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专题会议纪要]一、关于2012年建设用地审批收尾工作 会议决定,为加快2012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在办项目更正换件截止时间2011年3月1日,报国务院重大建设项目更正换件截止时间2011年3月10日。部分...+阅读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法制建设放在国土资源管理的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
效。
一、与时俱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新理念一是树立依法行政计划理念。按照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目标要求,我厅有计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年初,我厅制定下发了《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中心、工作目标、重点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认真部署,力求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月月有计划、年年有提高,推进全省国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步骤、有序列地开展。二是树立依法行政于细微处的理念。我厅党组、厅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我厅党组书记、厅长楼小东同志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提出“我们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每一个文件都是法律文件,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法律决定,实施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深刻阐明了依法行政贯穿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依法行政无小事,必须从细微处着眼和规范,否则就会加大行政成本,甚至导致无效行政行为、负效行政行为。三是树立依法行政全面促进理念。把依法行政作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厘清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关系,纠正依法行政是形式主义,是降低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的错误看法,树立履行法定的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是消除行政矛盾、提高行政效率的根本途径的观念。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国土资源各项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各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1、全面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认真抓好计划任务的下达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细化目标。2009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10个厅局组织开展了对市级政府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确定杭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2008年度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的抽查工作,以及三部局联合对我省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联合省监察厅起草制定《浙江省“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实现“项目保优、干部保廉”目标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国土资源部和我省政府签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编制了《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会同省农办联合草拟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此外,我厅编制了《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在南湖区、松阳县、缙云县、莲都区展开了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我厅除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外,又制订了《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统一评价指标体系》、《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地区集约节约用地管理工作。
(二)依法履行各项矿产资源工作职责。一是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力度。结合我省今年的经济形势,我厅及时印发地质资料服务指南,为重点项目主动提供沿线有关地质信息资料目录清单。2009年前三季度,我厅共为各类重点项目工程办理新设采矿权42个,变更采矿权12个,延续采矿权8个,并提前准备了一批后备资源基地,主动为船舶工业、海洋工程、保税港区、交通道路等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资源。二是启动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在我省新一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对规划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做好宏观调控的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2009年,我厅继续加大采矿权出让管理力度,做好采矿权网上审批和统一配号工作,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在探矿权管理方面,除各级财政投资勘查和国家规定外,新设探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出让。五是扎实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成立了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领导小组,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把大讨论活动作为推动我省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通过学习讨论、检查分析及深入研究,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找矿改革发 12全文查看展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
三、求真务实,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一是加快立法步伐。2009年,我厅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修改工作。省人大一类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浙江省被征地农
民补偿与社会保障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并予公布;《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条例》、《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等二类立法项目已经多次修改论证。《浙江省土地登记条例》、《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条例》等调研起草工作列入日程。二是认真清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09年,我厅组织完成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4部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向省人大提交了两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也逐一进行了清理,分别提出废止9件、保留5件、修订2件的清理建议意见。完成1987年以来地矿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51件。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能、行政执法事项、执法责任等进行了再梳理,对《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新增执法事项30余项,删减执法事项5项,对规范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改革创新,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执行力一是稳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的工作部署,我厅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以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国土资源厅扩权强县改革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我厅放权事项的对接、细化、落实工作。为加强浙委办〔2008〕116号文件扩权事项实施的可操作性,我厅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省人大、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及有关市县的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对扩权事项、扩权内容、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审批制度。我厅着力在改进和完善用地报批工作制度和加快项目用地审批速度上下功夫,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分级审查负责制度。2009年上半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了报国务院和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的内容,规范了审批材料,优化了审批程序,精简了审批环节,严格了审查责任,提高了全省建设用地审批服务的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从2009年1月1日起,市、县登记的新设置采矿权审批权限由省厅下放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了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需开采矿产资源的审批和登记手续,提高了全省矿业权审批服务的效率。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四是全面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我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抓手,精心部署,及时行动,扎实推进“双保”行动各项工作。建立了“双保”行动联席会议,负责“双保”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印发了“双保”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把“双保”行动与推进“双服务”专项行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双保双服务”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多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利益
(一)依法及时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09年,我厅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4件,其中厅本级办理的行政复议61件,省人民政府指定答复52件,行政诉讼11件。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2009年我厅着重案件的实地调查,运用调解、和解工作机制,通过听证、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开展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典型案例研讨,开展行政复议十佳案件评选。针对近年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省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能力,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土资源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2009年我厅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厅信访室建立了值班制度,及时接访上访群众,掌握信访动态,缓解社会矛盾,并在厅机关内部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项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厅机关各处室信访工作责任,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我厅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0281件。
(三)积极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案件的协调裁决工作。省裁决办今年共办理16件申请裁决案件。在案件办理中,通过反复做工作、耐心讲政策,有效化解了征地矛盾,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六、严格执法,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我厅继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机制,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防止违法用地反弹。根据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我厅对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开展了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并部署了我省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二是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巩固执法检查效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土地管理法制观念,促进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评查、考核工作。2009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卷做了核查与点评,通过案件办理的实例,分析总结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指导规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收到了良好效果。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并对市级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及普法工作给予考核评分。四是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我厅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等主要宣传日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并建立普法台账。组织开展全省国土所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度》2000册,编印2009年度《政策法规参考》四期,编印《常用法律法规手册》5000册,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2009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新的一年,我厅将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研究明确依法行政新的五年规划,使我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12全文查看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法制建设放在国土资源管理的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
效。
一、与时俱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新理念一是树立依法行政计划理念。按照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目标要求,我厅有计划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年初,我厅制定下发了《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中心、工作目标、重点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认真部署,力求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月月有计划、年年有提高,推进全省国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步骤、有序列地开展。二是树立依法行政于细微处的理念。我厅党组、厅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我厅党组书记、厅长楼小东同志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提出“我们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每一个文件都是法律文件,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法律决定,实施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深刻阐明了依法行政贯穿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依法行政无小事,必须从细微处着眼和规范,否则就会加大行政成本,甚至导致无效行政行为、负效行政行为。三是树立依法行政全面促进理念。把依法行政作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着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厘清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关系,纠正依法行政是形式主义,是降低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的错误看法,树立履行法定的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是消除行政矛盾、提高行政效率的根本途径的观念。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国土资源各项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各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1、全面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认真抓好计划任务的下达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细化目标。2009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10个厅局组织开展了对市级政府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确定杭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2008年度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的抽查工作,以及三部局联合对我省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联合省监察厅起草制定《浙江省“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实现“项目保优、干部保廉”目标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国土资源部和我省政府签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编制了《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会同省农办联合草拟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此外,我厅编制了《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在南湖区、松阳县、缙云县、莲都区展开了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我厅除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外,又制订了《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统一评价指标体系》、《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地区集约节约用地管理工作。
(二)依法履行各项矿产资源工作职责。一是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力度。结合我省今年的经济形势,我厅及时印发地质资料服务指南,为重点项目主动提供沿线有关地质信息资料目录清单。2009年前三季度,我厅共为各类重点项目工程办理新设采矿权42个,变更采矿权12个,延续采矿权8个,并提前准备了一批后备资源基地,主动为船舶工业、海洋工程、保税港区、交通道路等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资源。二是启动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在我省新一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对规划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做好宏观调控的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工作。2009年,我厅继续加大采矿权出让管理力度,做好采矿权网上审批和统一配号工作,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在探矿权管理方面,除各级财政投资勘查和国家规定外,新设探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出让。五是扎实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成立了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领导小组,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把大讨论活动作为推动我省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通过学习讨论、检查分析及深入研究,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
三、求真务实,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一是加快立法步伐。2009年,我厅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修改工作。省人大一类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浙江省被征地农
民补偿与社会保障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并予公布;《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条例》、《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等二类立法项目已经多次修改论证。《浙江省土地登记条例》、《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条例》等调研起草工作列入日程。二是认真清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009年,我厅组织完成对《浙江省实施&l;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4部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向省人大提交了两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草案,《浙江省实施&l;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也逐一进行了清理,分别提出废止9件、保留5件、修订2件的清理建议意见。完成1987年以来地矿管理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51件。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能、行政执法事项、执法责任等进行了再梳理,对《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新增执法事项30余项,删减执法事项5项,对规范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改革创新,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执行力一是稳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的工作部署,我厅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以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国土资源厅扩权强县改革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我厅放权事项的对接、细化、落实工作。为加强浙委办〔2008〕116号文件扩权事项实施的可操作性,我厅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省人大、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及有关市县的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对扩权事项、扩权内容、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审批制度。我厅着力在改进和完善用地报批工作制度和加快项目用地审批速度上下功夫,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分级审查负责制度。2009年上半年,我厅进一步完善了报国务院和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的内容,规范了审批材料,优化了审批程序,精简了审批环节,严格了审查责任,提高了全省建设用地审批服务的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从2009年1月1日起,市、县登记的新设置采矿权审批权限由省厅下放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了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需开采矿产资源的审批和登记手续,提高了全省矿业权审批服务的效率。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四是全面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我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抓手,精心部署,及时行动,扎实推进“双保”行动各项工作。建立了“双保”行动联席会议,负责“双保”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印发了“双保”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把“双保”行动与推进“双服务”专项行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双保双服务”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多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利益
(一)依法及时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09年,我厅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4件,其中厅本级办理的行政复议61件,省人民政府指定答复52件,行政诉讼11件。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2009年我厅着重案件的实地调查,运用调解、和解工作机制,通过听证、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开展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典型案例研讨,开展行政复议十佳案件评选。针对近年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省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能力,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土资源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2009年我厅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厅信访室建立了值班制度,及时接访上访群众,掌握信访动态,缓解社会矛盾,并在厅机关内部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项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厅机关各处室信访工作责任,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我厅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0281件。
(三)积极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案件的协调裁决工作。省裁决办今年共办理16件申请裁决案件。在案件办理中,通过反复做工作、耐心讲政策,有效化解了征地矛盾,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六、严格执法,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我厅继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机制,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防止违法用地反弹。根据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我厅对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开展了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并部署了我省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二是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巩固执法检查效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土地管理法制观念,促进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评查、考核工作。2009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卷做了核查与点评,通过案件办理的实例,分析总结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指导规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收到了良好效果。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并对市级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及普法工作给予考核评分。四是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我厅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等主要宣传日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并建立普法台账。组织开展全省国土所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度》2000册,编印2009年度《政策法规参考》四期,编印《常用法律法规手册》5000册,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2009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新的一年,我厅将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研究明确依法行政新的五年规划,使我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