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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调研报告

11月24日 编辑 fanwen51.com

[服务业统计工作现状调研报告]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日前,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服务业是国民经济...+阅读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为了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并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2007年,市政府

将《**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由此,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经委等部门派人组成了调研组,赴宁波、深圳、大连等副省级城市对其循环经济发展及立法情况进行调研;同时,通过网上查询、电话沟通等多渠道对贵阳、厦门、沈阳等城市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对有关城市循环经济立法工作经验进行归纳、汇总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思考。

一、循环经济发展现状

(一)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法律、法规等出台情况

1999年以来,国家先后在辽宁省、贵州省贵阳市开展了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在广西贵港、山东鲁北、内蒙包头等地针对高物耗、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开展了六个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将生态工业理念引入工业门类齐全、经济综合性强的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在华东、华北、西南和东北等十多个城市广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批准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五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使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5年国家确定了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和轻工等七个重点行业为第一批试点行业。目前正在开展以重化工为支柱产业的资源型城市、重化工集聚区、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领域和农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机械制造、食品、纺织等重点行业四个层面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准备工作。2005年国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等文件。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循环经济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

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清洁生产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2005年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共同开始起草国家循环经济法。2007年8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循环经济法》的出台将指日可待。

(二)部分城市循环经济法规规章政策等出台情况

国内的一些城市先后制定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对循环经济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并出台了一些循环经济相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做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深圳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唯一完成地方循环经济立法的城市。深圳经济特区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推进上起步较早,成效显著,尤其在法制保障体系的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面。近几年先后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2002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06年3月)、《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2006年4月20日)、《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认定办法》(2006年11月)、《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深圳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年12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2007年1月)、《深圳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2007年5月)等,基本搭建了以《深圳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为核心,包括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用材、节约用地等专项规划在内的循环经济发展法规规章和政策框架。深圳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节能条例》、《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排水管理条例》正在制定,《政府采购条例》正在修订中。下一步深圳市将在“四个节约”的框架内制定一些配套规章和政策,如研究起草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电子垃圾回收管理办法》、《一次性商品生产使用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章,编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使用产品名录、可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废12全文查看弃物目录、强制回收的产品目录,制定循环经济技术利用的鼓励政策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补贴办法等等。

宁波市先后出台了《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清洁生产与节能目录导向》、《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

进宁波市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宁波市各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为宁波市循环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大连也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及《大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大会常委会2005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厦门市人大会常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8日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目前正准备重新修订。

(三)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等出台情况

我市在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和国内其它大中城市一样面临着资源环境压力,大力推行和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课题。1997年我市被批准为全国地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试点城市;1998年《**市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行动方案》编制完成并开始实施;2000年通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方案》;2002年编制实施《**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3年,在生态市建设中我市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设想,并以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作为试点,南岗区政府组织编制了《红旗满族自治乡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几年来成效显著。依兰县、阿城区相继编制了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到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为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开展了循环经济专项建议征集活动,收到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在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突出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并设立了循环经济专篇。2005年,市政府启动了《**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07 年4月正式发布实施。

截止目前,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我市已经出台的单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目前尚未制定循环经济地方综合性法规。

二、加强我市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新时期城市发展目标的战略选择。我市资源相对丰富,工业基础雄厚,工、农、畜牧业布局相对合理,为创建循环经济链条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同时存在大量的低附加值、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工农畜牧业活动。如果不能高效协调的发展循环经济,必然造成产业失衡,甚至污染泛滥,随着经济总量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将面临土地和资源的难以为继,面临环境承载力的严重不足。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将循环经济引入法制化的轨道,从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程度,提高资源再利用率,降低污染,减少浪费,以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对循环经济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对循环经济工作的规范,使循环经济管理工作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如对减量化和资源化认识不够,循环经济局限在单纯循环的范畴;将循环经济工作同日常工作割裂开来;个别领域职能不清,出现都管都不管的现象;缺乏资金支持,造成投入渠道单

一、产业发展缓慢;研发投入不够,循环经济技术发展滞后;行业及部门各自为政,使循环经济带有强烈的部门色彩和行业色彩;缺乏鼓励政策,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高,等等。因此,为了积极鼓励倡导发展循环经济,正确引导循环经济活动、严格规范循环经济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在《循环经济法》出台后,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特点,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三、相关城市循环经济立法值得借鉴的方面

(一)在循环经济立法过程中形成新的立法理念。发展循环经济、要从过去单纯的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的自然、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循环经济模式,改善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控制环境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也通过全民环境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建立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深圳市在立法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立法理念,在条例中规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应当体现政府、企业、其他组织和公众公平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市、区政府应当将各部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等等。这些原则、措施的确立和制定,有力的保障了深圳市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循环经济立法既要统揽全局,又要重点突出。循环经济是由若干具体分支组成的系统的、统一的生态经济,各具体分支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发展进程,因此循环经济立法既要有一般综合法的框架,又要突出主要行业(如工业)和重点企业,着力解决影响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比如,宁波市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之路,着力于生态建设、清洁生产、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问题,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问题作为《条例》的主线;大连市在循环经济的立法过程中,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与调整产业机构,优化资源配置作为立法的主旨;深圳市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到其目前正处于经济加速发展的阶段,把抓好资源利用环节、废弃物生产环节、再生资源形成环节和消费环节作为立法的关键,统筹兼顾地吸纳到所形成的循环经济法律框架中。

(三)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制度。为了准确地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在发展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在循环经济立法时应当建立各项制度。深圳市的循环经济立法框架确立了十多项制度、方法,要求政府编制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建立循环经济评价制度并完善统计方法,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以及实行财政补贴示范推广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当地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大连市也将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和融资力度,发挥税收和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和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等内容纳入到了循环经济法律框架中,以立法的形式将这些原则、制度确定下来,并保证其长期、有效地执行。

四、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我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法规规章体系。首先要制定我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法规,作为指导、规范循环经济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针对我市循环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确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些基本制度、措施和原则。其次,在制定综合性法规的同时,要抓紧在与之关联紧密的节约能源、产业用地、市场准入、清洁生产、政府绿色采购等方面进行立法,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和近几年发展规划等。近期应尽快出台的包括: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定或者实施意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办法,废旧家电拆解、废旧汽车零部件拆解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办法、餐橱垃圾管理办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及推广办法。再次,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已经出台的有关循环经济的单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目前我市已经出台的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在立法理念、指导思想等方面比较陈旧,许多制度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有些甚至成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研,对不符合实际需要的及时加以完善,或修订或废止。

(二)在政策上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目前我市循环经济工作刚刚起步,处于初始发展阶段。政府是最重要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而政策工具是政府推动循环经济工作的基本手段。首先,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重要原则,通过实施规划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其次,通过出台财政政策、投融资政策、收费政策等对循环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如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用于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的贴息,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对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等与循环经济相关的项目从政策上予以倾斜。

(三)在体制和机制上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只有建立起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循环经济才能真正发展起来。一方面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保证在政府的各项具体决策、规划、执行中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应当明确政府各部门在促进循环经济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合作与沟通,避免出现都管都不管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把生态环境由过去被作为免费或低价公共物品转变为体现成本原则、用者付费的经济物品,利用价格杠杆和经济规则调节企业和公众行为,建立对循环利用资源、清洁生产、治理环境的补贴制度,遵循“实践者受益、使用者付费、污染者受罚”的原则,让滥用资源、损害环境者付费,让实践资源消耗减量和循环利用的企业有盈利能力,使市场主体能够自觉地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原材料等转为废弃物,合理利用资源和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产生废物。

(四)加大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的新理念,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增强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引导全市人民自觉地参与循环经济建设。加强循环经济科普知识教育,开展循环经济理念和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鼓励家庭自觉使用环保产品,减少过量消费和挥霍浪费现象,形成良好的绿色消费的社会氛围,建设循环经济文化体系。

循环经济涉及到经济、环境、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到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公众各个层面,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要以立法为先导,通过立法来逐步确定循环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机制;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使循环经济的理念渗透到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社会的各个角落,促进我市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2全文查看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为了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并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2007年,市政府

将《**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由此,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经委等部门派人组成了调研组,赴宁波、深圳、大连等副省级城市对其循环经济发展及立法情况进行调研;同时,通过网上查询、电话沟通等多渠道对贵阳、厦门、沈阳等城市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对有关城市循环经济立法工作经验进行归纳、汇总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思考。

一、循环经济发展现状

(一)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法律、法规等出台情况

1999年以来,国家先后在辽宁省、贵州省贵阳市开展了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在广西贵港、山东鲁北、内蒙包头等地针对高物耗、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开展了六个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将生态工业理念引入工业门类齐全、经济综合性强的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在华东、华北、西南和东北等十多个城市广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批准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五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使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5年国家确定了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和轻工等七个重点行业为第一批试点行业。目前正在开展以重化工为支柱产业的资源型城市、重化工集聚区、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领域和农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机械制造、食品、纺织等重点行业四个层面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准备工作。2005年国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等文件。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循环经济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

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清洁生产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2005年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共同开始起草国家循环经济法。2007年8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循环经济法》的出台将指日可待。

(二)部分城市循环经济法规规章政策等出台情况

国内的一些城市先后制定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对循环经济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并出台了一些循环经济相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做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深圳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唯一完成地方循环经济立法的城市。深圳经济特区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推进上起步较早,成效显著,尤其在法制保障体系的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面。近几年先后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2002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06年3月)、《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2006年4月20日)、《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认定办法》(2006年11月)、《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深圳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年12月)、《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2007年1月)、《深圳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2007年5月)等,基本搭建了以《深圳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为核心,包括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用材、节约用地等专项规划在内的循环经济发展法规规章和政策框架。深圳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节能条例》、《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排水管理条例》正在制定,《政府采购条例》正在修订中。下一步深圳市将在“四个节约”的框架内制定一些配套规章和政策,如研究起草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电子垃圾回收管理办法》、《一次性商品生产使用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章,编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使用产品名录、可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强制回收的产品目录,制定循环经济技术利用的鼓励政策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补贴办法等等。

宁波市先后出台了《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清洁生产与节能目录导向》、《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

进宁波市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宁波市各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为宁波市循环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大连也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及《大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大会常委会2005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厦门市人大会常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8日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目前正准备重新修订。

(三)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等出台情况

我市在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和国内其它大中城市一样面临着资源环境压力,大力推行和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课题。1997年我市被批准为全国地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试点城市;1998年《**市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行动方案》编制完成并开始实施;2000年通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方案》;2002年编制实施《**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3年,在生态市建设中我市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设想,并以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作为试点,南岗区政府组织编制了《红旗满族自治乡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几年来成效显著。依兰县、阿城区相继编制了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到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为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开展了循环经济专项建议征集活动,收到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在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突出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并设立了循环经济专篇。2005年,市政府启动了《**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07 年4月正式发布实施。

截止目前,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我市已经出台的单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目前尚未制定循环经济地方综合性法规。

二、加强我市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新时期城市发展目标的战略选择。我市资源相对丰富,工业基础雄厚,工、农、畜牧业布局相对合理,为创建循环经济链条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同时存在大量的低附加值、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工农畜牧业活动。如果不能高效协调的发展循环经济,必然造成产业失衡,甚至污染泛滥,随着经济总量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将面临土地和资源的难以为继,面临环境承载力的严重不足。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将循环经济引入法制化的轨道,从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程度,提高资源再利用率,降低污染,减少浪费,以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对循环经济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法规对循环经济工作的规范,使循环经济管理工作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如对减量化和资源化认识不够,循环经济局限在单纯循环的范畴;将循环经济工作同日常工作割裂开来;个别领域职能不清,出现都管都不管的现象;缺乏资金支持,造成投入渠道单

一、产业发展缓慢;研发投入不够,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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