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尼日利亚投资可行性报告]关于在尼日利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背景和依据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为加快“走出去”步伐,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全面提升江苏省经济国...+阅读
关于“国际选举观察团” 此类国际选举观察活动所根据的所谓“国际标准”,主要效法由“国际人权法小组”印制的《国际选举观察指南》一书。该书认为,“选举提供了一种衡量一个政府如何对待其人民的方法”,而一次“真实的选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选民必须自由并必须相信,他们可以自由地作出政治选择而不会被威胁、贿赂等所影响,也不会担忧因其选举行为而受到惩罚; 选民必须充分地被告知关于竞选者的情况,以便作出真实的选择; 选民必须相信其选择将被真实地记录和尊重; 公民必须相信他们可以自由行使其表达政治观点、结社、集会和组织运动的权利,以帮助他们支持的竞选者; 任何寻求和平地获得政治权力的竞选者,必须可以自由地组织政党,并在没有政治歧视的前提下自由地争取选票; 所有政党必须赞同竞选的基本规则----即选举法律框架; 所有政党竞选者必须实际地得到公平的机会接近选民以赢得选民的支持; 政党和选民必须能够信赖选举管理当局的中立和效率; 新闻媒体必须可以自由地获得和发布关于政党竞选者和重大政治问题的信息; 政府控制的新闻媒体必须提供竞选者向选民讲话的渠道,而且这种渠道对所有竞选者都必须真实、公平和充分;同时,必须鼓励私人媒体按照适当的规则和道德规范活动; 公民组织必须可以参与选举进程,帮助教育其他公民了解选举的重要性,必须可以自由地监督选举进程的所有方面; 必须向公民和竞选者提供合适、及时和高效的法律程序和平等的法律保护,以保证选举过程的真实性,并保证所有申诉都能得到和平地解决。 当然,上述所谓的“国际选举标准”并未被国际社会一致认可,也未被纳入目前的国际法,只能算是参考标准。因此,对一个国家选举情况的评价还主要取决于该国人民的认可程度和对该国选举法律的遵守程度,这一原则也得到了联合国及有关国际选举观察组织的认可。 至于此类“国际选举观察”活动的作用,按照美国卡特中心和全国民主党协会的正式文件的说法,一是显示“国际社会”对该国民主化进程的关心和支持。二是向国际社会和被观察国提供准确、客观、公正的报告,并不干预选举过程。三是向被观察国提供建议。 尼日利亚的此次大选,由于是该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一个民选政府向另一个民选政府过渡”的选举实践而引起了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的高度关注。联合国、美国、欧盟、英联邦分别派出了选举观察团,总人数达300多人。我所参加的选举观察团由美国卡特中心和全国民主党协会联合组织,由来自非洲、亚洲、欧洲和北美洲12个国家的50名观察员组成,仅我一人来自亚洲国家。此次观察活动分为3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观察团集中3天时间对所有观察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尼日利亚的民主进程和社会状况、选举法规和实践、工作内容和方法、观察员的行为规范以及此次大选的准备情况等。观察团还准备了3种表格供观察员填写,分别是“投票站观察表”、“投票站关闭和计票过程观察表”、“选举状况总结表”。 三是交流总结阶段。所有16个观察组用2个半天时间交流情况,观察团汇总各组观察表和相关报告,形成该观察团对此次大选的“观察报告”,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观察结果。 总体上看,该观察团认为此次大选组织有序、选民积极、选举过程真实可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些票箱未按规定密封、部分公民未被登记为选民、个别计票中心有修改选举结果现象、秘密划票原则执行的不好、个别投票站因个别政党组织的武装民兵出现在现场而影响了选民的投票,等等。 观感 尽管笔者对尼日利亚采用现行选举制度的根本动因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目前也无法判断此次大选对尼日利亚未来的政治走向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但所见所闻也引发了笔者的诸多忧虑和思考。 思考之一:全盘西化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是否真正适应尼日利亚的经济基础并促进其发展。尼日利亚的国体、政体都是美国式的,其选举制度也效法美国。但与美国相比,无论是经济实力、国民素质,还是法治环境、民主传统,尼日利亚都处在一个非常低的起点上。如果说美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美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适应了美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话,尼日利亚显然选择了一套与本国国情不相适应的、超出现行社会发展阶段的政治模式。单就其现行的选举制度而言,其复杂程度已远远超出了其大多数公民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譬如每4年一次的全国大选,所有选民都要在半年时间内参与3次选举,分别是联邦议会选举、总统和州长选举、州和区议会选举及地方政府区区长选举,每次选举都是举全国之人力、物力、警力乃至军力,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则是久久不能平息;再比如,尼日利亚采取了极其宽容的政党登记和竞选政策,结果导致政党林立,使整个选举过程更加复杂多变。此次总统选举,3个主要政党瓜分了所有选票的90%以上,有20几个政党仅仅赢得了数万张选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整个尼日利亚社会对政党政治缺乏正确的认知,不仅选民普遍“认人不认党”,而且大多数政党既没有政治纲领,也没有治国施政良策,更缺乏政党政治的基础----政治容忍性。大多数政党只企求胜利,不承认失败,小有成绩便忘乎所以,组织游行庆祝,一遇挫折便怨天尤人,动辄以发动支持者“采取行动”相威胁。这一切使得比一般国家更需要社会稳定的尼日利亚更加雪上加霜。 从1999年民选政府治国以来的实践看,尼日利亚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寡头政治和寡头经济依然得势、基础设施依然如旧、失业率居高不下、10000多人死于宗教冲突、腐败现象随处可见。在我们从首都驱车前往JOS州的途中,共经过了军队在大选期间设立的5个公路检查站,全副武装的检查人员公开向过往车辆索要钱财。在JOS州,人们普遍向我们反映,该州现任州长4年来组织实施的唯一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就是从州府到其家乡小镇的80公里柏油路。 思考之二:没有基层民主基础的民主制度能否持久。应该说,尼日利亚已经具备了比较完备的政权系统和比较配套的法规体系,其现有的政治制度和选举制度也很时髦。但令人费解的是,尼日利亚的村庄一级仍然实行极具封建色彩的部落制,部落首领世袭罔替,决定一切。也就是说,占尼日利亚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的民主权利仅仅是每4年参加3次选举。这种状况是否是完整、真实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对普通公民来说参与选举是否就是其民主权利的全部内容?没有基层民主支撑的民主制度能否持久?世人将拭目以待。 以尼日利亚的民主化进程为鉴,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80年代曾经指出,50年以后的中国也要实行普选。而要最终实现普选目标,在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发展经济、提高全民素质的同时,切实推进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制度,使基层群众在实践中提高民主素质,夯实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无疑是唯一正确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