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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联防联调机制构建鄂陕和谐边关

12月03日 编辑 fanwen51.com

创新联防联调机制构建鄂陕和谐边关

xx乡地处鄂陕边关,秦巴腹地,与陕西省三县八乡相邻。x个行政村中有y个行政村与陕西接壤,省际边界线150余公里,地处边关,回汉杂居,地域差异和民族差别决定了xx乡特殊而复杂的治安环境,2001年度全乡共发生民事纠纷48起,有27起属跨省际纠纷,治安案件11起,有6起属于跨省的

,其范围涵盖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权属、邻里关系等方方面面。由于跨省跨区域,纠纷难调解,案件难查处,治安难防范,处理难到位。针对这一实际,乡党委、政府在县政法委、县综治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省际联防联调机制,破解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大难题,使矛盾纠纷减少了、社会秩序变好了、回汉民族团结了、边关关系和谐了,实现了连续七年无命案,连续三年被授予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责任区和市级平安乡。

一、倡导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制,破解跨省综治工作协调难。

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跨省案件虽然难处理,只要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行政首长高度重视,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协调,案件调查处理就容易多了,为此,我们率先倡导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制,经过数次磋商协调,目前,我们已经与陕西相邻的三县八个乡镇达成一致意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跨省乡镇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会,由各乡镇乡镇长或书记参加,会议在相邻的八个乡镇中轮回召开。通过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加强往来,增进交流,融洽关系,达成共识,为跨省治安联防联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解决了跨省综治工作难协调的问题,改变了过去地域相邻,但各自为阵综治效果不佳的弊端。

二、实施跨省政法“三长”协作制,破解跨省案件调查取证难。

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既是执法主体,也是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推行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制的基础上着重实施跨省政法“三长”协作制,在处理跨省纠纷中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跨省纠纷,不管属于谁管辖,只要群众找上门了,实行首问负责,到湖北报案由湖北政法部门暂时受理,到陕西报案由陕西政法部门暂时受理,然后由政法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移送,解决相互推诿,跨省纠纷告状无门的问题。二是推行相互协作制,为了保证跨省案件的顺利查处,根据职责范围,原则上由有管辖权一方政法部门牵头,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政法部门必须派1~2名干警参与查处,解决管理权属不清,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三、落实跨省中心户长负责制,破解跨省纠纷就地解决难。

xx乡地处鄂陕边关,省际边界线150公里,有很多地方是脚踏两省,叶落三县,秦楚群众依山而居,没有明确的分界线,生产、生活等紧密相联,如果按地域管辖,很多治安问题难以解决和落实,我们和陕西周边乡镇联系,打破户籍身份,按照随片就湾的原则,将两省群众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了具有边关特色的跨省中心户,推选中心户长,实行中心户长负责制。根据随片就湾的原则,xx村有三个农户被划编在陕西xx乡确立的中心户长联系的名单之中。xx村三组村民xx与陕西省xx县xx乡xx村四组村民xxx,因争水井权属发生纠纷多年,经常互相辱骂、撕打。陕西中心户长xxx于2006年1月,找到xx村治调主任xxx一并弄清水源界线,确认水源在湖北境内,xxx对陕西村民xxx进行了批评教育,xxx村治调主任xxx对本村村民xxx也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原则,要求双方共用此水。一场多年来都难以解决的纠纷,落实跨省中心户长负责制后,迎刃而解。跨省中心户长负责制的确立,使跨省矛盾纠纷有效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解决了过去小矛盾要出省的问题。

四、推行跨省法律文书互认制,破解跨省案件执行难。

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就如一张白纸,属于法律欠条,既影响法制权威,又伤害群众感情。为了有效解决跨省生效法律文书难执行问题,我们通过协商,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互认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互协商督办双方当事人依法履行已经生效的有关法律文书,保障跨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及时的维护。2005年8月,xx村修公路时,一村民将陕西xx镇xx村村民xxx用来做天麻的河沙推到了河里,xxx找到xx镇综治办、司法所,xx镇对xx村民作出要求赔偿河沙的决定,我乡xx村民认为自己是湖北人,陕西xx镇管不了他,拒不执行。xx镇综治办到我乡协调,我们认为xx镇作出的决定合理合法,并派出专班到xx镇协助督促xx村民履行决定。实行跨省法律文书互认制,有效解决了跨省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五、坚持省际治安联防巡逻制,破解跨省治安防范难。

治安巡逻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我们和周边陕西省八个乡镇协调成立了八支跨省治安巡逻队,有7—9人组成,涉及相关村治调主任为队长,社会治安12全文查看骨干分子为成员,巡逻队采取“鄂陕互动,属地管理”制,即每次治安巡逻,涉及到两省的治安巡逻队员必须全部参加,对发现问题实行辖区负责制,在湖北境内发现的问题由湖北巡逻队员出面处理,在陕西境内发现的问题由陕西巡逻队员处理。巡逻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进行周边治安巡逻,发现问题,当场处理。2004年冬,陕西xx镇人到我乡xx村偷砍该村三组

村民xxx山上的柴,xxx上山制止时,陕西xx镇农民将xxx用葛藤捆在树上,继续偷砍。xxx大声呼叫,xxx村几十个村民手持木棒迅速向山上冲来,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即将发生。这时,被跨省巡逻队发现了,xx镇林业站站长等人迅速将我乡农民xxx从树上解下来,并要求所有参与偷砍的陕西农民将偷砍的柴全部送到xxx家里,并向xx村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由于跨省巡逻队发现及时,一场跨省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了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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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地处鄂陕边关,秦巴腹地,与陕西省三县八乡相邻。个行政村中有y个行政村与陕西接壤,省际边界线150余公里,地处边关,回汉杂居,地域差异和民族差别决定了乡特殊而复杂的治安环境,2001年度全乡共发生民事纠纷48起,有27起属跨省际纠纷,治安案件11起,有6起属于跨省的

,其范围涵盖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权属、邻里关系等方方面面。由于跨省跨区域,纠纷难调解,案件难查处,治安难防范,处理难到位。针对这一实际,乡党委、政府在县政法委、县综治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省际联防联调机制,破解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大难题,使矛盾纠纷减少了、社会秩序变好了、回汉民族团结了、边关关系和谐了,实现了连续七年无命案,连续三年被授予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责任区和市级平安乡。

一、倡导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制,破解跨省综治工作协调难。

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跨省案件虽然难处理,只要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行政首长高度重视,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协调,案件调查处理就容易多了,为此,我们率先倡导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制,经过数次磋商协调,目前,我们已经与陕西相邻的三县八个乡镇达成一致意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跨省乡镇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会,由各乡镇乡镇长或书记参加,会议在相邻的八个乡镇中轮回召开。通过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加强往来,增进交流,融洽关系,达成共识,为跨省治安联防联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解决了跨省综治工作难协调的问题,改变了过去地域相邻,但各自为阵综治效果不佳的弊端。

二、实施跨省政法“三长”协作制,破解跨省案件调查取证难。

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既是执法主体,也是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推行跨省乡镇长联系会议制的基础上着重实施跨省政法“三长”协作制,在处理跨省纠纷中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跨省纠纷,不管属于谁管辖,只要群众找上门了,实行首问负责,到湖北报案由湖北政法部门暂时受理,到陕西报案由陕西政法部门暂时受理,然后由政法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移送,解决相互推诿,跨省纠纷告状无门的问题。二是推行相互协作制,为了保证跨省案件的顺利查处,根据职责范围,原则上由有管辖权一方政法部门牵头,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政法部门必须派1~2名干警参与查处,解决管理权属不清,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三、落实跨省中心户长负责制,破解跨省纠纷就地解决难。

乡地处鄂陕边关,省际边界线150公里,有很多地方是脚踏两省,叶落三县,秦楚群众依山而居,没有明确的分界线,生产、生活等紧密相联,如果按地域管辖,很多治安问题难以解决和落实,我们和陕西周边乡镇联系,打破户籍身份,按照随片就湾的原则,将两省群众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了具有边关特色的跨省中心户,推选中心户长,实行中心户长负责制。根据随片就湾的原则,村有三个农户被划编在陕西乡确立的中心户长联系的名单之中。村三组村民与陕西省县乡村四组村民,因争水井权属发生纠纷多年,经常互相辱骂、撕打。陕西中心户长于2006年1月,找到村治调主任一并弄清水源界线,确认水源在湖北境内,对陕西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村治调主任对本村村民也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原则,要求双方共用此水。一场多年来都难以解决的纠纷,落实跨省中心户长负责制后,迎刃而解。跨省中心户长负责制的确立,使跨省矛盾纠纷有效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解决了过去小矛盾要出省的问题。

四、推行跨省法律文书互认制,破解跨省案件执行难。

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就如一张白纸,属于法律欠条,既影响法制权威,又伤害群众感情。为了有效解决跨省生效法律文书难执行问题,我们通过协商,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互认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互协商督办双方当事人依法履行已经生效的有关法律文书,保障跨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及时的维护。2005年8月,村修公路时,一村民将陕西镇村村民用来做天麻的河沙推到了河里,找到镇综治办、司法所,镇对村民作出要求赔偿河沙的决定,我乡村民认为自己是湖北人,陕西镇管不了他,拒不执行。镇综治办到我乡协调,我们认为镇作出的决定合理合法,并派出专班到镇协助督促村民履行决定。实行跨省法律文书互认制,有效解决了跨省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五、坚持省际治安联防巡逻制,破解跨省治安防范难。

治安巡逻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我们和周边陕西省八个乡镇协调成立了八支跨省治安巡逻队,有7—9人组成,涉及相关村治调主任为队长,社会治安[]骨干分子为成员,巡逻队采取“鄂陕互动,属地管理”制,即每次治安巡逻,涉及到两省的治安巡逻队员必须全部参加,对发现问题实行辖区负责制,在湖北境内发现的问题由湖北巡逻队员出面处理,在陕西境内发现的问题由陕西巡逻队员处理。巡逻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进行周边治安巡逻,发现问题,当场处理。2004年冬,陕西镇人到我乡村偷砍该村三组

村民山上的柴,上山制止时,陕西镇农民将用葛藤捆在树上,继续偷砍。大声呼叫,村几十个村民手持木棒迅速向山上冲来,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即将发生。这时,被跨省巡逻队发现了,镇林业站站长等人迅速将我乡农民从树上解下来,并要求所有参与偷砍的陕西农民将偷砍的柴全部送到家里,并向村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由于跨省巡逻队发现及时,一场跨省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了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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