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与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较大冲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经济对世界经济较强的依赖性。这场危机导致我国对外贸易持续降温,沿海开放型实体经济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劳动力需求大幅下降,这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直至目前,这场危机的影响是否见底尚不明晰。为应对这场危机,国
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的政策,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就是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而作为我国面积最广、人口最多的农村,则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扩内需的主要战场,成为了国家4万亿投资的重点领域。农村确实是最需要我们关注和投资的地方,农村的发展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同样也需要投资。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发展经济的目标是要实现工业化,实现城市化,实现现代化。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城市化严重滞后,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战略机遇期是有限的。危机当前,我们既要坚定信心,更要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有深刻的认识。时不我待,我们应该利用当前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努力加快发展,加快工业化,加快城市化进程。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农村人口仍有9个亿,我国的城市化率在40%左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与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城乡政策差异有很大关系。实际上,我国的工业化已经为城市化提供了较大推力。具体表现在,工业化为城市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工业化创造了大量的劳动岗位,吸引了大批农民到城市务工,并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农民工。然而我们似乎没有做好准备去迎接这场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大潮,对这场“移民”大潮的意义认识得不够深刻。城市化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一项艰巨的任务,它需要以大量的资源和人口为基础。要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必须提高城市人口的比重,必须减少我国的农村人口,即要把大量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这牵涉到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农民工的问题。城市是否能给农民工提供经济基础、社会资源和生活保障。具体来讲,要给农民工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是土地问题。土地自古以来是中国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是否愿意离开他们的土地,农民离开土地到城市落户愿意走哪条路线。只要这两方面的问题解决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将迅速推进。文章下面将围绕这两方面的问题展开分析。由于这两方面的问题都牵涉到农村,要回答和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我们还得先从农村开始探索。中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都非常落后。农村的问题被总结为“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多年的发展难题。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问题,近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一直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三农”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的改革进入了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增收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涉及到农村改革发展方方面面的问题。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央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原则。我们不难看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无疑给农民吃了一个定心丸。但有部分人认为,要解放农业生产力,必须废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们必须认识到,历经解放初期土改、人民公社运动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国找到了适合国情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及经营形式。这一土地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解决了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暴露了不少弊端。农业的独户小规模经营,劳动效率非常低,使许多大宗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和工业化。就目前而言,废除家庭联产责任制是行不通的。其一,“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土地承包关系维持稳定长久不变,国策不容违反。其二,废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于收回农民的土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收回土地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这里我们可以从西方资本主义初期的圈地运动吸取一些经验教训。虽然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但是同样是收回了农民的土地,而我国农村人口占到9亿,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阶层,情况更为复杂。尽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不少弊端,但这些弊端似乎可以通过农村经营体制的微调得以解决。土地流转则被认为是一种比较适合的调节机制。土地流转并非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它作为
现实存在已经是二十多年的事情,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存在土地的转包、互换等流转形式。允许土地流转的目的就是要完善农村的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然而土地流转却并不顺畅,土地流转已经存在了多年,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一是流转农民对土地饱含着根深蒂固的依赖情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生活的最后保障,万一外出务工有个闪失,还可以回来种地。二是一些农民弄不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害怕土地流转后会失去了自己的承包地,缺乏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三是流转缺乏有效组织,土地交易不集中,农业大户很难得到大块土地。看来,要使土地集中起来,实现集约经营,并非易事。然而土地集约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如何使土地快速地集中起来,其中关键要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符合农民群众的利益,要让农民群众自发参与和推动土地流转。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努力做到“三个坚持”。第
一、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动摇。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丧失土地承包权,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这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农民才会安心地进城务工,才不会有后顾之忧。第
二、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顺应民意就是顺应历史潮流。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第
三、要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努力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那么如何使农村的土地快速流转起来,关键是如何让农民主动地、积极地、自发地把属于自己的土地拿出来流转。目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收益太低。随着耕地、种子、化肥、农药价格的上升,种植成本大幅增加,而粮食单产和粮食价格却没有多少增长。由于进城务工的收入远远高于种地,大部分农民工因此选择了进城务工,不少土地被迫搁荒,或者减少了种植季数。土地显然已经成了农民手中的“鸡肋”。由于土地流转缺乏规模,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流转非常滞后,满足不了集约经营的需要,农业工业化进程缓慢。近年来,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民增收困难重重。那么,我们要学会“变魔术”,让农民手中的“鸡肋”变成“鸡肉”,让农民自发地推动土地流转,从而实现土地集约经营。达到这一目标,要努力做到“三个突破”。
一、农村土地经营体制要突破,要大力发展土地信用社(或者说土地“银行”)。什么是土地信用社呢?故名思义,就是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和资金结算的信用机构。外出务工或不愿种地的农民可以把土地存储到土地信用社,每年末结算一次利息。而农业专业大户或企业可以向土地信用社借贷土地,以获得大块土地长期的经营权,但必须一次性付清土地利息。这样显然没有改变土地的承包关系,向土地信用社存储土地就像定期储蓄一样,让农民心里踏实放心。由于农民无需任何投入,就可以坐享土地的地租收入,那将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事情,将极大地调动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推动土地的快速流转。从此,土地经营权就像商品一样参与市场的流通。农业专业大户可根据自身需要,轻松地从土地信用社借贷到自己所需要的土地,从而实现规模生产、集约经营,农业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将大幅提高,农业工业化将从此步入快速的发展轨道。
二、农村金融体制要突破,要加大政策保障。农村专业大户虽然不少,但规模都受到了一定资金的限制。专业大户借贷土地和发展规模化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为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要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增加贷款额。二是要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打破国家金融的垄断局面,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准许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允许发展多种经营形式的银行。三是要重点照顾农村专业大户。农村专业大户对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典型带动的作用。农村专业大户是借贷土地的主力军,也是发展土地集约经营的主力军。所以要支持发展好农业专业大户,特别是要支持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大户。具体是要提高对农业专业大户的贷款上限,尽量降低贷款利息,加大补贴力度。
三、农业生产风险体制要突破,要加大扶持力度。农业生产既有市场风险,又有自然风险,农业专业大户在发展初期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不强,地方政府必须为他们分担一些风险。一方面,要稳步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鼓励发展农业商业性保险。通过建立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等途径,解决农业专业大户和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另一方面,要加大补贴力度,支持他们的发展壮大。在这方面,国家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包括财政补贴、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以及控制农资价格等,都是利好方面,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肯定会提高农产品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将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和低收益局面。通过上述政策和措施,在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确保了农民切身利益,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土地集约经营的目标得以实现。除少数农村弱势群体仍要依赖土地生产生活,绝大多数农民将把土地存入土地信用社,从而获得稳定的土地利息收入。当农民让出土地经营权后,农村将产生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这就需要城市来吸纳他们、安定他们,给他们提供另外一方生存的“土地”,以此来替代土地作为他们生存的保障。如果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比作一列呼啸的火车,那么农村改革和城市化则是这列火车的车尾和车头。农村改革给这列火车以强大的推力,城市化则给这列火车以强大的牵引力,一起推进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车尾的农村改革,其目标是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文章前面已经对我国农村的改革作了一些分析和建议。对于我国来说,农村并不缺乏生产力,我们完全有组织规模化生产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平。最主要的是生产关系的问题,具体是我们的规模化生产和集约经营遇到了土地难以集中的困难,而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解决这一困难的有效途径,那就是把土地的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参与到市场的流通,并且是以土地信用社为载体来实现这一目标。接下来的问题是,虽然农民愿意出让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但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了出来成为了农民工,他们如何在社会金字塔中找到他们的归宿?他们如何能够融入城市?城市应该如何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来容纳他们?归结起来,就是要如何解决农村城市化的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既是城市化的手段,也是城市化的目标。否则,我们将无法解决因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经营所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去向问题。我们要用城市化来迎接这场来自农村的大“移民”,这是没有退路的。这需要我们的高超智慧和巨大勇气,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需要我们努力探索和认真实践。
一、扩大城市容量,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文章开始部分谈到了这次国家经济刺激计划,四万亿的投资重点放在农村,但是城市化也需要大量的投入。如果投入城市化1万亿资金,将带动几十万亿资金。为什么如此?一是因为城市是一个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有机统一体,本身具有强大的吸纳社会资本的能力。二是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低,不到40%,若提高到70%,则有30%的资本空间,这将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随着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将考验城市的容纳和承载能力,所以城市必须适度扩张。城市扩张有诸多的实现形式,主要以打造城市圈和城市群为发展模式。例如京津唐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应该且必将发展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超大型城市圈。各省省会、交通枢纽型城市、资源型城市、工业城市等可以依据空间距离组成城市群。在扩大城市容量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医疗、教育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加大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城市生态环保的投入,努力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以增强城市的容纳力和吸引力。
二、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农民生存的“土地”。城市化的核心是在产业发展中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城市转移,这需要城市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政府应在产业政策上有针对性地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指生产技术装备程度较低、需大量使用劳动力进行生产活动的产业部门。该类产业在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比例中,单位劳动占用劳动力较多。从产出看,产品成本中劳动投入所占比重较大。如玩具产业、服装产业、家具产业、皮革产业、建筑业、纺织业等,大多属于与人民生活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轻工业部门。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乡镇民营企业的扶持。当前,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沿海开放型实体经济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减少了对农民工的需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民工就业困难与解决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紧紧地结合在一起。那么,政府应该在经济刺激计划中,尤其要在金融方面、税费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尽快让中小企业摆脱经营困境,壮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进而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这样,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那块“土地”才会稳固和丰收。
三、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城乡二元结构本身对广大农民构成了不公平的待遇,不利于农村的发展,与实现共同富裕是相违背的。取消二元结构、户籍差别及政策差别,是必然的趋势。统筹城乡发展首先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要将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转变为常住人口,进而推进城市化。特别是对于农民工来说,除了解决就业问题外,落户问题最为重要。因为只有解决了落户问题,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才能顺利解决,他们才会安心地融入城市生活,才会增强城市的主人翁意识,才会愿意离开他们依赖多年的土地。城市化最核心的因素是人,如果迟迟不抓住工业化所带来的农村到城市的大“移民”这个历史机遇,将大大削弱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带动作用。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各大城市,特别是农民工聚集的大城市和地区应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紧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政策,取消二元户籍制度、放宽落户条件,以为城市化注入强劲推力。综上所述,这是一幅“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图。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们毫不动摇地维持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由于土地收益太低,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既是“命根子”,也是“鸡肋”。随着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的发展,特别是土地信用社的出现,将使农村的土地迅速集中起来,农业专业大户和加工企业的土地需求问题得以解决,加上政府对农业专业大户的扶持,土地集约经营将迎来发展的春天,农业工业化将迅速推进,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由于农村集约经营提高了劳动效率,产生了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国家要同时加大对城市化的投入,主要是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对城市中小企业的投入,加大对城市社会保障的投入,城市群、城市圈得以迅速发展,城市容量迅速扩大,就业岗位供应充足。进而,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形成合力,使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城市有了工作,也就有了生存的“土地”,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落实,他们将顺利在城市落户,他们的老人和子女将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平等的医疗、教育待遇。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问题也迎刃而解。随着工农互哺的不断深化,城乡一体化将迅速推进,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