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农专业合作社应该实行公开、透明的社务公开制度,其社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
(1) 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 (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 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 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 情况。
(3) 社员的人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人 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他捐赠量化 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 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 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他捐赠收支、使 用、管理情况。
(5)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 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 绩情况。
(6) 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 情况。
(7) 各项专业化服务的服务规程、价格标准及其制定 过程。
(8) 本社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非生产 性支出情况。
(9) 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