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观后感》
法律讲堂”我每天都看,可是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下面随便说一个吧。
一、案例:深夜,一女子(下面简称A)被两个抢匪追赶,逃到一个中年男人(下面简称B)所开的小卖部求他救自己,B为了救A,与两歹徒搏斗,负伤住院,A从此再也未露过面。在歹徒尚未被抓到的情况下,B认为他是为了救A才负伤住院的,A不但不感谢他,连一次都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他,B十分气愤,他认为医疗费应当由A负责,所以将A告上法庭。而A认为是歹徒将B刺伤的,与她无关,她也是受害者,所以拒付医疗费。
二、专业法律名词解释: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被告观点:由于她被歹徒追赶,逃到B的小卖部,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她也是受害者,不应当替B付医疗费。
四、原告观点:A的情况不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紧急避险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这么一个唯一的出路了,才能称之为“紧急避险”,而当时A除了逃到B的小卖部求B帮助,还可以寻求其他的帮助,比如说报警、向其他人求助等等,所以A的做法根本不是“紧急避险”。
五:法院判决:法院认定A的做法不属于“紧急避险”,而且A将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危险转移到了B身上,导致其受害,法律上称为“风险转移”,所以A应当负责B的医疗费用。突然觉得有些累了!心里总是有种莫名的心烦!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能去做什么!
今天法律讲堂上演,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是大学同学,后来结了婚,婚后10年,他们有了女儿,可是男主人公却和单位里的女秘书偷偷在一起了。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被他老婆发现了!当初那个男人创业很艰辛,是女主人公一直陪在他身边,可是后来有了钱就。。。为什么男人有钱就会变坏?为什么不能忠实原配老婆?难道这就是男人的本性吗?女主人公发现后,说要离婚,其实或许男主人公是怕他老婆分他的钱,因为他现在公司的资产已是百万。女主人说让他签了份协议,大概意思是说如果离婚给付女方99万,好像房,车,都归女方,还有公司部分股份。但是那个男人最终还是和女主人公离婚了,法院好像也判了给女方99万,车,房,也都归了女方,孩子也归了女房,每月给付生活费!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