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护身符]【经典案例】 小萍来到一家私企,觉得工资待遇不错,干得也有劲,起早贪黑,加班加点。谁知试用期没完没了,公司只字不提转正的事。忍耐了1个月之后,小萍终于忍耐不住,跑去问老板,老板只...+阅读
大学生是一群特殊的消费者。眼下大学生做兼职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却有不少大学生频频遭遇兼职陷阱。有的公司以兼职为名骗取学生钱财,有的则只管介绍不管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事前的协议就成为有效的护身符。
只介绍工作不保障权益
西北政法大学的小梁于去年3月花了180元在西安大学城服务中心办了一张会员年卡,并签了协议。服务中心承诺,他们会将所有联系到的兼职工作都公布到网上,会员看到合适工作就可以预约。一年中会提供无数次机会。可小梁没做几回就遇到了麻烦。去年十一的时候她在西华门的蜂星电信广场给NEC手机专柜做了三天促销员,可120元的报酬直到现在都没有拿到。说好了一个月后结算,事后厂家却一拖再拖。小梁找过NEC公司也找过服务中心,可还是没有结果。按照当初的协议,服务中心会催促商家及时付款,但现在他们却说这是商家的责任,和他们没有关系。小梁认为,交了服务费,服务中心不应该只介绍工作,还应该为此后的权益负责。
维权防火墙:小梁的例子并不罕见。在屡次要不来报酬的情况下,小梁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为了事前保障自己的权益,律师提醒广大大学生,支付会费前、和中介公司签协议时,都要把一些细则写进去。
交了钱工作却没着落
按照广告上登的地址,小李和小赵到小寨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找兼职工作。交了5元填表费后,接待小姐说刚好有她们需要的工作。然后就打电话联系公司,让小李和小赵马上到公司去,但要交50元的费用,并说如果这个工作不成一个月内还可以介绍其他的。眼看这么快找到工作,小李和小赵就交了50元,拿了一张介绍信去了电子二路的一家电子公司。可接待者只留了她们的电话号码说:我们经理出差了,等两天他回来给你联系。随后就没有了音信。当小李和小赵返回中介公司时,对方说只能退15元钱。
维权防火墙:律师提醒大学生要事先对中介公司做一番了解,选择可以信赖的中介公司。交费前一定要和中介公司签署协议,把交费后一定找到工作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作为找到工作标志一次性收费,不重复收费等条款写入合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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