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文章标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 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阅读
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体会
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施行,这是全国农机系统的一件大事、盛事。它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机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对农机化发展重要性的认同,标志着我国农机工作从此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将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更为有力的内在动力。它
所展现的基本精神,提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指明了农机化系统的工作方向,所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机化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点是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基本前提,是今后正确而有效地推动农机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思想保证,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希望通过我的学习与体会,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促进法》的重要性
(一)、从法律的高度确认了国家鼓励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取向,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提高了农机工作的社会地位。第一条指出:“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第三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上述内容从法律的高度确认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支持农机化的发展是国家的政策取向,同时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负有的责任和应采取的扶持措施,从而把农机化工作进一步纳入国家和政府工作的主渠道。
(二)、《促进法》的出台,进一步改善了农机化发展的环境,运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中央先后制定了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了补贴,对种粮大户给予购机奖励,以及加强水稻全程机械化基地县建设等政策措施。农机化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促进法》的实施、逐步实行的购机补贴和燃油补贴的试点,进一步激化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实践表明,1元的国家投入可以带动8-10元的农民投入。这将再一次形成农机发展的新高潮。
(三)、《促进法》的实施将促进农机化管理工作从管理为主向促进为主转变。《促进法》是一部意在促进的法律,其规定的措施大部分也是支持性、引导性、调控性的,而少量以管理为主的条款则集中在质量、安全和约束政府行为方面。这说明了该法立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适度引导推动与国外促进农机化发展通行做法接轨的取向,体现了管理理念的转变,体现了《农机化促进法》的时代特点,这也是对新形势下农机化管理工作改革趋势的引领。
(四)、《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农机化发展的基本原则。该法第三条提出,“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这一原则既是多年来农机化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又被与时俱进地赋予了新的内容。“因地制宜”是发展农机化的思想路线。“经济效益”是发展农机化的目标和动力。即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规划和推进农机化的发展,评价农机化的成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是农机化工作管理的重点。它不仅包括操作者的安全、农机作业相关人的安全,还涉及农机作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二、如何贯彻《促进法》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好、宣传好《促进法》,不仅要使农机工作者自身吃透精神,而且更应让社会知晓《促进法》,要广大农民和农机手宣传,向社会各界宣传,向有影响、有决定力的人宣传,让各级领导都来关心农机,重视农机化。通过召开会议、电视讲话、巡回宣讲、发送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二)调整思路,转变观点。过去由于长时间计划经济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在工作指导思想上,一些同志仍习惯于从如何加强直接管理来思考农机化工作,所制定的农机化发展目标、布局、模式、特点往往带有过多的行政色彩,农机化的工作机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也多数以“管理”冠名,日常工作重在加强直接管理措施,而忽视间接管理和服务促进功能的提高和完善;在农机化工作目标和效果评价上,偏重于农机数量、马力的多少,忽视农机化机构、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分析;在方法上仍热衷于较多地采用行政手段,而缺乏运用引导调节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作风上重视形式的轰轰烈烈,忽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等。这些观念和做法与《农机化促进法》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经济工作以效益为中心的方向是不够一致的,需要认真地调整和转变。要转变观念,就是解放思想树立市场经济的观点,放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按市场规律运作,树立优质服务的理念。当前主要克服三种观念,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克服“等待观望”的观点,树立市场意识12全文查看,在市场中找出路;二是克服“悲观失望”的观点,树立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找出路。通过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来发展自己,壮大自己。三是克服“无所作为”的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在尽职尽责上找出路。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谋其职,人人都来想办法、出主意、抓落实。
(三)改进方法,转变职能。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农业机械在数量
迅速增长的同时,一是作业领域在扩大,从粮食生产向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林业生产、农村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扩展,从产业的耕耙播收向产前的生产资料、生产条件的改造,到产后的产品保鲜、烘干、加工、包装、运输等方面廷伸。从单一生产环节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流通的全过程扩展。从以当地乡村作业为主逐步发展到跨县、跨市、跨省,有的还走出了国门。二是作业方式在转变,从传统的分散的作业方式提升到集约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和标准化的作业方式。所有这些都逼使我们要改进方法,转变职能。
一是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和依法兴机。由以人、机管理为主向更多地为农民、机手提供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转变。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二是从努力争取部门性支持项目转向积极争取政府对农机化事业的稳定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农机化发展的农村金融、流通、社会服务等系列性政策环境。
三是从以“安全监理为龙头”转变到以农机新技术推广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一些本地农民买得起、用得上、修得好、推得开、收得回的新机械。农民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什么东西有用,我们就拿来。同时要充分发挥推广的示范作用,要培育和扶持农机大户和农业机械的示范基地,让农民有看头,有榜样。
四是安全监理应从道路转向田间,强化田间作业机械的监管。
五是从主要搞好系统内部的工作和建设,向更加注重协调,争取各有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转变。
六是基层农机站要从直接管理为主,向更多地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和服务性转变。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促使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大规模撤并。这一切不仅使原有相对独立的农机化管理行政系统难以保持稳定,还将使基层农机站从定期直接从事农机服务的“局内人”变成了与农机服务组织没有隶属关系和经济联系的“局外人”。这逼使我们从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上,加以改变。该管的管,该放的放。通过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促进基层农机组织更好地为农机使用者和农机化服务。
三、用足政策,争取支持《促进法》明确了六大扶持措施。一是农机技术创新财政支持政策;二是农机科研开发、制造、销售和农机作业服务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农机购置补帖政策;四是贴息贷款购机政策;五是农机作业用燃油补贴政策;六是农机机耕道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六大扶持措施以“法”的形式予以保障,给农机化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我们必须认真吃透法理精神,争取各种支持。具体要争取如下:
一是争取乡县政府把农机化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把农机化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统筹和千分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争取政府加大投入,设立农机化推广、培训专项经费。
三是争取政府协调各有部门,赋予农机管理部门必要的管理手段,加大对农机作业市场和维修、销售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农机中介组织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合法权益。
四是争取政府将农业综合开发中农业机械措施的专项资金划归农机部门管理与使用。
五是争取政府提供更多的“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机手和维修人员。
六是争取更多的购机补贴资金和燃油补贴项目落实华容。
四、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需要、功能齐全配套,实实在在能起作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每个乡镇都要有这方面的队伍,逐步提高技术服务档次,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农机服务。县局的作用:一是支持引导;二是提高信息平台;三是产品的销售量与维修服务。
五、提高素质,做出成绩现代农业机械融合了各种先进农业、机械、电子、化工等技术,仅掌握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农机化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组织学习、培训,提高组组管理、技术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绝大部分的农机工作者,对于农业机械都要能做到能开、能维、能讲解。另一方面,我的要通过自已的艰苦奋斗,做出我们的成绩,让领导感动,让社会感动。
2005年10月17日《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体会》12全文查看
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体会
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施行,这是全国农机系统的一件大事、盛事。它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机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对农机化发展重要性的认同,标志着我国农机工作从此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将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更为有力的内在动力。它
所展现的基本精神,提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指明了农机化系统的工作方向,所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机化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点是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基本前提,是今后正确而有效地推动农机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思想保证,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希望通过我的学习与体会,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促进法》的重要性
(一)、从法律的高度确认了国家鼓励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取向,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提高了农机工作的社会地位。第一条指出:“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第三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上述内容从法律的高度确认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支持农机化的发展是国家的政策取向,同时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负有的责任和应采取的扶持措施,从而把农机化工作进一步纳入国家和政府工作的主渠道。
(二)、《促进法》的出台,进一步改善了农机化发展的环境,运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中央先后制定了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了补贴,对种粮大户给予购机奖励,以及加强水稻全程机械化基地县建设等政策措施。农机化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促进法》的实施、逐步实行的购机补贴和燃油补贴的试点,进一步激化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实践表明,1元的国家投入可以带动8-10元的农民投入。这将再一次形成农机发展的新高潮。
(三)、《促进法》的实施将促进农机化管理工作从管理为主向促进为主转变。《促进法》是一部意在促进的法律,其规定的措施大部分也是支持性、引导性、调控性的,而少量以管理为主的条款则集中在质量、安全和约束政府行为方面。这说明了该法立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适度引导推动与国外促进农机化发展通行做法接轨的取向,体现了管理理念的转变,体现了《农机化促进法》的时代特点,这也是对新形势下农机化管理工作改革趋势的引领。
(四)、《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农机化发展的基本原则。该法第三条提出,“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这一原则既是多年来农机化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又被与时俱进地赋予了新的内容。“因地制宜”是发展农机化的思想路线。“经济效益”是发展农机化的目标和动力。即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规划和推进农机化的发展,评价农机化的成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是农机化工作管理的重点。它不仅包括操作者的安全、农机作业相关人的安全,还涉及农机作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二、如何贯彻《促进法》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好、宣传好《促进法》,不仅要使农机工作者自身吃透精神,而且更应让社会知晓《促进法》,要广大农民和农机手宣传,向社会各界宣传,向有影响、有决定力的人宣传,让各级领导都来关心农机,重视农机化。通过召开会议、电视讲话、巡回宣讲、发送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二)调整思路,转变观点。过去由于长时间计划经济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在工作指导思想上,一些同志仍习惯于从如何加强直接管理来思考农机化工作,所制定的农机化发展目标、布局、模式、特点往往带有过多的行政色彩,农机化的工作机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也多数以“管理”冠名,日常工作重在加强直接管理措施,而忽视间接管理和服务促进功能的提高和完善;在农机化工作目标和效果评价上,偏重于农机数量、马力的多少,忽视农机化机构、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分析;在方法上仍热衷于较多地采用行政手段,而缺乏运用引导调节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作风上重视形式的轰轰烈烈,忽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等。这些观念和做法与《农机化促进法》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经济工作以效益为中心的方向是不够一致的,需要认真地调整和转变。要转变观念,就是解放思想树立市场经济的观点,放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按市场规律运作,树立优质服务的理念。当前主要克服三种观念,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克服“等待观望”的观点,树立市场意识[],在市场中找出路;二是克服“悲观失望”的观点,树立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找出路。通过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来发展自己,壮大自己。三是克服“无所作为”的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在尽职尽责上找出路。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谋其职,人人都来想办法、出主意、抓落实。
(三)改进方法,转变职能。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农业机械在数量
迅速增长的同时,一是作业领域在扩大,从粮食生产向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林业生产、农村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扩展,从产业的耕耙播收向产前的生产资料、生产条件的改造,到产后的产品保鲜、烘干、加工、包装、运输等方面廷伸。从单一生产环节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流通的全过程扩展。从以当地乡村作业为主逐步发展到跨县、跨市、跨省,有的还走出了国门。二是作业方式在转变,从传统的分散的作业方式提升到集约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和标准化的作业方式。所有这些都逼使我们要改进方法,转变职能。
一是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和依法兴机。由以人、机管理为主向更多地为农民、机手提供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转变。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二是从努力争取部门性支持项目转向积极争取政府对农机化事业的稳定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农机化发展的农村金融、流通、社会服务等系列性政策环境。
三是从以“安全监理为龙头”转变到以农机新技术推广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一些本地农民买得起、用得上、修得好、推得开、收得回的新机械。农民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什么东西有用,我们就拿来。同时要充分发挥推广的示范作用,要培育和扶持农机大户和农业机械的示范基地,让农民有看头,有榜样。
四是安全监理应从道路转向田间,强化田间作业机械的监管。
五是从主要搞好系统内部的工作和建设,向更加注重协调,争取各有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转变。
六是基层农机站要从直接管理为主,向更多地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和服务性转变。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促使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大规模撤并。这一切不仅使原有相对独立的农机化管理行政系统难以保持稳定,还将使基层农机站从定期直接从事农机服务的“局内人”变成了与农机服务组织没有隶属关系和经济联系的“局外人”。这逼使我们从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上,加以改变。该管的管,该放的放。通过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促进基层农机组织更好地为农机使用者和农机化服务。
三、用足政策,争取支持《促进法》明确了六大扶持措施。一是农机技术创新财政支持政策;二是农机科研开发、制造、销售和农机作业服务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农机购置补帖政策;四是贴息贷款购机政策;五是农机作业用燃油补贴政策;六是农机机耕道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六大扶持措施以“法”的形式予以保障,给农机化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我们必须认真吃透法理精神,争取各种支持。具体要争取如下:
一是争取乡县政府把农机化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把农机化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统筹和千分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争取政府加大投入,设立农机化推广、培训专项经费。
三是争取政府协调各有部门,赋予农机管理部门必要的管理手段,加大对农机作业市场和维修、销售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农机中介组织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合法权益。
四是争取政府将农业综合开发中农业机械措施的专项资金划归农机部门管理与使用。
五是争取政府提供更多的“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机手和维修人员。
六是争取更多的购机补贴资金和燃油补贴项目落实华容。
四、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需要、功能齐全配套,实实在在能起作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每个乡镇都要有这方面的队伍,逐步提高技术服务档次,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农机服务。县局的作用:一是支持引导;二是提高信息平台;三是产品的销售量与维修服务。
五、提高素质,做出成绩现代农业机械融合了各种先进农业、机械、电子、化工等技术,仅掌握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农机化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组织学习、培训,提高组组管理、技术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绝大部分的农机工作者,对于农业机械都要能做到能开、能维、能讲解。另一方面,我的要通过自已的艰苦奋斗,做出我们的成绩,让领导感动,让社会感动。
2005年10月17日《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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