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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检自查报告

04月05日 编辑 fanwen51.com

[2010年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学会依法办事,建立和健全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济审查小组都要各自...+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全县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长足发展,根据你办《关于认真做好××县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和备查资料准备工作的通知》(富政教督〔2009〕3号)和《××县人民政府教育法律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富政发〔2009〕118号)的

要求,结合我局2007年到2009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把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开展“三五”、“四五”乃至现在的“五五”普法中,都在普法规划里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劳动等部分领导为成员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组织全县的法制教育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办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各单位,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反馈。县法律援助中心,把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青少年列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具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负责受理审查向单位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对需要走诉讼程序的,经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指派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办理,2007年以来,共为青少年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二)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1、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进全县普法教育的范围。2006年,在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每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年度计划里,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为全民学习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将《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发》、《刑法》、《劳动法》等10多个法律法规共129个知识问答,编制成《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印制3万余册发放到全县各小学校五年级以上在校学生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使他们清楚的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开展法制讲座活动。从政法各部分聘请业务骨干作为法制副校长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上法制课,重点讲授了《民法》、《刑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云南省禁毒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二是教育引导学校、家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2008年6月,县依法治县办、团县委邀请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州财校原副校长何文忠老师在县委礼堂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教育讲座,300余名青少年监护人聆听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选等,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

3、多方位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法制宣传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维权活动。一是与新华派出所在县民族中学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验基地,针对青少年不同的生理、心态特点,探索开展针对强、形式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开辟了“绿色 通道”,优先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便利。在办理援助案件中,与团县委、妇联等部分联合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使法制宣传教育进脑进心,收效明显,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三是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政法委请示,主动与政法各部分和教育局联系,从政法部分选派和聘请了110名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任职,协助学校抓好法制课教 12全文查看育,每学期组织青少年学生作法制报告或上法制课。突出了青少年教育的针对性、长期性、实践性、协调性。2007年以来,法制副校长在各校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348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近6万余人

4、对青少年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6.26”国际禁毒日契机,围绕“拒尽毒品 珍爱生命”为主旋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

泛深进地针对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在“6.26”期间,组织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各乡镇利用群众赶集的“街天”,对禁毒知识进行宣传。三年来,共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8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几年的普法教育,我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明显的增强,很多青少年懂得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但我们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2、普法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尽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把握一些理论知识,碰到实际题目,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碰到的题目,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学校固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职责不清,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4、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没能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到学校上法制课不正常。

三、要解决上述问题,有以下建议

1、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

2、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3、,要积极探索实行校外法制辅导员和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制度,使学校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能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4、职责要明确。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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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全县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长足发展,根据你办《关于认真做好××县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和备查资料准备工作的通知》(富政教督〔2009〕3号)和《××县人民政府教育法律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富政发〔2009〕118号)的

要求,结合我局2007年到2009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把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开展“三五”、“四五”乃至现在的“五五”普法中,都在普法规划里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劳动等部分领导为成员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组织全县的法制教育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办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各单位,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反馈。县法律援助中心,把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青少年列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具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负责受理审查向单位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对需要走诉讼程序的,经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指派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办理,2007年以来,共为青少年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二)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1、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进全县普法教育的范围。2006年,在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每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年度计划里,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为全民学习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将《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发》、《刑法》、《劳动法》等10多个法律法规共129个知识问答,编制成《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印制3万余册发放到全县各小学校五年级以上在校学生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使他们清楚的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开展法制讲座活动。从政法各部分聘请业务骨干作为法制副校长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上法制课,重点讲授了《民法》、《刑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云南省禁毒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二是教育引导学校、家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2008年6月,县依法治县办、团县委邀请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州财校原副校长何文忠老师在县委礼堂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教育讲座,300余名青少年监护人聆听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选等,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

3、多方位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法制宣传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维权活动。一是与新华派出所在县民族中学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验基地,针对青少年不同的生理、心态特点,探索开展针对强、形式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开辟了“绿色 通道”,优先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便利。在办理援助案件中,与团县委、妇联等部分联合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使法制宣传教育进脑进心,收效明显,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三是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政法委请示,主动与政法各部分和教育局联系,从政法部分选派和聘请了110名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任职,协助学校抓好法制课教[]育,每学期组织青少年学生作法制报告或上法制课。突出了青少年教育的针对性、长期性、实践性、协调性。2007年以来,法制副校长在各校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348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近6万余人

4、对青少年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6.26”国际禁毒日契机,围绕“拒尽毒品 珍爱生命”为主旋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

泛深进地针对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在“6.26”期间,组织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各乡镇利用群众赶集的“街天”,对禁毒知识进行宣传。三年来,共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8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几年的普法教育,我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明显的增强,很多青少年懂得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但我们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2、普法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尽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把握一些理论知识,碰到实际题目,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碰到的题目,教学质量大打折扣,学校固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职责不清,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4、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没能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到学校上法制课不正常。

三、要解决上述问题,有以下建议

1、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

2、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3、,要积极探索实行校外法制辅导员和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制度,使学校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能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4、职责要明确。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全县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长足发展,根据你办《关于认真做好××县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和备查资料准备工作的通知》(富政教督〔2009〕3号)和《××县人民政府教育法律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富政发〔2009〕118号)的

要求,结合我局2007年到2009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把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开展“三五”、“四五”乃至现在的“五五”普法中,都在普法规划里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劳动等部分领导为成员的××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组织全县的法制教育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办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各单位,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反馈。县法律援助中心,把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青少年列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具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负责受理审查向单位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对需要走诉讼程序的,经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指派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办理,2007年以来,共为青少年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二)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1、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进全县普法教育的范围。2006年,在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每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年度计划里,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为全民学习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将《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发》、《刑法》、《劳动法》等10多个法律法规共129个知识问答,编制成《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印制3万余册发放到全县各小学校五年级以上在校学生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使他们清楚的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开展法制讲座活动。从政法各部分聘请业务骨干作为法制副校长在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分赴各乡(镇)、各学校上法制课,重点讲授了《民法》、《刑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云南省禁毒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二是教育引导学校、家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2008年6月,县依法治县办、团县委邀请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州财校原副校长何文忠老师在县委礼堂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教育讲座,300余名青少年监护人聆听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黑板报评选等,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

3、多方位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法制宣传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维权活动。一是与新华派出所在县民族中学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验基地,针对青少年不同的生理、心态特点,探索开展针对强、形式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开辟了“绿色 通道”,优先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便利。在办理援助案件中,与团县委、妇联等部分联合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使法制宣传教育进脑进心,收效明显,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三是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向县委政府和政法委请示,主动与政法各部分和教育局联系,从政法部分选派和聘请了110名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任职,协助学校抓好法制课教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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