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总目标]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阅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10月28日全文公布。以下是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决定的心得体会。【学习依法治国决定的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
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也是新形势下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角。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对诸多考验。无论是推动保障科学发展,还是有序推进改革;无论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保证。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充分体现了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命脉所在、全国各族人民福祉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立法、有法可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如何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以完善,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重点加强各领域立法的同时,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着力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执法体制,努力如期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深化司法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实现《决定》提出的“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目标,就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
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让人们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支撑。道德是内心的规范,要高度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在社会公众中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法治意识,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法者,治国之重器,天下之准绳。让我们携手同心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沿着法治道路,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坚定前行!【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决定的心得体会】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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