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写法与撰写注意事项
报告的写法
报告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及日期四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由规范化的“三要素”的写法即发文机关、报告内容和报告组成,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组成,省略其发文单位。
2、主送单位 主送机关写在正文前第一行。
3、正文 报告的正文一般也分为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正文的开头 一般是简要说明报告的目的或有关情况,有时是对报告的情况作简要概括。采用的方式常用说明式或概括式。
正文的主体 应集中反映报告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写法,因报告种类不同而略有差异。综合性报告及呈报性报告、专题报告,因是汇报工作,按其内容基本上是采用顺叙法。呈转性报告,因其主要目的是反映对具体问题的意见,所以其内容安排亦采取顺叙法。
正文的结尾 一般的报告多无特殊的结尾,汇报完毕,即告结束。结尾常用语是“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呈转性报告,其结尾比较固定,常用语是“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贯彻执行。”
落款及日期 如果标题是“两要素”的写法,或者即使标题是“三要素”写法,为了郑重起见,则先落款即发文单位全称,再写成文的日期。
撰写报告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要注意明确写作目的。一是根据目的确定报告的具体种类,二是根据目的选择典型材料和重点内容。
第二,报告的材料应确实、可靠。
第三,报告里的观点要正确。
第四,文字要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