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中某一篇的读后感想 600字左右]展开全部 今天,我读了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红蚂蚁》。它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中的一篇。 在这篇文章里,法布尔告诉了我们关于红蚂蚁的两个秘密。红蚂蚁不会...+阅读
求一篇的读后感400字左右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我承认那天深夜点了灯读它的某个瞬间潸然泪下。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
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
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读《活着》有感这个寒假闲在家中,整天无所事事,后来看了余华的《活着》一书,感慨良多。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曲折坎坷,从高贵的小地主到破落的老农民,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从赌嫖娼无恶不作到赶着老黄牛默默耕地,他的一生不可谓不精彩。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戏弄丈人、嘲讽妻子、顶撞爹娘,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倒在了粪缸边上,妻子也被丈人带走了,可怜的母亲一辈子没有干过粗活,现在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病了,躺在了床上。
福贵上街买药,却被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以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他,辛苦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个瘫痪的老人。后来儿子上小学,却因为抽血救县长老婆时失血过多而死,福贵和妻子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经衰败不堪,只靠两人硬撑着。可怜的大女儿是个哑巴,但是有个好命,嫁了个好人,但生孩子的时候因为医疗条件不够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家珍也因为劳累过度死了,女婿也因为意外事故死了,而唯一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名叫福贵的牛。读完之后我想到了很多,记得有人说过:“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每个人生到这个世上,都要经历七七四十九磨难,磨难有大有小,就要看你如何去化解。《活着》一书中每个人的命运都十分坎坷悲剧,每个人都是好人,相继离开了福贵,福贵经历了多重磨难,先是由地主变成了贫农,但他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反而忍受了他所带来的痛苦,转化为生活下去的动力,而他的爹则一下子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从粪缸上掉了下来,死了两个人的命运形成了对比,都是一样的纨绔子弟,爹把从爷爷那继承的两百多亩地变成了一百多亩,而福贵把从爹那继承的一百多亩地变成了虚无,两个人都是过着舒坦的日子,结果遭遇了家庭的变数,爹没有承受住,死了,而福贵却活了下来。
福贵的娘一直陪伴在福贵的身边,给了福贵很大的动力,娘一直宽慰福贵:“人只要活着高兴,穷也不怕。”家珍是个好女人,不离不弃的一直在福贵身边,到死了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儿女们,虽然跟着福贵吃了不少苦,但临死前仍然希望下辈子和福贵生活在一起。有庆是个好儿子,帮助家里养羊,为了不跑烂鞋,光着脚在雪地里跑,乐于助人抢着去献血,结果别人的贪婪害死了这个可爱的孩子,县长女人是活了,有庆却永远离开了。凤霞是个好女儿,虽然是个哑巴,但是什么家务活都能干,力气是女人中最大,可以挣得7个工分,手脚麻利、勤快,找了个好女婿二喜,刚见一次面,就帮助家里把屋顶的茅草换了,把墙重新粉刷了,把凤霞风光气派的娶回了家,结果两人相继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一个半大的孩子苦根。
苦根是个好孙子,从小生活艰辛,从不吵闹要什么,嘴皮快,脑子灵活,但是却被福贵的一个粗心大意,吃多了豆子撑死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家珍,福贵的妻子。可以说没有家珍的不离不弃,福贵一家肯定会衰败的更快。家珍对福贵的爱看得让人感动。福贵去嫖赌,她没有对福贵大吵大闹,而是做了四样菜,在菜底都放了一块猪肉,以此来开导福贵。福贵把家底败光了,家珍被丈人带走后还偷偷跑回来帮助福贵。福贵被抓去当壮丁,家珍辛辛苦苦的拉扯大两个孩子,在家中等着他回来。自己的身体不行,仍然强撑着身体烧火炼钢,赚取工分,临死前仍然想的是死去的儿女们。她觉得她的一辈子知足了,因为儿女们很孝顺,因为福贵对她很好,所以她心满意足。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会察言观色,会各种手工、农活;她是个勤劳的女人,得了软骨病卧倒在床的时候,还在计较自己应该拿八个公分的,还在为家里的人织毛衣、纳鞋子;她是个隐忍的女人,一个人照顾着一个瘫痪老娘,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在福贵面前从来不说自己有多苦,多累,反倒是常常开导福贵凡事往好处想;她是个专一的女人,这辈子认定了福贵,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他,无怨无悔,她本来是城中米行的大小姐,跟着福贵吃尽了苦头,却从未想过离开,被自己的父亲强行拉走后还逃了回来,福贵家中穷的实在没东西吃了,还跑回家求了一把米。
这让我想到了现代的一些女性,把爱情当做儿戏,把金钱利益看得过高,“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这种扭曲了的爱情价值观正是这个社会多少女性的心理写照,女明星一个个傍大款,嫁豪门,相亲前先问多方月薪多少,是否有房有车,家珍这样的纯粹的爱...
活着读书心得不要复制。400字左右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过那些动荡不安,但是我们这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却是听着那些故事长大的一代人,所以看《活着》就感到很熟悉,不陌生,甚至就像回到小时奶奶讲的事情一样亲切。
曾记得小时候总是吃不饱,玉米和红薯是我们的主要粮食。难得吃一顿白面馍,吃得连手中的馍渣都舔净,如果吃一次白面条,饭后那碗干净得就不用洗了。但是必竟那时我们的社会已经稳定,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后来就又过起了天天吃白面,经常吃些鸡蛋和肉的生活,所以以前的生活离我们是越来越远。远得我们有些忘本。只有在我们有时把剩馍头扔了,剩饭倒掉了,才会听到老年人对我们的吵嚷“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还是在前些年让你们吃没有的吃,饿得吃树皮,才不这样乱糟蹋粮食啊!”依稀记得那时的我们总是顶嘴说:“啊呀!现在可是不一样了,都改革开放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忆苦思甜呢”。渐渐的,就是父母他们也不再吵我们了,因为我们的生活确实是好起来了。以前离我们更远了,远得很少有人再想起来!
我们不愿意回忆往事,是因为有些苦我们经历过。我们想把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忘掉,但历史是不可以抹杀的,我们越想忘怀的事情,越会发现那些事情在眼前直晃。怎么能够记不得整年没有新衣服穿的岁月啊,一年到头的捡姨妈们穿下的衣服,又肥又大的,只看见衣服看不见人,整个的一个大水桶似的,哪里有什么少女身材啊!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觉得那时的人还是满纯真热情的,邻里乡里的觉得很亲,现在却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陌生。那远远的过去就使我们有种淡淡的怀念。不过谁也不愿意再过以前的生活却是真的。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是福贵老人说的话。也是对整个社会做人的一个总结。真是简明扼要。可是现在社会上就是这样的人多,你看看到时处说的是什么?谁谁是骗子,谁又挪用了公款,真是大偷小偷,偷了公家偷个人;还有的就是什么情人了,二奶三奶之类的,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不过现在人人都见怪不怪了,这种事情就成了一种现象。成了一种现象啊!真值得人深思。
社会进步过程中,看来是免不了要出现一些不良现象的。浪费成风的现象就像古人所说: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不改旧家风。人人都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不过好在这只是一阵风,刮过去就平息了。现在不是到处提倡节俭吗?我想那些不良现象也会渐渐平息,成为一阵风很快的刮过去。在物质充实的今天,让我们的精神也充实起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人们生活更加幸福!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活着》给了我这样一种启迪。
活着读后感500字2篇
《活着》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
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为谁而活 ——读《活着》有感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
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一年前。那时看完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 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 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 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
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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