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张某是上海某工业大学2002届的高职毕业生,毕业后通过应聘进入了某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同其他进入该银行的同学不一样的是,他并不是同该银行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同某人才中介公司签订...+阅读
2014届本站人事代理、户档托管宣传手册
(仅供2014届重庆市内高校毕业生使用)
制作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一、人事代理基本概念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托管、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人事代理与档案托管的区别
(1)档案托管是只对档案进行物理性的管理,防止遗失,不能开具除档案存放证明外的其它证明。
(2)人事代理不仅进行物理性的管理,还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服务(转正定级、合同鉴证、连续计算工龄、申报职称、关系转接等)。
(3)都是针对档案提供服务,二者只能办理一项。
3、人事代理的方式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
4、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
(1)应聘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实行聘(任)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议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接收、保管、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
(2)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3)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
(4)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
(5)按党章的有关规定结转管理党组织关系;
(6)按有关规定查阅人事档案;
(7)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8)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限重庆市内单位);
(9)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口;
(10)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二、毕业生为什么要办理人事代理
在现今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减少的就业形势下,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去就业,已成为越来越多毕业生选择的一个重要就业途径。国家为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鼓励和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人事人才制度改革,专门制定了人事代理政策和具体程序,保证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规范有序顺利实现正常就业。此项就业人数比例在有的发达地区已高达90%以上,在重庆越来越多毕业生将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落实正常就业。
所谓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手续,就是毕业生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此类单位一般不具有国家赋予的独立的人事管理权限)或实行聘用制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时,通过各级政府人才服务部门审批办理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人事组织关系、户籍关系等的转接手续,是大中专毕业生实现从学生身份向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身份转变的必经途径。
政府部门、学校、人才服务机构均不支持各类用人单位不按国家规定程序招聘录用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生不办理正常的就业手续,采取打工式就业方式到社会单位工作,学校不支持也无法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毕业生也无法取得国家赋予的各种应有权益和保障。
三、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流程: 到所在院校就业部门领取《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交填写好的《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给院校就业部门交费(收费标准120元/人年)院校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移交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特别提醒
① 我中心委托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费用由院校就业部门代收,我中心统一出具发票。
② 人事代理档案中必须含有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报到证(白色联)。
③ 党员如需挂靠组织关系请通知学校通过七一党建网(.12371.gov)将组织关系转至重庆市直机关工委-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直属机关党委-中共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市场委员会-第一总支第六十一支部。向学校索取个人账号密码查询、修改基本信息。一总支61支部QQ群号:9651957
8、4417804
9、233062836(请已办人事代理并在我处挂靠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主动加入)。
④ 毕业生不需持报到证到我中心报到。
⑤ 如毕业生档案未移交至我中心,则人事代理不成功。
⑥ 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四、毕业生户口挂靠办理流程
(高校经办工作人员参考)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学校经办老师将人事代理名单及费用交至中心
(只收取人事代理费,户口挂靠费用由毕业生自行到中心缴纳)
毕业生自行到中心办理户口挂靠
(请毕业生准备好以下材料)
户口挂靠所需材料:
收费标准:户口收费标准120元/人两年
①《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
(一式两份)(贴一寸免冠登记照,双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②《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口落户协议书》
(一式两份)
③《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注意:必须加盖派出所鲜章)
④《报到证》复印件(《报到证》抬头需开至重庆市内单位)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江北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⑧《户口受理单》
注意:
① 户口托管必须同时办理人事代理,否则不接收。
② 《报到证》抬头须开至重庆市内单位。
③ 材料提交后30个工作日后在.cqrc./dl查询户口审批结果,通过审批的,在一个月内到华新街派出所办理照相入户并换发身份证,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④ 所有表格须填写规范、完整,否则不能上户。
⑤ 《结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均不能通过审核。
五、毕业生档案托管办理流程 :到所在院校就业部门登记档案托管名单院校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移交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特别提醒
① 如所在院校未将档案移交至我中心,则档案托管不成功。
② 档案托管费用为毕业两年内免费,两年后按30元/年收取费用,在档案转出时统一结算,托管期间不需提前交费。
③ 毕业生不需持报到证到中心报到。
联系我们
网 址:.cqbys.
联系电话:(023)88517399(人事代理、户口挂靠)
(023)88517378(档案托管)
Q Q号码:800049888(人事代理)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号(红旗河沟车站建玛特旁,红旗河沟建玛特车站旁,建北八支路口)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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