行政执行力;全面加强财政系统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建设,着眼于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锻炼;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编印了《龙岗区财政局工作手册》和《1998年以来的有关财务制度汇编》;完善窗口办证大厅功能,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流程,认真做好“三资”企业财政登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登记、换证和年检工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加强党群工作,狠抓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创新思想教育机制,紧密结合财政系统反腐败工作形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条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律观念和廉政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注重加强对工、青、妇群众组织的领导,使党建工作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重点、有特色、有活力的教育、培训、文体等活动,为机关建设增添了新的活力,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2009年财政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将不断显现,影响明年我区的财政运行,主要是: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从收入来看,组织收入难度加大。一方面,受能源短缺、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因素等叠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利润减少,将影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增幅。另一方面,受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地方财政的负担继续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增势进一步趋缓。从支出来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五个统筹”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需要较大的财力作保障。近年来,公共财政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对财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出压力居高不下。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加大,部分亟待加大投入力度的薄弱环节还保障不足。
二是部分街道财政收入增加有限,财政运行较为困难。
三是财政监督方式有待改进,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如: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监督还需强化;一些项目进度未达到计划要求,造成资金沉淀,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较为薄弱,预算单位争资金、争指标积极,忽视管理、缺乏成本绩效观念,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还需加强等等。
三、明年工作计划
明年是我们全面实现“十一五”计划目标的开端年,也是大力推进区委、区政府“三区两园”战略建设的关键一年。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为此,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增强工作主动性,顾大局、谋长远、算活帐,培养务实精神,实现财政职能的两个转变:即由被动型财政向主动型财政转变、由收支型财政向调控型财政转变。
一是将财政工作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主动参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目标体系。
二是实现工作重点从单纯的收支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政策;加强对财政、经济重大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我区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的制订,积极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全区各项重大改革,并主动进行经济形势分析、经济运行跟踪、经济宏观管理,不断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收、支、管、调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努力加强经济发展动力,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培植新的财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发展意识,加快财源建设,壮大地方财政。围绕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财政措施,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用好科技三项费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发展后劲;整合政府资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机制,促进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完善区街财政体制,强化激励机制。按照科学、合理、规范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合理界定各街道财政支出责任,相应调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严格控制街道财政供给人员经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体制激励机制,调动区街两级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壮大区街两级财力,促进全区经济加快发展。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民为本,围绕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服务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项事业支出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抓好农村城市化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把各项城市化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安排好再就业所需经费,扩大就业渠道,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广大居民得到更多实惠;继续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促进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财政保障机制,保证卫生经费依法增长;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大对基层和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资金的落实,支持以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的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四)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继续推进和完善以部门预算、国库管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深化以综合财政预算为核心的预算编制改革,抓好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统管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对部分单个项目50万元以上的部门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修定的“深圳市党政机关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切实落实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资金来源等,严禁超标准采购高档办公用品;加强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在明年的部门预算中,考虑用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安排部分新增项目支出。
二是稳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围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和支出拨付程序,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对预算内资金全部实行集中拨付,扩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范围,积极探讨区会计核算中心向国库支付中心转轨,加强国库管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不断细化采购预算编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完善政府采购网络,建立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价格信息库,实现由网下采购逐步向网上采购过渡;依法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继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项目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将所有各项收费、基金及其它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或专户管理,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保证应上缴财政收入及时解缴;建立非税收入征管经费补偿及奖励机制,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过程的监管,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组织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作调整;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增长,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继续完善临时用款管理办法,严格单位临时用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支出标准和范围。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通过加强可行性研究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资金使用去向,合理评估资金的使用效果,规范资金的拨付管理,纠正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继续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将区级所有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集中核算范围,扩大网上帐务查询系统,全面实行项目核算。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树立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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