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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火场尸体检验体会1例

04月01日 编辑 fanwen51.com

[1例活埋6年尸体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关键词】法医人类学;活埋尸体;白骨化 【中图分类号】d91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1—0s10一o2 利用活埋方式进行杀人的案件近几年来渐有报 道+对被...+阅读

【关键词】火灾;死因判断;尸体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2—0s21—02

在法医命案现场勘验中。火场尸体案件并不鲜

见。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毁灭罪证、逃避打击的目

的。可能会选择纵火焚烧现场。处于现场中的人体亦

常常被烧

毁。典型的焚尸命案相对容易甄别,而一些

比较特殊的案例。检验和甄别的难度较大,尸检过程

中容易出现疏漏或者误判。本文就实际检案工作中

遇到的一起案例进行报告。

案例

2005年6月22日凌晨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

贾某因贪图他人钱财。携带凶器(斧头)窜至本村被

害人刘某(男,35岁)未完工的新房,用斧背反复击

侧卧位睡于凉板床上照看建筑材料的刘某头部。因

害怕刘某不死。事情败露,慌乱中扯过床上的棉被斜

盖在刘某身上,点燃悬吊在床沿边的被子一角后逃

离现场。当et晨8时左右。家人发现刘某死亡。遂报

警。

现场位于刘某自家尚未完工的新房(砖混结构,

一楼一底)底楼北侧室内,屋子里堆放着大量不可燃

建材。潮湿软泥土地面。室内中部有一东西向搁置的

凉板床.床四周及顶棚均用塑料薄膜作遮挡物,薄膜

四周完好。顶部见一大窟窿。死者头东脚西仰卧于凉

板床上,床东侧及尸体上半身被烧毁,尚有少量处于

阴燃状态(即燃烧时只冒烟,无火焰且燃烧缓慢。比

较常见的阴燃如香烟、蚊香、锯末等的燃烧)的零星

余火未熄灭。地上见数个凌乱脚印,床底散落大量灰

烬及呈黄色煮熟状的脑组织。

尸体检验:死者上身衣服已完全烧毁,右上臂隐

约可辨炭化的短袖;下身外着土黄色男式长裤,裤脚

向上卷曲至小腿中段。该裤自左裤腿膝外侧斜向右

后至右腰部以上部分完全被烧毁。右裤包残存,包内

有香烟半包。腰部残存铁质皮带扣,赤足。

尸体头、面、颈、胸、腹及双上肢覆盖有少量已灰

化的纤维样物,皮肤呈黑色炭化样改变。左右额、颞

部头皮尚存,分别见3 cm长的头皮裂创,边缘不齐。

左枕顶部见一6 cm×8 cm孔洞样颅骨缺损,缺损

边缘部分颅骨板障外露。双眼自然闭合状,睫毛完全

烧毁。唇肿胀外翻,舌尖位于齿列内,颈、胸、腹部及

左上臂见大小不

一、沿皮肤纹线开裂的热创,深达皮

[作者简介]代阳(1973一),男,汉族,重庆丰都人,大专,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病理类检验鉴定工作。

te1.+86-23-70686260;e-mail:fdxj7304#163.corn

· $22 ·

下组织层。左背部肩胛内侧见一不规则贯通烧灼创,

创内可见残存的肋骨,左手呈斗拳状,左尺、桡骨下

端近腕关节处撕脱样骨折。断面不规则。左大腿下段

斜向右上至右大腿上段见一宽5 cm、分界明显的斜

形红斑带。该带以下部分皮肤完好。未见机械性暴力

损伤痕迹。

解剖见左额部残存头皮内挫伤出血,左侧额骨

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边缘略呈弧形;左右颞骨粉碎性

骨折.骨折线放射延伸至颅底。左枕顶部颅骨孔洞状

缺损。缺损处见凝固收缩的脑组织。左右颞部分别可

见大量砖红色、暗褐色性状不一致的硬膜外及硬膜

下血肿。脑组织凝固收缩,呈煮熟状。颈部皮下及深、

浅肌群无出血。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无骨折。喉

头无水肿,气管、支气管内壁未见黑色炭末沉着,双

肺实变.心肌光泽减退。其余脏器未见特殊改变。

死者胃内容物常规毒化检验为阴性。送检心血

中co含量为42.84%。

讨论

常见的火烧命案现场以剧烈燃烧多见。现场及

尸体均烧毁严重.诸如本例的“阴燃”焚烧现场鲜有

报道。

本例阴燃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1)燃烧现场为

在建砖混结构房屋,不易燃;(2)床四周有遮挡物封

闭,空气不易流通;(3)棉絮陈旧且与凉床长时间处

于潮湿环境,受潮后燃烧缓慢;(4)没有使用助燃剂。

阴燃的特点是只产生大量浓烟而无明显的火焰

缭绕和炭灰飞扬。热辐射作用半径小。本例尸体有被

条掩盖的上半身被烧焦.而未被掩盖的部分完好。界

限清楚。阴燃后遗留的痕迹物证更接近原始状态.仔

细分辨可从中发现一些炭化后的特征。如本例尸检

时从袖子的炭化形状可分辨出是短袖。

火场尸体多系co中毒死亡。也有被现场掉落物

砸死的,结合现场容易判定。若为死后焚尸.焚烧行为

与死亡原因无直接因果关系。若生前有机械性损伤。

则需要分析各因素在 12全文查看死亡原因中的主次关系。【 】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年第14卷(第2期)

本例死者心血中hbco含量为42.84%。按照正

常的中毒分度,属中度偏重。那么是否就应该考虑

co中毒死亡呢?显然不能。结合调查。根据地上的烟

头情况.死者平素烟瘾较大。而通常吸烟者体内的

hbco含量均在5%~15%。

且其由血液中释放出的

半排出期平均长达320分钟.故其真正的中毒程度

应只介于轻度与中度之间.离co中毒致死血浓度

55%~60%尚有较大的差距。[2】

根据尸检情况。死者生前遭受的颅脑损伤极重,

属绝对致命伤。足以致其死亡。系主要死因。由于受

伤后并没有立即死亡.存在微弱的呼吸功能。此时燃

烧产生的烟雾被吸人体内。致co浓度升高,该因素

在死亡过程仅起到一定程度的辅助作用。故为辅助

死因。死者为壮年男性。身体健康,在火场有充分的

吸入条件(焚烧时间长),其吸人体内的co量却并

不大。结合案情分析,符合外伤后处于濒死期呼吸状

态的表现。

火场尸体检验时。需要注意将烧伤形成的裂创、

骨折以及脑内热血肿等尸体现象与外伤形成的机械

性损伤相区别。就本例而言,颅骨的粉碎性凹陷性骨

折及骨折延伸线可以与死后烧伤骨折相区别,硬膜

外及硬膜下生前出血所致的血肿面积大且颜色呈暗

褐色。与烧伤形成的砖红色较薄的硬膜外热血肿也

有明显区别.不再赘述。由于焚烧时已处于濒死期,

加之阴燃本身的特点。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热

作用呼吸道综合征”13]并不明显了。如果单纯依靠尸

体现象而不借助血液co浓度进行分析判断。很容

易误定为死后焚尸。

参考文献

[1】祝家镇.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15-

19

[2] 黄光照.法医毒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92-

96

[3】郭景元.实用法医学[m】.上海科技大学出版社,1984.164—

165

(收稿:2006—04—19;修回:2006—11一o3) 12全文查看【关键词】火灾;死因判断;尸体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2—0s21—02

在法医命案现场勘验中。火场尸体案件并不鲜

见。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毁灭罪证、逃避打击的目

的。可能会选择纵火焚烧现场。处于现场中的人体亦

常常被烧

毁。典型的焚尸命案相对容易甄别,而一些

比较特殊的案例。检验和甄别的难度较大,尸检过程

中容易出现疏漏或者误判。本文就实际检案工作中

遇到的一起案例进行报告。

案例

2005年6月22日凌晨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

贾某因贪图他人钱财。携带凶器(斧头)窜至本村被

害人刘某(男,35岁)未完工的新房,用斧背反复击

侧卧位睡于凉板床上照看建筑材料的刘某头部。因

害怕刘某不死。事情败露,慌乱中扯过床上的棉被斜

盖在刘某身上,点燃悬吊在床沿边的被子一角后逃

离现场。当晨8时左右。家人发现刘某死亡。遂报

警。

现场位于刘某自家尚未完工的新房(砖混结构,

一楼一底)底楼北侧室内,屋子里堆放着大量不可燃

建材。潮湿软泥土地面。室内中部有一东西向搁置的

凉板床.床四周及顶棚均用塑料薄膜作遮挡物,薄膜

四周完好。顶部见一大窟窿。死者头东脚西仰卧于凉

板床上,床东侧及尸体上半身被烧毁,尚有少量处于

阴燃状态(即燃烧时只冒烟,无火焰且燃烧缓慢。比

较常见的阴燃如香烟、蚊香、锯末等的燃烧)的零星

余火未熄灭。地上见数个凌乱脚印,床底散落大量灰

烬及呈黄色煮熟状的脑组织。

尸体检验:死者上身衣服已完全烧毁,右上臂隐

约可辨炭化的短袖;下身外着土黄色男式长裤,裤脚

向上卷曲至小腿中段。该裤自左裤腿膝外侧斜向右

后至右腰部以上部分完全被烧毁。右裤包残存,包内

有香烟半包。腰部残存铁质皮带扣,赤足。

尸体头、面、颈、胸、腹及双上肢覆盖有少量已灰

化的纤维样物,皮肤呈黑色炭化样改变。左右额、颞

部头皮尚存,分别见3 cm长的头皮裂创,边缘不齐。

左枕顶部见一6 cm×8 cm孔洞样颅骨缺损,缺损

边缘部分颅骨板障外露。双眼自然闭合状,睫毛完全

烧毁。唇肿胀外翻,舌尖位于齿列内,颈、胸、腹部及

左上臂见大小不

一、沿皮肤纹线开裂的热创,深达皮

[作者简介]代阳(1973一),男,汉族,重庆丰都人,大专,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病理类检验鉴定工作。

1.+86-23-70686260;-mil:fdj7304#163.corn

· $22 ·

下组织层。左背部肩胛内侧见一不规则贯通烧灼创,

创内可见残存的肋骨,左手呈斗拳状,左尺、桡骨下

端近腕关节处撕脱样骨折。断面不规则。左大腿下段

斜向右上至右大腿上段见一宽5 cm、分界明显的斜

形红斑带。该带以下部分皮肤完好。未见机械性暴力

损伤痕迹。

解剖见左额部残存头皮内挫伤出血,左侧额骨

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边缘略呈弧形;左右颞骨粉碎性

骨折.骨折线放射延伸至颅底。左枕顶部颅骨孔洞状

缺损。缺损处见凝固收缩的脑组织。左右颞部分别可

见大量砖红色、暗褐色性状不一致的硬膜外及硬膜

下血肿。脑组织凝固收缩,呈煮熟状。颈部皮下及深、

浅肌群无出血。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无骨折。喉

头无水肿,气管、支气管内壁未见黑色炭末沉着,双

肺实变.心肌光泽减退。其余脏器未见特殊改变。

死者胃内容物常规毒化检验为阴性。送检心血

中co含量为42.84%。

讨论

常见的火烧命案现场以剧烈燃烧多见。现场及

尸体均烧毁严重.诸如本例的“阴燃”焚烧现场鲜有

报道。

本例阴燃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1)燃烧现场为

在建砖混结构房屋,不易燃;(2)床四周有遮挡物封

闭,空气不易流通;(3)棉絮陈旧且与凉床长时间处

于潮湿环境,受潮后燃烧缓慢;(4)没有使用助燃剂。

阴燃的特点是只产生大量浓烟而无明显的火焰

缭绕和炭灰飞扬。热辐射作用半径小。本例尸体有被

条掩盖的上半身被烧焦.而未被掩盖的部分完好。界

限清楚。阴燃后遗留的痕迹物证更接近原始状态.仔

细分辨可从中发现一些炭化后的特征。如本例尸检

时从袖子的炭化形状可分辨出是短袖。

火场尸体多系co中毒死亡。也有被现场掉落物

砸死的,结合现场容易判定。若为死后焚尸.焚烧行为

与死亡原因无直接因果关系。若生前有机械性损伤。

则需要分析各因素在[]死亡原因中的主次关系。【 】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7年第14卷(第2期)

本例死者心血中hbco含量为42.84%。按照正

常的中毒分度,属中度偏重。那么是否就应该考虑

co中毒死亡呢?显然不能。结合调查。根据地上的烟

头情况.死者平素烟瘾较大。而通常吸烟者体内的

hbco含量均在5%~15%。

且其由血液中释放出的

半排出期平均长达320分钟.故其真正的中毒程度

应只介于轻度与中度之间.离co中毒致死血浓度

55%~60%尚有较大的差距。[2】

根据尸检情况。死者生前遭受的颅脑损伤极重,

属绝对致命伤。足以致其死亡。系主要死因。由于受

伤后并没有立即死亡.存在微弱的呼吸功能。此时燃

烧产生的烟雾被吸人体内。致co浓度升高,该因素

在死亡过程仅起到一定程度的辅助作用。故为辅助

死因。死者为壮年男性。身体健康,在火场有充分的

吸入条件(焚烧时间长),其吸人体内的co量却并

不大。结合案情分析,符合外伤后处于濒死期呼吸状

态的表现。

火场尸体检验时。需要注意将烧伤形成的裂创、

骨折以及脑内热血肿等尸体现象与外伤形成的机械

性损伤相区别。就本例而言,颅骨的粉碎性凹陷性骨

折及骨折延伸线可以与死后烧伤骨折相区别,硬膜

外及硬膜下生前出血所致的血肿面积大且颜色呈暗

褐色。与烧伤形成的砖红色较薄的硬膜外热血肿也

有明显区别.不再赘述。由于焚烧时已处于濒死期,

加之阴燃本身的特点。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热

作用呼吸道综合征”13]并不明显了。如果单纯依靠尸

体现象而不借助血液co浓度进行分析判断。很容

易误定为死后焚尸。

参考文献

[1】祝家镇.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15-

19

[2] 黄光照.法医毒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92-

96

[3】郭景元.实用法医学[m】.上海科技大学出版社,1984.164—

165

(收稿:2006—04—19;修回:2006—11一o3)【关键词】火灾;死因判断;尸体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2—0s21—02

在法医命案现场勘验中。火场尸体案件并不鲜

见。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毁灭罪证、逃避打击的目

的。可能会选择纵火焚烧现场。处于现场中的人体亦

常常被烧

毁。典型的焚尸命案相对容易甄别,而一些

比较特殊的案例。检验和甄别的难度较大,尸检过程

中容易出现疏漏或者误判。本文就实际检案工作中

遇到的一起案例进行报告。

案例

2005年6月22日凌晨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

贾某因贪图他人钱财。携带凶器(斧头)窜至本村被

害人刘某(男,35岁)未完工的新房,用斧背反复击

侧卧位睡于凉板床上照看建筑材料的刘某头部。因

害怕刘某不死。事情败露,慌乱中扯过床上的棉被斜

盖在刘某身上,点燃悬吊在床沿边的被子一角后逃

离现场。当et晨8时左右。家人发现刘某死亡。遂报

警。

现场位于刘某自家尚未完工的新房(砖混结构,

一楼一底)底楼北侧室内,屋子里堆放着大量不可燃

建材。潮湿软泥土地面。室内中部有一东西向搁置的

凉板床.床四周及顶棚均用塑料薄膜作遮挡物,薄膜

四周完好。顶部见一大窟窿。死者头东脚西仰卧于凉

板床上,床东侧及尸体上半身被烧毁,尚有少量处于

阴燃状态(即燃烧时只冒烟,无火焰且燃烧缓慢。比

较常见的阴燃如香烟、蚊香、锯末等的燃烧)的零星

余火未熄灭。地上见数个凌乱脚印,床底散落大量灰

烬及呈黄色煮熟状的脑组织。

尸体检验:死者上身衣服已完全烧毁,右上臂隐

约可辨炭化的短袖;下身外着土黄色男式长裤,裤脚

向上卷曲至小腿中段。该裤自左裤腿膝外侧斜向右

后至右腰部以上部分完全被烧毁。右裤包残存,包内

有香烟半包。腰部残存铁质皮带扣,赤足。

尸体头、面、颈、胸、腹及双上肢覆盖有少量已灰

化的纤维样物,皮肤呈黑色炭化样改变。左右额、颞

部头皮尚存,分别见3 cm长的头皮裂创,边缘不齐。

左枕顶部见一6 cm×8 cm孔洞样颅骨缺损,缺损

边缘部分颅骨板障外露。双眼自然闭合状,睫毛完全

烧毁。唇肿胀外翻,舌尖位于齿列内,颈、胸、腹部及

左上臂见大小不

一、沿皮肤纹线开裂的热创,深达皮

[作者简介]代阳(1973一),男,汉族,重庆丰都人,大专,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临床、病理类检验鉴定工作。

te1.+86-23-70686260;e-mail:fdxj7304#163.corn

· $22 ·

下组织层。左背部肩胛内侧见一不规则贯通烧灼创,

创内可见残存的肋骨,左手呈斗拳状,左尺、桡骨下

端近腕关节处撕脱样骨折。断面不规则。左大腿下段

斜向右上至右大腿上段见一宽5 cm、分界明显的斜

形红斑带。该带以下部分皮肤完好。未见机械性暴力

损伤痕迹。

解剖见左额部残存头皮内挫伤出血,左侧额骨

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边缘略呈弧形;左右颞骨粉碎性

骨折.骨折线放射延伸至颅底。左枕顶部颅骨孔洞状

缺损。缺损处见凝固收缩的脑组织。左右颞部分别可

见大量砖红色、暗褐色性状不一致的硬膜外及硬膜

下血肿。脑组织凝固收缩,呈煮熟状。颈部皮下及深、

浅肌群无出血。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无骨折。喉

头无水肿,气管、支气管内壁未见黑色炭末沉着,双

肺实变.心肌光泽减退。其余脏器未见特殊改变。

死者胃内容物常规毒化检验为阴性。送检心血

中co含量为42.84%。

讨论

常见的火烧命案现场以剧烈燃烧多见。现场及

尸体均烧毁严重.诸如本例的“阴燃”焚烧现场鲜有

报道。

本例阴燃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1)燃烧现场为

在建砖混结构房屋,不易燃;(2)床四周有遮挡物封

闭,空气不易流通;(3)棉絮陈旧且与凉床长时间处

于潮湿环境,受潮后燃烧缓慢;(4)没有使用助燃剂。

阴燃的特点是只产生大量浓烟而无明显的火焰

缭绕和炭灰飞扬。热辐射作用半径小。本例尸体有被

条掩盖的上半身被烧焦.而未被掩盖的部分完好。界

限清楚。阴燃后遗留的痕迹物证更接近原始状态.仔

细分辨可从中发现一些炭化后的特征。如本例尸检

时从袖子的炭化形状可分辨出是短袖。

火场尸体多系co中毒死亡。也有被现场掉落物

砸死的,结合现场容易判定。若为死后焚尸.焚烧行为

与死亡原因无直接因果关系。若生前有机械性损伤。

则需要分析各因素在 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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