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 5 ~ 6。5 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 m2。
(2) 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 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3) 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 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4) 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 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 护理的隔离技术。 (5) 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 止与婴儿接触。 (6) 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 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7) 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