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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精神病防治情况的调查

12月02日 编辑 fanwen51.com

[促进我县林业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生态和谐社会]黄土 “绿笔”著华章—促进**林业城乡一体化发展 建设生态和谐社会 以推进**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阅读

随着人们工作与生活节奏的加快,压力的加大,竞争的加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也随之明显增加。在2006年9月23日、24日我县大云、西塘镇连续发生精神病人残忍杀害邻居和亲人的恶性事件;2007年5月2日大云镇再次发生了精神病人杀人事件;而平时精神病人肇事情况也时有发生。事实证明,精神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一、我县精神病防治概况 目前,

全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总人数为6436人,其中持证精神病人553人(列入低保的有147人)。经过调查发现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人列入低保的有126人、列入低保边缘的有61人,二项合计187人。 2001年,根据国务院《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县被列为“十五”期间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新增县之一。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各有关职能部门求真务实,齐抓共管,使我县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全县共检出精神病患者2331名,检出率达6.13‰,监护率95%,显好率75%,社会参与率为61%,肇事率为0.20%,建卡率达100%,基木达到全国试点县市的标准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精神病人,我县出台了一系列实惠精神病人的政策。2002年9月出台的《嘉善县对残疾人实行照顾扶助的规定》(县政府9号令)规定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对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特困残疾人就医检查费、床位费、护理费减半;2003午4月出台的《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善政办[2003]39号)规定对”四无”对象和低保线下的精神病人住院费用实行县、镇、医院和村分级负担(4:4:2);2004年4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善政办[2004]40号),内容涉及康复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整合全县各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资源,以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逐步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把康复服务列为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正常工作范围。2007年1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分级负担实施办法)的通知》(善政办[2007]6号),这是对2003年4月出台的《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善政办[2003]39号)规定的补充和完善。为进一步缓解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精神病患者的长期稳定治疗,更好地控制发病率,维护社会稳定,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调研的基础上,2007年6月又出台了《嘉善县贫困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县政府批准以善政办[2007]68号文件下发。门诊费用补助对象为本县常住户口持《残疾人证》需长期服药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无固定职业、无配偶或直系亲属(指子女和父母)依靠、无经济来源、无生产劳动能力的社会救济对象中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办法以发放门诊补助券的形式实施补助,每人每月补助40元,从2007年7月份起实施,目前,有146人享受了门诊补助。这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不仅让康复对象直接受益,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精神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是缺少关爱。随着改革深入、社会经济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加、传统观念动摇、社会支持系统变化等因素,心量应激急剧上升,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由于精神卫生知识普及不够,社会宣传力度不大,致使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精神疾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少数患者和家属对精神疾病一知半解,宁可忍受痛苦,也不愿寻求医生的帮助,就是因为害怕受到歧视,所以说社会偏见依然较重,关爱程度远远不够。同时不排除有的把精神病人视作累赘和包袱,或者歧视虐待、或者放弃监护,不履行责任,不予以治疗、不予以看护,更有甚者将其推向社会。 二是缺乏沟通。预防胜于治疗,日常多注重精神健康有助抵抗精神疾病。有健康的身体,才会有健康的心理。所谓适者生存,有的精神病人常常发现现实与理想不符,喜欢沉醉于不切实际的理想中,当发现自己尽了力仍未能达到愿望时,就不能接受现实。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可以找家人、朋友倾诉。朋友非常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培育的,而精神病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所以作为监护人要花点时间主动和精神病患者接触,让他们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发挥互相关怀的作用,对精神病患者以及别人都是一件好事。但在我们走访慰问中发现,一部分长期服药的精神病人拒绝与人交流,闭门睡觉,可以连续几个月不出房门半步,有时候喊他(她)也不理睬你,这时候家人往往会缺乏耐心。 三是缺乏监护。据有关方面统计:出院即停药者的复发率为23.8%,半年内药物维持治疗者为21.2%,半年至一年内者为者为11.3%, 1-2年服药者10%,长期服药者的复发率仅为2.5%,可见维持治疗对巩固疗效、预防复发的重要意义。但维持用12全文查看药、不遵医嘱自行停药的大有人在,其原因可能有三方面:一是社区医生及监护小组监护未完全到位;二是病人及家属对维持治疗的认识不到位;三是经济原因。在目前的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措施中,还没有实际能力全面推行综合性康复措施的情况下,医生、病人家属、社会能让病人遵医嘱服药的确值得引起关注。如县残联在2003年4月9日将姚庄镇展丰村精神残疾人杨

火根解锁送惠民镇卫生院诊疗好转出院后由于家人监护力度不到位,不能正常按时服药,精神病复发后被再一次上锁。2007年2月2日,姚庄镇残联将其再次解锁送往惠民精神病院治疗,经过半年治疗,出院后送往姚庄敬老院,委托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四是缺少投入。“建立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系统,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采取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康复训练和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措施,推行体现人道、有利于患者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促进精神病患者康复,预防精神疾患发生”是 “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但目前存在的情况是:一是精防经费投入仍需加强。近年来,我县的精神病患者呈上升趋势。我县自从出台《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以来,2004年到2008年上半年,已有127人(次)享受到1286708.43元的补助。但我县现有精防经费仍不能满足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目前的精防经费仅够支付特困精神病人住院费分级负担的费用。二是精防技术指导力量不强。目前,我县各镇从事精防康复工作的医生大多是兼职人员,而非专业精防医生,这就需要进一步开展有计划的培训,切实提高精防康复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同时,根据承担任务、工作内容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增强基层精防康复专业服务能力。三是政府投入不大。专科医院建设、精防康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如惠民精神病医院:基础设施十分简陋,远远不能满足精神病人康复治疗的基木需要。由于精神病人住院时间相对较长,而突发性的病人增多,只有40张床位的住院区却住了50名精神病患者。况且本身是精神病人却几十个人同住在一间大屋子内,床与床之1间仅隔一条20公分左右的小通道,本身就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几点建议: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是我们党和政府残疾人工作的宗旨。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帮助、扶持的特殊困难群体,但目前残疾人生活困难、就业艰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竞争力弱,承受力差的状况尚未改变,他们在康复、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困难。尤其是精神病人康复防治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发展残疾人事业正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基层单位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才能取得成效。要将此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使精神病人的社会肇事率明显下降,实现精神病人早发现,早治疗。积极利用 “爱耳日"、“助残日”、“爱眼日”和 “精神卫生日”等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增强全社会“预防残疾,增进健康”的观念。科学证明精神病人是可以防治的,通过医院系统的规范治疗,大部分病人是完全能够重返社会过正常人生活的。要正确认识精神病,科学对待精神病人,使全社会形成对精神病人的理解和同情,消除偏见和歧视,营造宽容、和谐的精神康复环境,引导他们迈出家门,融于社区,走向社会。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一要加大亲情投入力度。大部分病人在医院急性症状控制后,回到社区生活,并得到相应的康复服务,适应正常社会生活,参加适应生产劳动,对避免精神残疾和早日回归社会是极有好处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法定监护人对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对法定监护人要加强法制教育,对有能力监护、有能力给精神病人就医而故意不履行监护责任,不履行就医能力,致使精神病人流入街头危害社会,危害他人或遭受虐待的,应追究其监护或赡养责任。二要加大社会投入力度。根据“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精防康复服务。对重度急性期精神病患者,及时收入县精神病康复中心治疗。以药物治疗为主,积极探索开展心理疏导、娱疗、体疗和能力训练,促进病人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对病情严重且不稳定、无条件住院的患者,尝试建立家庭病床,由镇精防医生填写病历、指导治疗康复,定期送药,由家庭成员负责护理病人。对每一个生活在社区的精神病人或出院返家的病人,根据病情及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治。同时成立由村妇女主任、村卫生室医生和病人亲属等人员组成的监护小组,定期随访、记录病情,监督按时按量服药,进行心理疏导,解决生活困难,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三要加大政策力度。针对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用足用好现有优惠政策,“十五”期间,共有68名患者享受此项优惠,三级负担费用达到55万元。另外对30名贫困精神病人家庭给予经济补助38875元。实施了安居工程,县民政、残联会同各镇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据统计,“十五”期间,共为 57户贫困精神病人家庭改造危房,共投入经费 17.13万元。实施了扶贫帮困结对工程。通过结对,使精神病患者家庭的子女能够继续读书,能够脱贫。如,陶庄镇通过镇“300”扶贫帮困工程结对精神残疾家庭 59户,许多患者家庭通过“300”扶贫帮困工程实现了脱贫。同时,县残联对符合精神残疾条件的发放残疾证,县民政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列入低保;给予经济补助,等等,使他们在医疗服务、子女就学、生活消费等方面有了一定的保障。四是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巩固成果,积极探索工疗站建设。加大对专科医院建设、精防康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精防康复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在开展社区精防康复工作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精神病人相对集中的镇和社区逐步建立工疗站,就近就地为患者提供服务。对已康复的精神病患者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介绍就业机会,为他们重返社会创造条件。 三是加强防治力度。为精神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康复环境,是预防精神病复发的重要措施。具体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是预防精神病复发的关健。在病人出院时,应向病人及其家属或单位讲清疾病的性质和防止复发的可能性,介绍复发的早期症状和复发的一些具体措施,并指明维持治疗的重要性,坚持地社区进行全面的康复治疗。(2)定期复查。可按预约由病人定期到医院、门诊部复查和不定期的家访相结合,及时掌握病人的情况(包括服药、生活及心理状态),适时调整用药剂量,指导病人的生活、劳动安排。使病人及时发现病情波动的早期征兆,采取相应措施,免于因复发而住院治疗。这样既减少了病人的痛苦,又减轻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3)安排好病人生活作息。家属应注意病人的作息情况,既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又要鼓励病人参加户外活动。尤其是要到社会中去,有目的地适应社会环境。周围人员对病人要理解、关心和支持,提高精神病人的社会地位。同时病人也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正确对待社会,促进身心健康。 四是加大监护力度。2002年12月11日,县残联将大云镇东云村精神病人张新华解锁送往县精神病康复中医疗。10年前,28岁的张新华由于个人的婚姻问题突发精神病,后虽经多次治疗,但由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父亲又看不起他,导致病情越来越严重,经常惹事生非,1998年以来长期被关锁在家。县残联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上门察看并及时与大云镇残联联系。那时张新华居住在他们家屋后一间不到四平方米的小房间里,门上把着锁,里面张新华的手脚上也上着锁,整个小间里臭气熏天,一条破旧不堪的棉絮围在身上,用几根木条子钉成的床裸露在那里,据他家人说那是为了方便他大小便往下滴漏,只要地上有大小便,他的家人就用水冲刷一下,说句不好听的话跟猪差距不大。两条腿由于长时间地盘曲在木板上,冷热不知,慢慢地已经基木上失去了行走的功能。经过6个半月的精心治疗,张新华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刚入院时两条倦曲的只能靠双手和屁股挪动的无法直立的腿到出院时已经恢复得很好且能跟正常人一样行走了。今天,站在我们面前的张新华,精神饱满,神志清醒,有问必答,很难想象他曾经是一个长时间被关闭上锁且到处惹事的精神病患者。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亲属监护力度一定要到位。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力废。加强专业培训,构建一支高素质的精防工作队伍。为确保精防康复工作持续发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逐级培训原则,应该精心组织和安排精防康复技术队伍的业务培训。具体形式可以有邀请专家来讲授如何开展精防康复工作:对全县各镇、村精防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以镇卫生院为单位:利用镇村医生例会、月会,对村级精防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并及时了解各村精防康复工作开展情况:以村、居委会精防医生为主,对精神病监护小组、家属进行预防复发、精神药品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宣传。规范管治及监督精神病人,避免复发少发,家属是关键。因此,还应定期举办全县精神病人家属培训班。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工作,目前,我县已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协调、卫生实施,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精防康复工作局面,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重视、关心、关爱这些社会的弱势群体,多为他们重返社会创造条件,我县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一定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更加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12全文查看随着人们工作与生活节奏的加快,压力的加大,竞争的加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也随之明显增加。在2006年9月23日、24日我县大云、西塘镇连续发生精神病人残忍杀害邻居和亲人的恶性事件;2007年5月2日大云镇再次发生了精神病人杀人事件;而平时精神病人肇事情况也时有发生。事实证明,精神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一、我县精神病防治概况 目前,

全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总人数为6436人,其中持证精神病人553人(列入低保的有147人)。经过调查发现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人列入低保的有126人、列入低保边缘的有61人,二项合计187人。 2001年,根据国务院《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县被列为“十五”期间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新增县之一。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各有关职能部门求真务实,齐抓共管,使我县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全县共检出精神病患者2331名,检出率达6.13‰,监护率95%,显好率75%,社会参与率为61%,肇事率为0.20%,建卡率达100%,基木达到全国试点县市的标准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精神病人,我县出台了一系列实惠精神病人的政策。2002年9月出台的《嘉善县对残疾人实行照顾扶助的规定》(县政府9号令)规定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对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特困残疾人就医检查费、床位费、护理费减半;2003午4月出台的《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善政办[2003]39号)规定对”四无”对象和低保线下的精神病人住院费用实行县、镇、医院和村分级负担(4:4:2);2004年4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善政办[2004]40号),内容涉及康复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整合全县各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资源,以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逐步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把康复服务列为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正常工作范围。2007年1月出台了《关于印发(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分级负担实施办法)的通知》(善政办[2007]6号),这是对2003年4月出台的《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善政办[2003]39号)规定的补充和完善。为进一步缓解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精神病患者的长期稳定治疗,更好地控制发病率,维护社会稳定,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调研的基础上,2007年6月又出台了《嘉善县贫困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县政府批准以善政办[2007]68号文件下发。门诊费用补助对象为本县常住户口持《残疾人证》需长期服药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无固定职业、无配偶或直系亲属(指子女和父母)依靠、无经济来源、无生产劳动能力的社会救济对象中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补助办法以发放门诊补助券的形式实施补助,每人每月补助40元,从2007年7月份起实施,目前,有146人享受了门诊补助。这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不仅让康复对象直接受益,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精神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是缺少关爱。随着改革深入、社会经济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加、传统观念动摇、社会支持系统变化等因素,心量应激急剧上升,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由于精神卫生知识普及不够,社会宣传力度不大,致使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精神疾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少数患者和家属对精神疾病一知半解,宁可忍受痛苦,也不愿寻求医生的帮助,就是因为害怕受到歧视,所以说社会偏见依然较重,关爱程度远远不够。同时不排除有的把精神病人视作累赘和包袱,或者歧视虐待、或者放弃监护,不履行责任,不予以治疗、不予以看护,更有甚者将其推向社会。 二是缺乏沟通。预防胜于治疗,日常多注重精神健康有助抵抗精神疾病。有健康的身体,才会有健康的心理。所谓适者生存,有的精神病人常常发现现实与理想不符,喜欢沉醉于不切实际的理想中,当发现自己尽了力仍未能达到愿望时,就不能接受现实。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可以找家人、朋友倾诉。朋友非常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培育的,而精神病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所以作为监护人要花点时间主动和精神病患者接触,让他们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发挥互相关怀的作用,对精神病患者以及别人都是一件好事。但在我们走访慰问中发现,一部分长期服药的精神病人拒绝与人交流,闭门睡觉,可以连续几个月不出房门半步,有时候喊他(她)也不理睬你,这时候家人往往会缺乏耐心。 三是缺乏监护。据有关方面统计:出院即停药者的复发率为23.8%,半年内药物维持治疗者为21.2%,半年至一年内者为者为11.3%, 1-2年服药者10%,长期服药者的复发率仅为2.5%,可见维持治疗对巩固疗效、预防复发的重要意义。但维持用[]药、不遵医嘱自行停药的大有人在,其原因可能有三方面:一是社区医生及监护小组监护未完全到位;二是病人及家属对维持治疗的认识不到位;三是经济原因。在目前的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措施中,还没有实际能力全面推行综合性康复措施的情况下,医生、病人家属、社会能让病人遵医嘱服药的确值得引起关注。如县残联在2003年4月9日将姚庄镇展丰村精神残疾人杨

火根解锁送惠民镇卫生院诊疗好转出院后由于家人监护力度不到位,不能正常按时服药,精神病复发后被再一次上锁。2007年2月2日,姚庄镇残联将其再次解锁送往惠民精神病院治疗,经过半年治疗,出院后送往姚庄敬老院,委托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四是缺少投入。“建立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系统,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采取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康复训练和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措施,推行体现人道、有利于患者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促进精神病患者康复,预防精神疾患发生”是 “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但目前存在的情况是:一是精防经费投入仍需加强。近年来,我县的精神病患者呈上升趋势。我县自从出台《嘉善县特困精神病患者分级负担实施办法》以来,2004年到2008年上半年,已有127人(次)享受到1286708.43元的补助。但我县现有精防经费仍不能满足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目前的精防经费仅够支付特困精神病人住院费分级负担的费用。二是精防技术指导力量不强。目前,我县各镇从事精防康复工作的医生大多是兼职人员,而非专业精防医生,这就需要进一步开展有计划的培训,切实提高精防康复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同时,根据承担任务、工作内容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增强基层精防康复专业服务能力。三是政府投入不大。专科医院建设、精防康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如惠民精神病医院:基础设施十分简陋,远远不能满足精神病人康复治疗的基木需要。由于精神病人住院时间相对较长,而突发性的病人增多,只有40张床位的住院区却住了50名精神病患者。况且本身是精神病人却几十个人同住在一间大屋子内,床与床之1间仅隔一条20公分左右的小通道,本身就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几点建议: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是我们党和政府残疾人工作的宗旨。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帮助、扶持的特殊困难群体,但目前残疾人生活困难、就业艰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竞争力弱,承受力差的状况尚未改变,他们在康复、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困难。尤其是精神病人康复防治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发展残疾人事业正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基层单位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才能取得成效。要将此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使精神病人的社会肇事率明显下降,实现精神病人早发现,早治疗。积极利用 “爱耳日"、“助残日”、“爱眼日”和 “精神卫生日”等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增强全社会“预防残疾,增进健康”的观念。科学证明精神病人是可以防治的,通过医院系统的规范治疗,大部分病人是完全能够重返社会过正常人生活的。要正确认识精神病,科学对待精神病人,使全社会形成对精神病人的理解和同情,消除偏见和歧视,营造宽容、和谐的精神康复环境,引导他们迈出家门,融于社区,走向社会。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一要加大亲情投入力度。大部分病人在医院急性症状控制后,回到社区生活,并得到相应的康复服务,适应正常社会生活,参加适应生产劳动,对避免精神残疾和早日回归社会是极有好处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法定监护人对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对法定监护人要加强法制教育,对有能力监护、有能力给精神病人就医而故意不履行监护责任,不履行就医能力,致使精神病人流入街头危害社会,危害他人或遭受虐待的,应追究其监护或赡养责任。二要加大社会投入力度。根据“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精防康复服务。对重度急性期精神病患者,及时收入县精神病康复中心治疗。以药物治疗为主,积极探索开展心理疏导、娱疗、体疗和能力训练,促进病人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对病情严重且不稳定、无条件住院的患者,尝试建立家庭病床,由镇精防医生填写病历、指导治疗康复,定期送药,由家庭成员负责护理病人。对每一个生活在社区的精神病人或出院返家的病人,根据病情及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治。同时成立由村妇女主任、村卫生室医生和病人亲属等人员组成的监护小组,定期随访、记录病情,监督按时按量服药,进行心理疏导,解决生活困难,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三要加大政策力度。针对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用足用好现有优惠政策,“十五”期间,共有68名患者享受此项优惠,三级负担费用达到55万元。另外对30名贫困精神病人家庭给予经济补助38875元。实施了安居工程,县民政、残联会同各镇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据统计,“十五”期间,共为 57户贫困精神病人家庭改造危房,共投入经费 17.13万元。实施了扶贫帮困结对工程。通过结对,使精神病患者家庭的子女能够继续读书,能够脱贫。如,陶庄镇通过镇“300”扶贫帮困工程结对精神残疾家庭 59户,许多患者家庭通过“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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