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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四五模式的实践与体会

11月25日 编辑 fanwen51.com

[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分析]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分析 一、调处矛盾纠纷的起数、种类、主要原因 2003年全街道调处和钝化因拆迁和禁建控违矛盾16起。调处各类民事纠纷56起。其中婚姻家庭类15起,邻里...+阅读

文章标题:区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四五模式的实践与体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八月流霞,十里荷香。今天,全省基层信访工作现场会在我区隆重召开,这既是对我区信访工作者的鼓励和鞭策,也是对我区基层信访工作的关怀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区

是九江的中心城区,辖区面积26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66个社区、8个村委会,常住人口27万。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开始凸显,给基层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为此,我们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了“三级网络、四大机制、五项措施”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联手、条块联合、上下联接、整体联动”的大调处、大信访格局,走出了一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城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新路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构建“三级网络”,形成条块联动的组织体系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综治信访合

一、行政资源整合、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我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在区级设立“**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街道设立“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分中心”,在社区设立“社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区“中心”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信访局长担任;街道“分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社区“调委会”主任由社区主任担任;各级调处机构组成人员分别从信访、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明确区、街、社区三级组织的职能任务,规范区直信访、综治等主要职能部门及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到上下一个音,全区一盘棋,相互衔接,环环紧扣,合力推进,整体提升,构建起“专群结合,综合治理,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处、大信访格局。

(二)创新“四大机制”,建立高效运转的操作流程

一是建立关口前移的预防机制,做到“未雨绸缪”。坚持科学决策,实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群众评议制和失策责任追究制,做到群众不满意的政策坚决不出台,减少因决策失误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文明创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五五普法”及“争做文明人、创建文明城”等创建活动,提升**人的道德文明素质和**城的和谐文明程度;开通“民声通道”,充分发挥“书记民声专线”、“区长群众信箱”、“干部民情日记”、“社区服务热线”、“群众遗留问题销号栏”、“政法910”等信息载体作用,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矛盾纠纷早知情、安全隐患早预防。二是建立规范长效的排查机制,做到“疏而不漏”。区调处中心坚持每半月排查一次,街道调处分中心和区直主要职能部门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社区(村)调委会坚持每日排查一次。实行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拉网排查”、重点地段“反复排查”、重点事件“专项排查”,切实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三是建立各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做到“条专块统”。按照“属地管理、条专块统”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涉法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合;对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联调;对跨地区、全局性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区属调解、区间调解、区域调解联动,切实增强协调作战、联合调处的能力。四是建立快速反应的处置机制,做到“人回事结”。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处置原则,对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突发事件,切实做到信息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情况,信访局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中心主任第一时间拿出方案,责任单位第一时间疏导转移,调处机构第一时间向上反馈,做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快速控制事态发展。

(三)推进“五项措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调处中心有人员调配权,定期调配区直单位分管领导到中心轮流跟班体验,分批选调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参加街道分中心工作,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调委会实习锻炼。加大硬件投入,改善信访条件,优化工作环境,切实做到“有址办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权管事、有章理事”。二是强化信息保障。在社区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将调处案例逐一录入加密网络,在分中心建立分类管理台帐,将案例梳理汇总上报,在中心建立调处信息数据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自主研发**区矛盾调处专用信息系统,综合分析、全面监控、及时处置收集整理网络信息,区党政主要领导、调处中心主任轻点鼠标即可全面掌握调处动态,形成了高效快捷、安全畅通的“信息绿色通道”。三是强12全文查看化共建保障。积极动员各级组织和各界人士参与调处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综合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趋势、范围、重点,建立健全调处共建责任制、双向联络工作制、维稳目标考评制,落实街道社区“统管”、职能部门“联管”、驻区单位“协管”、调处中心“专管”责任,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强化督查保障。成立专项督查

组,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限时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采取《书记督办卡》、《区长分析会》、《协查整改令》、《调处专报表》等形式,推动调处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强化奖惩保障。将处理或参与处理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记录在案,作为部门评先、领导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初步成效

(一)健全了网络,形成了整体合力

通过建立三级调处网络,推行四大调处机制,最大程度地整合了行政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调处效果,一改过去那种“包袱你推我推,责任你挡我挡,问题你踢我踢”现象,形成了“思想同心,行动同步,措施同抓,责任同担,目标同向”的整体合力。目前,我区已建成投资50万元、面积200余平方米,设有“一办两室”,电脑、资料齐备的区级调处中心1个,打造街道分中心5个、社区(村)调解委员会74个,全区638个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都纳入所在街道社区,参与排查调处。今年上半年,考棚路一支巷14号居民楼33户居民与市水务公司发生停水纠纷,准备集聚到**路堵路并赴市集体上访。区矛盾调处中心接到信息后,立即与水务公司一道,组织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成功平息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二)明确了责任,推动了工作落实

我们按照规范职能、依法办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逐级落实了调处工作责任,同时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考查并举、惩教结合”的办法,实行包案调处,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有序推进。区调处中心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部门联合大调解活动,排查出33起矛盾隐患,涉及人员近200人,梳理出6个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都一一予以及时处置,调处化解。在马狮商场改造中,80多户居民联名上访,市直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处理三个多月未能平息,以至形成上街堵路、被迫停工的严重局面。市政府把调处任务交给我区后,我们迅速启动快速反应处置预案,采取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处理期限、包调处效果的“三定一包”办法,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三)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和谐发展

推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三四五”模式以来,城区信访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今年上半年,调处中心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6起,成功率达100%,三级调处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近12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呈现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同时推动了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上半年,全区共引进内资6.66亿元人民币,引进外资667万美元,均比去年大幅上升;实现GDP76.2亿元,同比增长18.5,财政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23.4,名列全市各县(区)前茅。

三、几点启示

推行“三四五”模式,是我区运用创新思维、探索调处机制的成功实践。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有待探索的问题,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处理好加强组织领导与坚持依法办事的关系

建立调处中心,构建调处平台,是整合行政资源、加强组织领导的重大举措,它为优化信访环境、落实信访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但这并不意味部门责任意识的弱化和依法办事观念的淡化,而是更加规范了办事程序,强化了部门责任,充分发挥了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和区直部门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在基层一线筑起了一道和谐稳定的“防线”,实现了“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疑难矛盾纠纷不出**”目标。

(二)处理好解决矛盾纠纷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矛盾纠纷的出现,一般都是由于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得不到及时合理解决形成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上访群众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在市容整治中,由于我们加大了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影响了这些人员的收入来源,一度造成这些人员频繁上访。为此,我们采取政府出资免费培训、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提供城管工作岗位和办理城市低保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使这些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市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和深入开展。

(三)处理好调处矛盾纠纷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一般地说,社会矛盾纠纷的出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就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如果这些矛盾纠纷处理不恰当,解决不及时,势必造成矛盾激化,有的甚至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应当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潜在隐患,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要求、兄弟县区经验和群众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效的举措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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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八月流霞,十里荷香。今天,全省基层信访工作现场会在我区隆重召开,这既是对我区信访工作者的鼓励和鞭策,也是对我区基层信访工作的关怀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区

是九江的中心城区,辖区面积26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66个社区、8个村委会,常住人口27万。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开始凸显,给基层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为此,我们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了“三级网络、四大机制、五项措施”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联手、条块联合、上下联接、整体联动”的大调处、大信访格局,走出了一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城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新路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构建“三级网络”,形成条块联动的组织体系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综治信访合

一、行政资源整合、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我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在区级设立“**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街道设立“街道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分中心”,在社区设立“社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区“中心”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信访局长担任;街道“分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社区“调委会”主任由社区主任担任;各级调处机构组成人员分别从信访、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明确区、街、社区三级组织的职能任务,规范区直信访、综治等主要职能部门及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到上下一个音,全区一盘棋,相互衔接,环环紧扣,合力推进,整体提升,构建起“专群结合,综合治理,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处、大信访格局。

(二)创新“四大机制”,建立高效运转的操作流程

一是建立关口前移的预防机制,做到“未雨绸缪”。坚持科学决策,实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群众评议制和失策责任追究制,做到群众不满意的政策坚决不出台,减少因决策失误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文明创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五五普法”及“争做文明人、创建文明城”等创建活动,提升**人的道德文明素质和**城的和谐文明程度;开通“民声通道”,充分发挥“书记民声专线”、“区长群众信箱”、“干部民情日记”、“社区服务热线”、“群众遗留问题销号栏”、“政法910”等信息载体作用,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矛盾纠纷早知情、安全隐患早预防。二是建立规范长效的排查机制,做到“疏而不漏”。区调处中心坚持每半月排查一次,街道调处分中心和区直主要职能部门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社区(村)调委会坚持每日排查一次。实行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拉网排查”、重点地段“反复排查”、重点事件“专项排查”,切实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三是建立各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做到“条专块统”。按照“属地管理、条专块统”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涉法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合;对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联调;对跨地区、全局性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区属调解、区间调解、区域调解联动,切实增强协调作战、联合调处的能力。四是建立快速反应的处置机制,做到“人回事结”。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处置原则,对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突发事件,切实做到信息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情况,信访局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中心主任第一时间拿出方案,责任单位第一时间疏导转移,调处机构第一时间向上反馈,做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快速控制事态发展。

(三)推进“五项措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调处中心有人员调配权,定期调配区直单位分管领导到中心轮流跟班体验,分批选调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参加街道分中心工作,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调委会实习锻炼。加大硬件投入,改善信访条件,优化工作环境,切实做到“有址办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权管事、有章理事”。二是强化信息保障。在社区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将调处案例逐一录入加密网络,在分中心建立分类管理台帐,将案例梳理汇总上报,在中心建立调处信息数据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自主研发**区矛盾调处专用信息系统,综合分析、全面监控、及时处置收集整理网络信息,区党政主要领导、调处中心主任轻点鼠标即可全面掌握调处动态,形成了高效快捷、安全畅通的“信息绿色通道”。三是强[]化共建保障。积极动员各级组织和各界人士参与调处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综合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趋势、范围、重点,建立健全调处共建责任制、双向联络工作制、维稳目标考评制,落实街道社区“统管”、职能部门“联管”、驻区单位“协管”、调处中心“专管”责任,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强化督查保障。成立专项督查

组,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限时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采取《书记督办卡》、《区长分析会》、《协查整改令》、《调处专报表》等形式,推动调处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强化奖惩保障。将处理或参与处理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记录在案,作为部门评先、领导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初步成效

(一)健全了网络,形成了整体合力

通过建立三级调处网络,推行四大调处机制,最大程度地整合了行政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调处效果,一改过去那种“包袱你推我推,责任你挡我挡,问题你踢我踢”现象,形成了“思想同心,行动同步,措施同抓,责任同担,目标同向”的整体合力。目前,我区已建成投资50万元、面积200余平方米,设有“一办两室”,电脑、资料齐备的区级调处中心1个,打造街道分中心5个、社区(村)调解委员会74个,全区638个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都纳入所在街道社区,参与排查调处。今年上半年,考棚路一支巷14号居民楼33户居民与市水务公司发生停水纠纷,准备集聚到**路堵路并赴市集体上访。区矛盾调处中心接到信息后,立即与水务公司一道,组织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成功平息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二)明确了责任,推动了工作落实

我们按照规范职能、依法办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逐级落实了调处工作责任,同时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考查并举、惩教结合”的办法,实行包案调处,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有序推进。区调处中心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部门联合大调解活动,排查出33起矛盾隐患,涉及人员近200人,梳理出6个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都一一予以及时处置,调处化解。在马狮商场改造中,80多户居民联名上访,市直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处理三个多月未能平息,以至形成上街堵路、被迫停工的严重局面。市政府把调处任务交给我区后,我们迅速启动快速反应处置预案,采取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处理期限、包调处效果的“三定一包”办法,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三)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和谐发展

推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三四五”模式以来,城区信访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今年上半年,调处中心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6起,成功率达100%,三级调处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近12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呈现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同时推动了经济快速协调发展。上半年,全区共引进内资6.66亿元人民币,引进外资667万美元,均比去年大幅上升;实现GD76.2亿元,同比增长18.5,财政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23.4,名列全市各县(区)前茅。

三、几点启示

推行“三四五”模式,是我区运用创新思维、探索调处机制的成功实践。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有待探索的问题,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处理好加强组织领导与坚持依法办事的关系

建立调处中心,构建调处平台,是整合行政资源、加强组织领导的重大举措,它为优化信访环境、落实信访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但这并不意味部门责任意识的弱化和依法办事观念的淡化,而是更加规范了办事程序,强化了部门责任,充分发挥了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和区直部门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在基层一线筑起了一道和谐稳定的“防线”,实现了“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疑难矛盾纠纷不出**”目标。

(二)处理好解决矛盾纠纷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矛盾纠纷的出现,一般都是由于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得不到及时合理解决形成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上访群众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在市容整治中,由于我们加大了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影响了这些人员的收入来源,一度造成这些人员频繁上访。为此,我们采取政府出资免费培训、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提供城管工作岗位和办理城市低保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使这些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市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和深入开展。

(三)处理好调处矛盾纠纷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一般地说,社会矛盾纠纷的出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就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如果这些矛盾纠纷处理不恰当,解决不及时,势必造成矛盾激化,有的甚至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应当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潜在隐患,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要求、兄弟县区经验和群众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效的举措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崭新局面。

《区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四五模式的实践与体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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